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日报]我市印发抗旱应急预案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 可供水源统一严格管控


我市印发抗旱应急预案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 可供水源统一严格管控

本报讯(首席记者 张端)6月1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抗旱应急预案》印发。

根据《预案》, 城市干旱灾害、农业干旱灾害分别依据相应判定指标划分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四个等级。

干旱灾害预警等级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干旱应急响应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Ⅰ级应急响应(特大干旱)、Ⅱ级应急响应(严重干旱)、Ⅲ级应急响应(中度干旱)和Ⅳ级应急响应(轻度干旱)。发布干旱预警,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市防指立即发出特大干旱预警信号,实施可供水源统一严格管控,调动全市人民抗旱减灾救灾。启动跨区域调水工作,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暂停高耗水行业用水,限时或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禁止生态环境用水使用新水,尽最大可能使用再生水。组织发生饮水困难且供水、送水不便的灾区居民临时向供水有保障地区转移。随时掌握有利天气,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等。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限制工业用水,对影响城乡生活供水的高耗水企业部分或全部停产。限制洗车、洗浴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等。

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具备再生水取水条件区域禁止公共绿地、环卫浇洒使用自来水,加大生态环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等。

出现严重干旱灾害后,旱区防指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抗旱救灾,必要时可依法征用运输车辆、物资设备投入抗旱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