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区县、开发区)创建工作评价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创建领导小组:

为扎实推进我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各项创建工作,市创建办对《西安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区县、开发区)创建工作评价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西安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区县、开发区)创建工作评价细则

西安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邱静雯86517331)

西安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区县、开发区)创建工作评价细则

序号

工作类别

目标任务

评价细则

目标分值

评分标准

完成时限

完成

情况

整改

时限

一、共性指标

1

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下达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书,形成齐抓共管、共创共建工作氛围。(50分)

1、成立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组织领导机构;

2、制定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3、建立本级本部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台账。

提供关于成立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组织领导机构的验证性文件。(5分)

50

未建立创建组织领导机构,扣5分。

20217

 

 

提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10分)

未制定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扣10分。

 

 

提供本级本部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应完成工作台账。(15分)

未建立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台账,扣15分。

 

 

提供本级本部门每季度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宣传过程性验证资料。(20分)

未提供近一年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线下(宣传栏、报刊、主题活动等)宣传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每缺一季度,扣2分,直至10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近一年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新媒体(微信、微博、美篇等)宣传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每缺一季度,扣2分,直至10分扣完为止。

 

 

二、个性指标

1

一、城市安全状况(40分)

近三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逐年下降。(3分)

提供本辖区近三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情况分析报告,以及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统计报表。(3分)

3

1、未提供本辖区近三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情况分析报告的,扣1分;

2、未提供本辖区近三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统计报表的,扣2分;未实现本辖区近三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扣1分。

20209

-20217

 

 

2

近三年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逐年下降。(3分)

提供本辖区近三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分析报告、机动车年度保有量统计报表,以及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统计报表。(3分)

3

1、未提供本辖区近三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分析报告的,扣1分;

2、未提供本辖区近三年机动车年度保有量统计报表的,扣2分;未实现本辖区近三年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逐年下降的,扣1分。

20209

-20217

 

 

3

近三年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逐年下降。(3分)

提供本辖区近三年火灾死亡人数分析报告、常驻人口统计报表,以及火灾十万人口(常驻)死亡率统计报表。(3分)

3

1、未提供本辖区近三年火灾死亡人数分析报告的,扣1分;

2、未提供本辖区近三年常驻人口统计报表的,扣2分;未实现本辖区近三年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逐年下降的,扣1分。

20209

-20217

 

 

4

近三年平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逐年下降。(3分)

提供本辖区近三年因自然灾害死亡人数分析报告,以及平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统计报表。(3分)

3

未提供本辖区近三年因自然灾害死亡人数分析报告的,扣3分;未实现本辖区近三年平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逐年下降的,扣1分。

20209

-20217

 

 

5

近五年内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且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灾难;近一年内未因城市安全有关工作不力被国务院安委会或安委办约谈、通报;国务院安委会或安委办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已全部按时整改到位;近一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药品安全事件或食品安全事故;未出现因工作不力导致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损失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28分)

提供本辖区近五年特重大事故灾难调查报告,以及近三年重大事故灾难调查报告。(5分)

28

本辖区近五年内每发生一起特重大事故灾难的,扣1分,直至2分为止;本辖区近三年内每发生一起发生重大事故灾难的,扣1分,直至3分为止。

20209

-20217

 

 

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内因城市安全有关工作不力被国务院安委会或安委办约谈、通报的文件资料。(4分)

近一年内每发生一起因城市安全有关工作不力被国务院安委会或安委办约谈、通报的,扣1分,直至4分为止。

 

 

提供本辖区国务院安委会或安委办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清单及其整改台账,以及完成整改的相关验证材料。(5分)

存在且未提供国务院安委会或安委办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台账以及完成整改的相关验证资料,扣2分;每发现一处未整改到位的,扣1分,直至3分扣完为止。

 

 

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因工作不力导致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损失扩大、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相关资料。(4分)

本辖区近一年每发生一起因工作不力导致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损失扩大、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扣1分,直至4分扣完为止。

 

 

提供本辖区近一年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统计报表和调查报告。(5分)

未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统计报表的,扣5分;本辖区近一年每发生一起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扣2.5分,直至5分扣完为止。

 

 

提供全市近一年药品安全事件或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或未发生药品安全事件或食品安全事故的说明。5分)

近一年每发生一起重特大药品安全事件或食品安全事故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未发生药品安全事件或食品安全事故的提供相应说明,发生的提供事件或事故调查报告,未提供的扣2分。

 

 

6

二、城市安全源头治理(180分)

制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综合防灾减灾、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防洪、职业病防治、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专家对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进行论证评审和中期评估。(14分)

提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综合防灾减灾、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防洪、职业病防治、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排水防涝等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7分)

14

未提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综合防灾减灾、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防洪、职业病防治、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排水防涝等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每少一项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未将综合防灾、公共安全要求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扣0.5分;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未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的,扣0.5分。

202012

 

 

提供各项规划编制过程性验证资料和专家论证评审意见。(7分)

未提供各项规划编制过程性验证资料及专家论证评审意见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7

严格安全准入,建设项目按规定开展安全预评价(设立安全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16分)

提供高危行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对本行政区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以及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工程建设等项目的安全评估论证资料。(16分)

16

1、矿山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未提供安全预评价报告,且安全设施设计内容未采纳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6分为止;

2、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或者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堤防和贮油、贮气,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对本行政区域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未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且项目施工设计未采纳评价建议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6分为止;

3、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内容的,且未采纳评价(评估)报告建议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4分为止。

202012

 

 

8

制、修订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铁路轨道交通、燃气工程、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加油(气)站、电力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危险化学品储存、消防、宗教活动场所、港口、渡口(码头)渡船、地下空间、旅游景区、商场超市、养老、校园、医院、体育场馆、绿化园林、电梯、游乐设施等各类设施安全管理办法,完善并严格执行技术标准。10分)

提供本辖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铁路轨道交通、燃气工程、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加油(气)站、电力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危险化学品储存、消防、宗教活动场所、港口、渡口(码头)渡船、地下空间、旅游景区、商场超市、养老、校园、医院、体育场馆、绿化园林、电梯、游乐设施等各类设施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性文件。(3.5分)

10

未提供前述设施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性文件的,每缺一项0.1分,直至扣完为止;管理制度中有关安全和应急设施的各项要求低于国家标准的,每发现一项扣0.05分,直至扣完为止。

202012

 

 

提供上述设施的日常管理过程资料。(3.5分)

未提供日常管理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每发现一项扣0.01分,直至扣完为止。

 

