《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解读

2021年2月份以后,我市已无非煤矿山企业,3座尾矿库已停用,分别为:临潼冷水沟金矿尾矿库、蓝田铁铜沟选矿厂头道沟尾矿库和周至县陕西马鞍桥生态矿尾矿库,涉及临潼区、蓝田县和周至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精神,深刻汲取山东栖霞、招远两起事故教训,确保建党百年华诞、十四运期间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统一安排部署,西安市应急管理局举一反三查找问题隐患,化解尾矿库固有安全风险隐患,印发了《全市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方案》。

一是排查的主要目的和意义。为确保建党百年华诞、十四运期间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对全市的尾矿库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隐患,全面辨识和管控风险,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与安全生产条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降低死亡人数。

二是排查的主要对象。本次行动在全市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企业层面展开排查。其中重点为:(一)停止作业活动的非煤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二)已经闭库或停用的尾矿库排洪构筑物、安全设施有效性和安全管理情况。(三)采空区影响范围内有居民区、以及其他交通、水利、电力等重要设备设施的地下矿山。

三是排查的主要内容。(一)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责任单位在停止作业活动期间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即全面落实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情况,编制并按规定报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情况,储备必要的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情况,专人值守和巡护工作情况,是否将主要负责人和值守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在矿(库)区醒目位置公示,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二)露天矿山停产期间,是否落实警戒区域划定、警示标志设置、撤除矿区内各种设备设施、切断工业场地电源、清除边坡危岩、完善矿区和排土场截排水设施等措施;是否安排有专人值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并做好矿山和排土场的边坡监测、安全巡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三)尾矿库企业,重点检查尾矿库溃坝及排洪系统损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依据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库一策”实施方案,督促尾矿库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按照“应检尽检、能检尽检”的原则,对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盖)板等排洪构筑物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测,并形成影像资料和质量检测报告。排洪系统质量经检测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尾矿库,责任单位应结合尾矿库闭库,及时和委托设计单位商定整改方案,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主要工作措施。本次行动从2021年3月30日开始至12月结束共分为以下五个阶段,即:有关企业或责任单位的自查自纠、市应急管理局督导检查、省应急管理厅重点抽查、整改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的回访和总结提升。

通过有关企业或责任单位自查自纠、市应急管理局督导检查、省应急管理厅重点抽查等方式,不断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和隐患,提升我市尾矿库安全管理水平,为提升西安城市管理水平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