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通报8起典型案例 事关特种作业人员

近日,西安市应急管理局通报了8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1:新城区应急管理局对银广泰好森活(陕西)商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

特种作业人员 无证上岗 行政处罚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10日,新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银广泰好森活(陕西)商贸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在岗电工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银广泰好森活(陕西)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

新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给予银广泰好森活(陕西)商贸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2:莲湖区应急管理局对陕西霓裳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

特种作业人员 无证上岗 行政处罚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12日,莲湖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陕西霓裳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的值班电工董某持无效证件上岗作业的问题。

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该值班电工董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

莲湖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给予陕西霓裳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罚款2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3:雁塔区应急管理局对唯家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

特种作业人员 无证上岗 一案双罚 行政处罚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30日,雁塔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西安唯家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乐悠广场)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锅炉设备间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违法问题。

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西安唯家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

雁塔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给予西安唯家管理服务有限公司3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该公司负责人2千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4:阎良区应急管理局对温州双容钛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

特种作业人员 无证上岗 行政处罚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9日,阎良区应急管理局接航空基地质监站提供案件线索,发现温州双容钛业有限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温州双容钛业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

阎良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给予温州双容钛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5:周至县应急管理局对西安秀江南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

特种作业人员 无证上岗 行政处罚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11日,周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西安秀江南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焊工夏某存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西安秀江南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

周至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给予西安秀江南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6:鄠邑区应急管理局对西安奇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

特种作业人员 无证上岗 行政处罚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28日,鄠邑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群众举报的西安奇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案件线索进行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焊工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西安奇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

鄠邑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给予西安奇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2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7: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对齐家居美(苏州)精装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

特种作业人员 无证上岗 行政处罚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12日,经开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齐家居美(苏州)精装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项目工地两名工人谯某、范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从事特种作业的问题。

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齐家居美(苏州)精装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

经开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给予齐家居美(苏州)精装科技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整改,并处4.9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8: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对西安凤宝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

特种作业人员 无证上岗 行政处罚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19日,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西安凤宝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一名焊工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问题。

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西安凤宝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

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给予西安凤宝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1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