 

根据提供的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3分)

现场抽查,发现一家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9

针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安全监督、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机构资格、内河旅游船艇运营、工程建设安全等,加快相关标准制定修订。10分)

提供本辖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安全监督、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机构资格、内河旅游船艇运营、工程建设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标准规范清单及文本。10分)

10

1、未提供前述相关标准规范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直至6分扣完为止;

2、未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执行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202012

 

 

10

加强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供气、供电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全过程安全监管和通信设施建设的协调保障。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完好率100%;市政供水、供热和燃气老旧管网改造率>80%。(15分)

提供本辖区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供气、供电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全过程安全监管和通信设施建设的过程性验证资料。8.5分)

15

未提供本辖区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供气、供电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全过程安全监管和通信设施建设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20214

 

 

提供本辖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台账和完好率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台账和完好率统计报表的,扣1分;提供台账信息不全或不准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提供本辖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检查程序。(1分)

未提供本辖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检查程序的,扣1分;检查记录每发现少一项,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完好率<60%,扣0.5分;60%≤改造率<80%,扣0.2分;80%≤改造率<100%,扣0.1分。

 

 

提供本辖区市政供水、供热和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实施方案和计划。(2分)

未提供本辖区市政供水、供热和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实施方案和计划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按照实施方案和计划进行改造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提供本辖区市政供水、供热和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工作台账和其改造率统计报表。(2分)

未提供本辖区市政供水、供热和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工作台账及其改造率统计报表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提供台账信息不全或不准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市政供水老旧管网改造率≤40%,扣0.5分;40%<改造率≤60%,扣0.2分;60%<改造率≤80%,扣0.1分。

 

 

根据提供的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0.5分)

现场抽查,每发现一家未达到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11

消防站建设规模和布局符合标准要求,在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到达辖区边缘;重点社区四有(有消防工作站、消防宣传橱窗、公共消防器材点、志愿消防队伍)、重点行政村五有(有防火公约、消防宣传标语、志愿消防队伍、消防水源、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达标率100%。(10分)

提供城市消防站建设年度规划。(2分)

10

未制定城市消防站建设年度规划的,扣2分。

20214

 

 

提供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1分)

未建立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城市消防站数量、等级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消防站数量、等级统计报表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消防站区域分布图。(1分)

未提供本辖区消防站区域分布图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重点社区四有、重点行政村五有设置标准。(1分)

未建立本辖区重点社区四有、重点行政村五有设置标准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重点社区四有、重点行政村五有台账及其达标率统计报表。(2分)

未提供本辖区重点社区四有、重点行政村五有台账及其达标率统计报表的,扣1分;重点社区四有、重点行政村五有达标率<60%,扣1分;60%≤改造率<80%,扣0.6分;80%≤改造率<100%,扣0.3分。

 

 

根据提供的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2分)

现场抽查,每发现一座(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12

居民小区消防安全警示、标识设置率100%;消防通信、消防供水等消防设施正常维护率达到95%以上;消防通信设施完好率≥95%;消防站及特勤站中的消防车、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和灭火器材的配备达标率100%;居(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15分)

提供本辖区居民小区消防车道标线、标识设置标准。(2分)

15

未建立居民小区消防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标准的,扣2分。

20214

 

 

提供本辖区居民小区消防车道标线、标识设置率统计报表。(2分)

未提供居民小区消防安全警示、标识设置率统计报表的,扣2分;居民小区消防安全警示、标识设置率<60%,扣1分;60%≤设置率<80%,扣0.6分;80%≤设置率<100%,扣0.3分。

 

 

提供本辖区消防通信、消防供水等消防设施设置标准。(2分)

未建立消防通信、消防供水等消防设施设置标准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消防通信、消防供水等消防设施维护率统计报表。(2分)

未提供本辖区消防通信、消防供水等消防设施维护率统计报表的,扣2分;消防通信、消防供水等消防设施维护率<60%,扣1分;60%≤维护率<75%,扣0.6分;75%≤维护率<95%,扣0.3分。

 

 

提供本辖区消防通信设施完好率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消防通信设施完好率统计报表的,扣1分;消防通信设施维完好率<60%,扣0.5分;60%≤完好率<75%,扣0.3分;75%≤完好率<95%,扣0.1分。

 

 

提供本辖区消防站及特勤站中的消防车、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和灭火器材的配备标准。(2分)

未建立本辖区消防站及特勤站中的消防车、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和灭火器材的配备标准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消防站及特勤站中的消防车、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台账及达标率统计报表。(2分)

未提供本辖区消防站及特勤站中的消防车、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台账及达标率统计报表的,扣1分;消防站及特勤站中的消防车、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和灭火器材的配备达标率达标率<60%,扣1分;60%≤达标率<80%,扣0.6分;80%≤达标率<100%,扣0.3分。

 

 

以社区或村居委会为单位,提供近1年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制定以社区或村居委会为单位近1年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根据提供的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每发现一个(处、座)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13

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交通管理要求,在合适的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城市桥梁设置限高、限重标识;新建或改建的一级公路按照公路相关涉及规范要求设置中央隔离设施;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少于150米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齐全。(15分)

提供本辖区在合适的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设置分隔设施的相关规定.1分)

15

未建立在合适的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设置分隔设施的相关规定的,扣1分。

20214

 

 

提供本辖区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台账以及其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情况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台账以及其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情况统计报表的,扣1分。

 

 

提供全市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未按照规定设置分隔设施的整治方案。(0.5分)

未制定本辖区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未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的整治方案,扣0.5分。

 

 

提供本辖区新建或改建的一级公路中央隔离设施的设置标准。(1分)

未建立新建或改建的一级公路中央隔离设施的设置标准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近一年新建或改建的一级公路台账及其中央隔离设施设置情况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近一年新建或改建的一级公路台账及其中央隔离设施设置情况统计报表的,扣1分。

 

 

提供新建或改建的一级公路未按照公路相关涉及规范要求设置中央隔离设施的整治方案。(0.5分)

未制定新建或改建的一级公路未按照公路相关涉及规范要求设置中央隔离设施的整治方案,扣0.5分。

 

 

提供本辖区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分布情况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分布情况统计报表的,扣1分。

 

 

提供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少于150米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标准。(1分)

未建立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少于150米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标准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少于150米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少于150米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统计报表的,扣1分。

 

 

未提供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少于150米范围内未按照标准设置交通安全设施的整治方案。(0.5分)

未制定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少于150米范围内未按照标准设置交通安全设施的整治方案,扣0.5分。

 

 

提供城市桥梁限高、限重标识设置标准。(1分)

未建立本辖区城市桥梁限高、限重标识设置标准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城市桥梁台账及限高、限重标识设置情况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城市桥梁台账及限高、限重标识设置情况统计报表的,扣1分。

 

 

提供全市城市桥梁未按照标准设置限高、限重标识的整治方案。(0.5分)

未制定本辖区城市桥梁未按照标准设置限高、限重标识的整治方案,扣0.5分。

 

 

根据提供的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4分)

现场抽查,每发现一处(座)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14

城市堤防、河道等防洪工程按规划标准建设,区域骨干河道及重要支流防洪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区域除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主城区防洪标准基本达到100年一遇。城市主要排涝河道及泵站基本达到20年一遇,城市管网排水标准达到2—3年一遇,重要地区3—5年一遇。城市易涝点按整改方案和计划完成防涝改造。(15分)

提供防洪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1分)

15

未制定防洪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扣1分。

规划水平年

 

 

提供防洪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过程性验证资料及专家论证评审意见。(1分)

未提供防洪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过程性验证资料及专家论证评审意见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区域骨干河道、重要支流台账及其设防标准统计报表。(2分)

未提供本辖区区域骨干河道、重要支流台账及其设防标准统计报表的,扣1分;区域骨干河道及重要支流防洪标准不达标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直至1分扣完为止。

 

 

提供本辖区主城区防洪设防标准统计报表。(2分)

未提供本辖区主城区防洪设防标准统计报表,扣2分;主城区防洪标准不达标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提供本辖区区域骨干河道、重要支流及主城区防洪标准未达标的整治方案。(1分)

未制定本辖区区域骨干河道、重要支流及主城区防洪标准未达标的整治方案,扣1分。

 

 

提供本辖区易涝点整改方案和计划。(1分)

未制定本辖区城市易涝点整改方案或计划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易涝点的台账。(1分)

未提供本辖区城市易涝点台账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易涝点整改完成台账。(1分)

未提供本辖区城市易涝点整改完成台账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主要排涝河道、泵站台账及相应设防标准的统计报表。(0.5分)

未提供本辖区主要排涝河道、泵站台账及相应设防标准统计报表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主要排涝河道、泵站防洪标准不达标的整治方案。(0.5分)

未制定本辖区主要排涝河道、泵站防洪标准不达标的整治方案,扣0.5分。

 

 

提供本辖区排水管网建设台账及其排水标准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排水管网建设台账及其排水标准统计报表的,扣1分。

 

 

提供全市排水管网排水标准不达标的整治方案。(1分)

未制定本辖区排水管网排水标准不达标的整治方案,扣1分。

 

 

根据提供的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2分)

现场抽查,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15

加快推进城区铁路平交道口立交化改造,加快消除人员密集区域铁路平交道口,加强城区铁路沿线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实现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加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城市违法建筑整治率达到规划水平年标准。(10分)

提供本辖区城区铁路平交道口立交化改造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1分)

10

未制定本辖区城区铁路平交道口立交化改造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分;

20216

 

 

提供本辖区城区(包括人员密集区)铁路平交道口及其立交化改造台账;(0.5分)

未提供本辖区城区(包括人员密集区)铁路平交道口及其立交化改造台账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城区铁路及其沿线视频监控设施情况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城区铁路及其沿线视频监控设施情况统计报表的,扣1分;本辖区城区铁路沿线视频监控设施建设,未实现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扣0.5分;

 

 

提供全市城区铁路沿线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未全覆盖的整治方案;(0.5分)

未制定全市城区铁路沿线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未全覆盖的整治方案,扣0.5分;

 

 

提供本辖区城市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1分)

未制定本辖区城市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近三年城市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近三年城市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统计报表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筑整治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1分)

未制定本辖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筑整治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筑整治台账及整治率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筑整治台账及整治率统计报表的,扣1分;城市违法建筑整治率未达到规划水平年标准的,扣0.5分;

 

 

根据提供的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3分)

现场抽查,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16

编制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系统建设。城市新区新建道路综合管廊建设率>30%;城市道路综合管廊综合配建率>2%。(10分)

提供本辖区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2分)

10

未提供本辖区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的,扣2

20214

 

 

提供本辖区城市新区新建道路及其配建综合管廊建设情况台账,以及新建道路综合管廊建设率统计报表;(4分)

未提供本辖区城市新区新建道路及其配建综合管廊建设情况台账,以及新建道路综合管廊建设率统计报表的,扣1分;本辖区城市新区新建道路综合管廊建设率<15%的,扣3分;15%≤建设率<30%的,扣1.5分。

 

 

提供本辖区城市道路及其配建综合管廊建设情况台账,以及城市道路综合管廊综合配建率统计报表。(4分)

未提供本辖区城市道路及其配建综合管廊建设情况台账,以及城市道路综合管廊综合配建率统计报表的,扣1分;本辖区城市道路综合管廊综合配建率<1%的,扣3分;1%≤配建率<20%的,扣1.5分。

 

 

17

严格执行城市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推动城市产业结构调整,治理整顿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的生产经营单位,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实施关闭。(10分)

提供城市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4分)

10

未提供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的,扣4分;

20214

 

 

提供本辖区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生产经营单位的整顿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2.5分)

未提供本辖区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生产经营单位的整顿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的,每缺少一项,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提供本辖区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生产经营单位整顿完成台账;(2.5分)

未提供本辖区整顿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的生产经营单位整治台账的,每缺少一项,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根据提供的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发现一家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18

制定完善高危行业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扶持奖励政策、工作方案和计划,并按计划逐步落实推进。(8分)

提供本辖区高危行业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4分)

8

未制定本辖区高危行业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的,扣4分;

20214

 

 

提供本辖区高危行业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扶持奖励政策性文件;(2分)

未提供本辖区高危行业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扶持奖励政策性文件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高危行业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工作台账;(1分)

未提供本辖区高危行业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工作台账的,扣1分;

 

 

根据提供的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发现一家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19

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依法关闭退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园入区率100%。(12分)

提供本辖区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场所安全搬迁工作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1.5分)

12

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 77号)要求制定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5分;

20214

 

 

提供本辖区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台账;(1.5分)

未提供本辖区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台账的,扣1.5分;

 

 

提供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依法关闭退出相关政策文件;(1.5分)

未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依法关闭退出相关政策文件的,扣1.5分;

 

 

提供本辖区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依法关闭退出的危化品企业台账;(0.5分)

未提供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依法关闭退出的危化品企业台账的,扣0.5分;

 

 

提供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改造的台账及其关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台账和相关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未提供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5年底前完成搬迁改造的相关计划和实施方案,扣0.5分;

 

 

提供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完成搬迁改造台账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完成搬迁改造台账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提供大型园区或距离周边居民区较近的园区台账,以及鼓励其实行封闭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0.5分)

未提供大型园区或距离周边居民区较近的园区台账,以及鼓励其实行封闭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的,扣0.5分;

 

 

提供暂时无法进行封闭管理的园区台账,以及针对其制定的重大危险源和关键生产区域封闭化管理措施;(1分)

未提供暂时无法进行封闭管理的园区台账及针对其制定的重大危险源和关键生产区域封闭化管理实施方案和计划的,扣1分;

 

 

提供近三年本辖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台账及进园入区率统计报表;(1.5分)

未提供本辖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台账及进园入区率统计报表的,扣0.5分;全市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园入区率<100%,扣1分;

 

 

根据提供的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2分)

现场抽查,发现一家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20

制定安全产业规划,引导企业聚焦发展安全产业,改造提升传统行业工艺技术和安全装备水平,促进安全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0分)

提供本辖区安全产业规划(2分);

10

未提供本辖区产业规划的,扣2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安全产业规划编制过程性验证资料及专家论证评审意见;(2分)

未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论证评审和工作评估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安全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2分)

未提供安全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或年度工作计划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为引导企业聚焦发展安全产业所制定或出台的相关政策性文件;(2分)

未提供引导企业聚焦发展安全产业所制定或出台的相关政策性文件,扣2分;

 

 

提供本辖区传统行业工艺技术和安全装备改造提升的企业台账;(1分)

未提供本辖区传统行业工艺技术和安全装备改造提升的企业台账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根据提供的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发现一家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21

三、城市安全风险防控(320分)

强化危化品监管,全面建立市区两级危化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形成危化品安全风险一张图(布局图),一张表(风险隐患清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视频和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率及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率100%;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安全仪表系统装备率100%。(15分)

提供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基本信息台账;(1分)

15

未提供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基本信息台账的,扣1分;

20215

 

 

提供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台账;(1分)

未提供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台账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每个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一张表(风险隐患与管控措施清单);(2分)

未提供本辖区危化品安全风险区域分布图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一张图(区域分布图);(2分)

未提供本辖区危化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视频监控系统、监测预警系统管理办法或制度;(1分)

未建立本辖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视频监控系统、监测预警系统管理办法或制度的,每缺一项扣1分;

 

 

提供本辖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视频监控系统、监测预警系统台账;(1分)

未提供本辖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视频监控系统、监测预警系统台账的,每缺一项扣0.5分;

 

 

提供本辖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视频监控系统、监测预警系统的安装率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视频监控系统、监测预警系统的安装率统计报表的,每缺一项扣0.5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视频监控系统与监测预警系统的安装率<100%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视频监控系统、监测预警系统工作流程;(1分)

未制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视频监控系统、监测预警系统工作流程的,每缺一项扣0.5分;

 

 

提供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台账;(1分)

未提供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台账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申报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申报资料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仪表系统装备企业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仪表系统装备企业统计报表的,扣1分;装备率<100%,扣0.5分;

 

 

提供本辖区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安全仪表系统装备企业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安全仪表系统装备企业统计报表的,扣1分;装备率<100%,扣0.5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10家企业,发现一家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22

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从严打击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等违法行为。(5分)

提供本辖区打击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记录资料;(2分)

5

未提供本辖区打击本行业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记录资料执法记录资料的,扣2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分)

未制定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扣1分;

 

 

提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规程、标准。(2分)

未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扣2分。

 

 

23

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涉及采购、运输、储存、使用以及废弃物处置环境污染监管等环节的安全风险进行全时段、全方位管控。(5分)

提供本辖区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1分)

5

未制定本辖区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扣1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高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台账;(0.5分)

未提供本辖区高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台账的,扣0.5分;

 

 

提供危化品涉及废弃物处置环境污染监管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办法或制度;(1分)

未建立废弃物处置环境污染监管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办法或制度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对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安全风险监管及过程性验证资料;(0.4分)

未提供本辖区对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安全风险监管及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0.4分;

 

 

提供双随机、一公开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0.3分)

未提供双随机、一公开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扣0.3分;

 

 

提供双随机、一公开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0.3分)

未提供双随机、一公开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扣0.3分;

 

 

提供本辖区对高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环节的安全风险监管及过程性验证资料;(0.5分)

未提供本辖区对高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品化学品储存环节的安全风险监管及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0.5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10所高校,发现一所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24

油气长输管道定检率、安全距离达标率、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域安装监测监控率100%。(10分)

提供油气长输管道法定检验制度,《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等相关规范标准;(2分)

10

未制定油气长输管线设施建设标准等相关规范的,扣2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油气长输管道定检台账及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油气长输管道定检台账及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油气长输管道定检率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油气长输管道定检率统计报表的,扣1分;定检率<100%,扣0.5分;

 

 

提供本辖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评价报告;(2分)

未提供本辖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评价报告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域视频安装统计台账;(1分)

未提供本辖区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域视频安装统计台账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工作流程;(1分)

未制定本辖区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工作流程的,扣1分;

 

 

提供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域安装监测监控率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域安装监测监控率统计报表的,扣1分;监控率<100%,扣0.5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10处,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25

定期开展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率100%;风险监控系统报警信息处置率100%;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不低于80%;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运行率100%;消除病、险尾矿库,对废弃尾矿库实施闭库或有效治理。对渣土受纳场堆积体进行稳定性验算及监测。(10分)

提供本辖区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方案;(1分)

10

未制定本辖区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的,扣1分;

20214

 

 

提供本辖区尾矿库定期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及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尾矿库定期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及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尾矿库的基本信息台账及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基本信息台账;(1分)

未提供本辖区尾矿库的基本信息台账的,扣0.5分;未提供本辖区尾矿库的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基本信息台账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率统计报表;(0.5分)

未提供本辖区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率统计报表的,扣0.5分;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率<100%,扣0.3分;

 

 

提供本辖区尾矿库风险监控系统报警信息记录及其信息处置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尾矿库风险监控系统报警信息记录及其信息处置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尾矿库风险监控系统报警信息处置率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系统报警信息处置率统计报表的,扣1分;系统报警信息处置率<100%,扣0.5分;

 

 

提供本辖区各尾矿库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各尾矿库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报表的,扣1分;合格率低于80%,扣0.6分;

 

 

提供本辖区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运行率报表;(0.5分)

未提供本辖区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运行率报表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对病、尾矿库的治理规划以及实施的过程性资料;(1分)

未制定本辖区对病、险尾矿库的治理规划以及实施的过程性资料的,扣1分;运行率<100%,扣0.3分;

 

 

提供渣土受纳场基本信息台账;(0.4分)

未提供本辖区渣土受纳场基本信息台账的,扣0.4分;

 

 

提供本辖区渣土受纳场堆积体的稳定性测算报告和监测情况报告;(0.6分)

未提供本辖区渣土受纳场堆积体的稳定性测算报告的,扣0.3分;未提供本辖区渣土受纳场堆积体监测报告的,扣0.3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10处,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26

工贸企业持续深化冶金煤气、涉氨制冷、粉尘防爆等专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等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5分)

提供本辖区工贸企业冶金煤气、涉氨制冷、粉尘防爆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3分)

5

未制定本辖区工贸企业冶金煤气、涉氨制冷、粉尘防爆等专项整治规划的,每缺一项扣0.5分;未提供本辖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5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分)

未制定本辖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的,扣2分。

 

 

27

组织开展防高坠、防坍塌等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5分)

提供本辖区组织开展防高坠、防坍塌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过程性验证资料;(2分)

5

未提供本辖区组织开展防高坠、防坍塌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过程性验证资料,每缺一项扣1分;

202012

 

 

提供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安全监督的过程性验证资料。(2分)

未提供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安全监督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2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10处施工现场,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28

建设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100%,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出厂安装率100%;危大工程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查并施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率90%。(15分)

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建设施工项目台账;(1分)

15

未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建设施工项目台账的,扣1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建设施工现场作业面、料场、出入口、仓库、围墙和塔吊等重点部位,固定场景位置、大范围场景位置视频监控系统台账;(1分)

未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建设施工现场作业面、料场、出入口、仓库、围墙和塔吊等重点部位,固定场景位置、大范围场景位置视频监控系统台账的,每缺一项扣0.1分;

 

 

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建设施工现场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台账;(1分)

未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建设施工现场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台账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建设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情况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建设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情况统计报表的,扣1分;安装率<100%,扣0.1分;安装率<80%,扣0.2分;安装率<60%,扣0.4分;

 

 

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建设施工现场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情况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建设施工现场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情况统计报表的,扣1分;安装率<100%,扣0.1分;安装率<80%,扣0.2分;安装率<60%,扣0.4分;

 

 

提供本辖区危大工程审查、审批管理办法、制度等;(2分)

未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危大工程审查、审批管理办法、制度等材料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企业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2分)

未制定本辖区近一年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企业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查资料以及论证资料;(1.5分)

未提供本辖区近一年企业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查资料的,扣1分;未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提供论证资料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企业危大工程施工现场公告栏信息、安全警示标示等过程性验证资料;(1.5分)

未提供本辖区近一年企业危大工程施工现场公告栏信息、安全警示标示等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5分;

 

 

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统计报表的,扣1分;一项未达到100%,扣1分;

 

 

提供本行业近一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率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率统计报表的,扣1分;合格率<90%,扣0.2分;合格率<70%,扣0.4分;合格率<50%,扣0.6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10家企业,发现一家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29

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地铁公交站点、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区、商场超市、养老、校园、医院、体育场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按规定开展风险评估,设置视频监控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和定检率100%;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制度;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符合标准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符合标准要求。(30分)

提供城市风险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指南、制度性文件;(3分)

30

未制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指南、制度性文件的,扣3分;

20214

 

 

提供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标准;(3分)

未提供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标准的,扣3分;

 

 

提供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信息台账;(1.5分)

未提供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信息台账的,扣1.5分;

 

 

提供本辖区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人员密集场所台账;(1.5分)

未提供本辖区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人员密集场所台账的,扣1.5分;

 

 

提供本辖区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评估报告;(2.5分)

未提供本辖区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扣2.5分;

 

 

提供本辖区对全市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的记录;(1.5分)

未提供本辖区对全市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的记录的,扣1.5分;

 

 

提供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或制度;(2.5分)

未建立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或制度的,扣2.5分;

 

 

提供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视频监控系统设置统计报表;(1.5分)

未提供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视频监控系统设置统计报表的,扣1.5分;

 

 

提供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制度;(2.5分)

未建立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制度的,每缺一项扣2.5分;

 

 

提供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台账;(1.5分)

未提供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台账的,扣1.5分;

 

 

提供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定检率统计报表;(2.5分)

未提供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定检率统计报表的,扣2.5分;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定检率<100%,扣0.5分;

 

 

提供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标准要求;(2.5分)

未提供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标准要求的,每缺一项扣2.5分;

 

 

提供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标准;(2.5分)

未提供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标准的,扣2.5分;

 

 

提供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台账;(1.5

分)

未提供本辖区前述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台账的,扣1.5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发现一家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30

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措施。(5分)

提供本辖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制度等;(2分)

5

未提供本辖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或制度的,扣2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承办方);(1分)

未制定本辖区近一年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大型群众性活动风险评估报告;(1分)

未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大型群众性活动风险评估报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大型群众性活动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措施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近一年大型群众性活动大客流监测预警及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0.5分;未提供应急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0.5分。

 

 

31

持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铁路轨道交通、燃气工程、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加油(气)站、电力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危险化学品储存、宗教活动场所、渡口(码头)渡船、地下空间、旅游景区、商场超市、养老、校园、医院、体育场馆、绿化园林、电梯、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电气火灾、文物古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高层建筑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公告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工作验收达标率达到100%。(32分)

提供本辖区燃气工程、电力设施、综合交通枢纽、道路铁路轨道交通、客运码头和客船、桥梁隧道(国省干线)、特种设备(电梯)、娱乐设施双重预防机制标准;(1.5分)

32

未建立本辖区前述场所双重预防机制标准的,扣1.5分;

20214

 

 

提供本辖区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铁路轨道交通、燃气工程、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加油(气)站、电力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危险化学品储存、宗教活动场所、渡口(码头)渡船、地下空间、旅游景区、商场超市、养老、校园、医院、体育场馆、绿化园林、电梯、游乐设施场所隐患台账;(4.7分)

未提供本辖区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前述场所隐患台账的,扣4.7分;

 

 

提供本辖区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铁路轨道交通、燃气工程、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加油(气)站、电力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危险化学品储存、宗教活动场所、渡口(码头)渡船、地下空间、旅游景区、商场超市、养老、校园、医院、体育场馆、绿化园林、电梯、游乐设施场所的隐患整改方案;(5分)

未制定本辖区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前述场所的隐患整改方案的,扣5分;

 

 

提供本辖区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铁路轨道交通、燃气工程、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加油(气)站、电力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危险化学品储存、宗教活动场所、渡口(码头)渡船、地下空间、旅游景区、商场超市、养老院、校园、医院、体育场馆、绿化园林、电梯、游乐设施场所的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7.8分)

未提供本辖区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前述场所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7.8分;

 

 

未提供本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公告牌设置标准;(2分)

未提供本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公告牌设置标准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高层建筑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公告牌台账;(2分)

未提供本辖区高层建筑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公告牌台账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实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2分)

未制定本辖区实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办法;(2分)

未提供本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办法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的记录;(2分)

未提供本辖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记录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火巡查检查相关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防火巡查检查相关资料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实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验收达标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实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验收达标统计报表,扣1分;验收达标率<100%,扣0.2分;验收达标率<80%,扣0.4分;验收达标率<60%,扣0.6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10家企业(单位),发现一家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32

强化重点林区和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巡查监控,做好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火情监测预警等工作,切实消除林火隐患。(5分)

提供本辖区重点林区和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防火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0.5分)

5

未提供本辖区重点林区和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防火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的,扣0.5分;

202012

 

 

提供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火情监测预警管理办法或制度;(0.5分)

未提供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火情监测预警管理办法或制度的,扣0.5分;

 

 

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9‰;0.5分)

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超过0.9‰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台账;(0.5分)

未提供本辖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台账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清单及区域布局图;(0.5分)

未提供本辖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清单及区域布局图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的相关过程性验证资料;(0.5分)

未提供本辖区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的相关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0.5分;

 

 

各级林业系统要设置有森林防火机构、要有从事森林防火工作的人员,各国有林场要有扑火半专业队,且队员不少于15名;0.5分)

各级林业系统没有设置森林防火机构和从事森林防火工作人员,且各国有林场扑火半专业队人员少于15名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森林扑救火应急演练方案及过程性验证资料;(0.5分)

未提供本辖区应急演练方案及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0.5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10处,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33

开展九小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按计划完成整改;餐饮场所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各类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按计划完成整改。(8分)

提供本辖区开展九小场所建筑内部及周边道路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0.5分)

8

未制定本辖区开展九小场所建筑内部及周边道路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的,扣0.5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上一年度开展九小场所建筑内部及周边道路生命通道隐患台账;(0.5分)

未提供本辖区上一年度开展九小场所建筑内部及周边道路生命通道隐患台账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上一年度开展九小场所建筑内部及周边道路生命通道隐患整改方案;(0.5分)

未制定上一年度开展九小场所建筑内部及周边道路生命通道隐患整改方案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上一年度开展九小场所建筑内部及周边道路生命通道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0.5分)

未提供本辖区九小场所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0.5分;

 

 

提供餐饮场所《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0.5分)

未提供餐饮场所《城镇燃气设记规范》等相关标准的,扣0.5分;

 

 

提供去餐饮场所检查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的过程性验证资料;(0.5分)

提供去餐饮场所检查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的过程性验证资料,扣0.5分;

 

 

提供本辖区各类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1.5分)

未制定本辖区各类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5分;

 

 

提供本辖区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各类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台账;(0.5分)

未提供本辖区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各类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台账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各类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隐患整改方案;(0.5分)

未制定本辖区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各类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的隐患整改方案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各类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各类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各类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执法检查程序;(0.5分)

未提供各类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执法检查程序的,扣0.5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10处,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34

供电、供水、供热管网安装安全监测监控设备,重要燃气管网和厂站监测监控设备安装率100%,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低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10分)

提供本辖区供电管网、供水管网、供热管网、燃气管网和重点厂站安装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标准;(2分)

10

未提供本辖区供电管网、供水管网、供热管网、燃气管网和重点厂站安装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标准的,每缺一项扣0.4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供电管网、供水管网、供热管网、燃气管网和重点厂站基本信息台账;(2分)

未提供本辖区电管网、供水管网、供热管网、燃气管网和重点厂站基本信息台账的,每缺一项扣0.2分;

 

 

提供本辖区供电管网、供水管网及供热管网监测监控设备台账;(2分)

未提供本辖区供电管网、供水管网、供热管网、燃气管网和重点厂站压力、流量监测监控设备台账的,每缺一项扣0.3分;

 

 

提供本辖区燃气管网和重点厂站燃气泄漏报警、压力、流量监测监控设备台账;(1分)

未提供本辖区燃气管网和重点厂站燃气泄漏报警、压力、流量监测监控设备台账的,每缺一项扣0.2分;

 

 

提供本辖区供电管网、供水管网、供热管网、燃气管网和重点厂站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安装率统计报表;(2分)

未提供本辖区电管网、供水管网、供热管网、燃气管网和重点厂站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安装率统计报表的,每缺一项扣0.2分;安装率<100%,扣0.05分;安装率<80%,扣0.08分;安装率<60%,扣0.1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35

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按计划完成整改。燃气管线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100%。(15分)

提供地下管线工程规划;(0.6分)

15

未制定地下管线工程规划的,扣0.6分;

20216

 

 

提供本辖区开展地下管线隐患普查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1分)

未提供本辖区开展地下管线隐患普查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地下管线隐患台账;(0.5分)

未提供本辖区地下管线隐患台账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或制度;(1.2分)

未提供本辖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或制度的,扣1.2分;

 

 

提供本辖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台账;(0.5分)

未提供本辖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台账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流程;(0.5分)

未提供本辖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流程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地下管线隐患整改方案;(0.5分)

未提供本辖区地下管线隐患整改方案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地下管线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地下管线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地下管线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1.2分)

未提供本辖区地下管线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的,扣1.2分;

 

 

提供本辖区地下管线风险管控措施清单;(0.5分)

未提供本辖区地下管线风险管控措施清单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地下管线隐患台账;(0.5分)

未提供本辖区地下管线隐患台账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地下管线隐患整改计划及整改台账;(0.5分)

未提供本辖区地下管线隐患整改计划及整改台账的,每缺一项扣0.25分;

 

 

提供本辖区燃气管线隐患台账的;(0.5分)

未提供本辖区燃气管线隐患台账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燃气管线隐患整改方案;(0.5分)

未提供本辖区燃气管线隐患整改方案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燃气管线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燃气管线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燃气管线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统计报表;(0.5分)

未提供本辖区燃气管线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统计报表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老旧管网集中区域主要道路坍塌隐患台账;(0.5分)

未提供本辖区老旧管网集中区域主要道路坍塌隐患台账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老旧管网集中区域主要道路坍塌隐患整改方案;(0.5分)

未制定本辖区老旧管网集中区域主要道路坍塌隐患整改方案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老旧管网集中区域主要道路坍塌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老旧管网集中区域主要道路坍塌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10处,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36

建立城市电梯应急处置平台,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定期检验率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法需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的,配备率达到100%。(15分)

提供本辖区建立城市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相关标准、实施方案、计划等政策性文件;(3分)

15

未提供本辖区建立城市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相关标准、实施方案、计划等政策性文件的,每缺一项扣1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城市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基本信息台账;(0.8分)

未提供本辖区城市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基本信息台账的,扣0.8分;

 

 

城市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具备应急协调指挥功能、咨询服务功能、风险监控功能、社会监督功能;(2.4分)

本辖区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未具备应急协调指挥功能、咨询服务功能、风险监控功能、社会监督功能的,每缺一项扣0.6分;

 

 

提供本辖区建立城市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日常管理的办法或制度;(1.5分)

未提供本辖区建立城市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日常管理的办法或制度的,扣1.5分;

 

 

提供本辖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单位的电梯使用注册登记统计报表;(1.6

未提供本辖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单位的电梯使用注册登记统计报表的,扣1.6分;

 

 

提供本辖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单位的电梯定期检验记录及定期检验率统计报表;(1.6分)

未提供本辖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单位的电梯定期检验记录及定期检验率统计报表的,扣1.6分;

 

 

提供本辖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统计报表;(0.8分)

未提供本辖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统计报表的,扣0.8分;

 

 

提供本辖区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法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的相关标准;(1.5分)

未提供本辖区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法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的相关标准的,扣1.5分;

 

 

提供本辖区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法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配备率统计报表;(0.8分)

未提供本辖区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法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配备率统计报表的,扣0.8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10处,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37

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公交驾驶员生理、心理健康监测机制,定期开展评估;新增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10分)

提供本辖区公共交通应急预案;(1.4分)

10

未提供本辖区公共交通应急预案的,扣1.4分;

202012

 

 

提供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演练的验证性资料;(0.8分)

未提供本辖区公共交通应急预案演练的验证性资料的,扣0.8分;

 

 

提供城市公共交通演练记录;(0.6分)

未提供本辖区公共交通演练记录的,扣0.6分;

 

 

提供本辖区公交驾驶员生理、心理健康监测机制及定期开展评估的过程性验证资料;(2.4分)

未提供本辖区公交驾驶员生理、心理健康监测机制及定期开展评估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2.4分;

 

 

提供本辖区驾驶员日常教育培训制度及培训记录;(1.4分)

未提供本辖区驾驶员日常教育培训制度及培训记录的,扣1.4分;

 

 

提供本辖区公交运输企业监督检查程序;(0.6分)

未提供本辖区公交运输企业监督检查程序的,扣0.6分;

 

 

提供本辖区新增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标准;(0.6分)

未提供本辖区新增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标准的,扣0.6分;

 

 

提供本辖区新增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台账;(0.6分)

未提供本辖区新增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台账的,扣0.6分;

 

 

按照标准设置防护隔离设施;(0.6分)

未按照标准设置防护隔离设施的,扣0.6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10处,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38

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安装防碰撞、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和卫星定位装置。(10分)

提供本辖区关于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安装防碰撞、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和卫星定位装置的设置标准;(2.4分)

10

未提供本辖区关于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安装防碰撞、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和卫星定位装置的设置标准的,每缺一项扣0.8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安装防碰撞、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和卫星定位装置台账;(2.4分)

未提供本辖区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安装防碰撞、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和卫星定位装置台账的,每缺一项扣0.8分;

 

 

提供本辖区关于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安装防碰撞、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和卫星定位装置运行管理的过程性验证资料;(2.4分)

未提供本辖区关于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安装防碰撞、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和卫星定位装置运行管理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每缺一项扣0.8分;

 

 

本辖区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具备疲劳驾驶报警、接打手持电话报警、长时间不目视前方报警、驾驶员不在驾驶位置报警、抽烟报警、双手同时脱离方向盘报警(选配)功能;(1.2分)

本辖区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未具备疲劳驾驶报警、接打手持电话报警、长时间不目视前方报警、驾驶员不在驾驶位置报警、抽烟报警、双手同时脱离方向盘报警(选配)功能的,每缺一项扣0.2分;

 

 

本辖区车辆运行监测功能(选配)具备前方车辆防碰撞报警、车道偏离报警功能;(0.6分)

本辖区车辆运行监测功能(选配)未具备前方车辆防碰撞报警、车道偏离报警功能的,每缺一项扣0.3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10处,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39

按照规定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研、试运营前、验收阶段进行安全评价;按照规定进行运营前和日常运营期间安全评估、消防设施评估、车站紧急疏散能力评估。(10分)

提供本辖区轨道交通工程中长期发展战略、建设规划、综合开发规划等文件资料;(1.5分)

10

未提供本辖区轨道交通工程中长期发展战略、建设规划、综合开发规划等文件资料的,扣1.5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评价相关规范标准;(2分)

未提供本辖区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评价相关规范标准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可研报告,试运营和验收阶段的安全评价报告;(1.5分)

未提供本辖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可研报告,试运营和验收阶段的安全评价报告的,每缺一项扣0.5分;

 

 

提供本辖区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评估相关规范标准;(2分)

未提供本辖区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评估相关规范标准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轨道交通工程运营前、日常运营期间的安全评估报告、消防设施评估报告、车站紧急疏散能力评估报告;(2分)

未提供本辖区轨道交通工程运营前、日常运营期间的安全评估报告、消防设施评估报告、车站紧急疏散能力评估报告的,每缺一项扣0.5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10处,本辖区发现一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未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预评价细则》(AQ 8004-2007)、《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前安全评价规范》(AQ 8007-2013)、《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验收评价细则》(AQ 8005-2007)等要求开展评价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40

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装置安装使用率达95%。区(县)级以上客运场站全部符合《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较高等重要路段实施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执法监控,对事故多发、易发路段进行实时安全监控。城市内渡口渡船安全达标率100%。(15分)

提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1分)

15

未提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扣1分;

20214

 

 

提供本辖区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台账;(0.5分)

未提供本辖区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台账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企业台账及达标率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企业台账的,扣0.5分;未提供达标率统计报表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两客一危车辆制造标准;(1分)

未提供本辖区两客一危车辆制造标准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装置安装使用管理规定;(1分)

未提供本辖区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装置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装置安装使用的过程性验证资料及其达标率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装置安装使用的过程性验证资料及其达标率统计报表的,每缺一项扣0.5分;

 

 

提供《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1分)

未提供《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扣1分;

 

 

提供区(县)级以上客运场站台账;(1分)

未提供区(县)级以上客运场站台账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内渡口渡船管理办法或制度;(1分)

未提供本辖区内渡口渡船管理办法或制度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内渡口渡船安全设施设备台账;(0.5分)

未提供本辖区内渡口渡船安全设施设备台账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内渡口渡船安全达标率统计报表;(0.5分)

未提供本辖区内渡口渡船安全达标率统计报表的,扣0.5分;本辖区内渡口渡船安全达标率<100%,扣0.1分;达标率≤60%,扣0.2;达标率≤40%,扣0.4分;

 

 

提供本辖区内渡口渡船定期维护保养制度;(1分)

未提供本辖区内渡口渡船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渡船船员持证统计报表;(0.5分)

未提供本辖区渡船船员持证统计报表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较高等重要路段实施路网运行监测监控机制;(2分)

未建立本辖区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较高等重要路段实施路网运行监测监控机制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较高等重要路段实施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执法监控统计分析报告;(1分)

未提供本辖区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较高等重要路段实施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执法监控统计分析报告的,扣1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10处,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41

铁路平交道口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和进行管理;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双段长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铁路沿线外部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按计划治理完成铁路外部环境安全管控通报问题。(10分)

提供《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1.5分)

10

未提供《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的,扣1.5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铁路平交道口安全设施台账;(0.5分)

未提供本辖区铁路平交道口安全设施台账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双段长责任制;(1分)

本辖区未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双段长责任制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双段长机制的相关文件;(1分)

未提供本辖区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双段长巡查、会商、处置及上报信息等机制的相关文件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双段长教育管理制度及教育培训记录;(1分)

未提供本辖区双段长教育管理制度及教育培训记录的,每缺一项扣0.5分;

 

 

提供本辖区双段长工作考核制度;(1分)

未提供本辖区双段长工作考核制度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铁路沿线外部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及实施过程的过程性验证资料;(1.5分)

未提供本辖区铁路沿线外部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扣0.5分;未落实铁路两侧100米控制区范围内秩序管控措施的,扣0.5分;未完成铁路两侧500米可视区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铁路外部环境安全管控问题台账;(0.5分)

未提供本辖区铁路外部环境安全管控问题台账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铁路外部环境安全管控问题治理计划及工作完成情况报告;(1分)

未提供本辖区铁路外部环境安全管控问题治理计划及工作完成情况报告的,每缺一项扣0.5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10处,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42

定期开展桥梁、隧道技术状况检测评估,桥梁、隧道安全设施隐患按计划完成整改。(10分)

提供本辖区桥梁、隧道检测评估标准;(2分)

10

未提供本辖区桥梁、隧道检测评估标准的,每缺一项扣1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桥梁、隧道台账;(1分)

未提供本辖区桥梁、隧道台账的,每缺一项扣0.5分;

 

 

提供本辖区桥梁、隧道技术状况检测评估报告;(1分)

未提供本辖区桥梁、隧道技术状况检测评估报告的,每缺一项扣0.5分;

 

 

提供本辖区桥梁、隧道隐患台账;(1分)

未提供本辖区桥梁、隧道隐患台账的,每缺一项扣0.5分;

 

 

提供本辖区桥梁、隧道隐患治理方案;(1分)

未制定本辖区桥梁、隧道隐患治理方案的,每缺一项扣0.5分;

 

 

提供本辖区桥梁、隧道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过程性验证资料;(3分)

未提供本辖区桥梁、隧道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3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10处,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43

实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引导淘汰老旧农机;配合开展道路联合执法。(5分)

提供本辖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性文件;(2分)

5

未提供本辖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扣2分;

2020年-

2021

 

 

提供本辖区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淘汰老旧农机数量统计报表;(2分)

未提供本辖区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淘汰老旧农机数量统计报表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配合开展道路联合执法的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配合开展道路联合执法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44

开展城市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按计划完成隐患整改。加大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既有房屋装饰装修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管。(10分)

提供本辖区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2分)

10

未制定本辖区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的,每缺一项扣1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0.5分)

未提供本辖区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方案;(0.5分)

未提供本辖区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老旧房屋分类台账;(1分)

未提供本辖区老旧房屋分类台账的,扣1分;

 

 

提供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的房屋评估鉴定报告;(4分)

未提供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的房屋评估鉴定报告的,每缺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10处,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45

加强老旧建筑、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幕墙、道口遮阳棚和楼房外墙附着物管理;开展户外广告牌、灯箱、店招标牌隐患排查,按计划完成隐患整改,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5分)

提供加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管理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0.6分)

5

未提供加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管理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的,每缺一项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202012

 

 

提供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的管理办法或制度;(1分)

未提供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的管理办法或制度的,扣1分;

 

 

提供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管理的过程性验证资料;(0.2分)

未提供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管理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0.2分;

 

 

提供户外广告牌匾标识隐患台账;(0.4分)

未提供户外广告牌匾标识隐患台账的,扣0.4分;

 

 

提供本辖区户外广告牌、灯箱、店招标牌隐患整改方案;(0.2分)

未提供本辖区户外广告牌、灯箱、店招标牌隐患整改方案的,扣0.2分;

 

 

提供户外广告牌匾标识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0.8分)

未提供户外广告牌匾标识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每缺一项扣0.4分;

 

 

提供违法违规、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台账及其拆除的过程性验证资料;0.8分)

未提供违法违规、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台账及其拆除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0.8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10处,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46

持续开展全市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城市住宅小区、公寓楼等公共居住区域日租房现象,从严打击以日租房之名开办黑旅馆等突出问题。(5分)

提供本辖区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1分)

5

未制定本辖区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的,每缺一项扣0.5分;

202010

 

 

提供本辖区群租房安全管理办法或制度;(2分)

未提供本辖区群租房安全管理办法或制度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群租房基本信息台账;(1分)

未提供本辖区群租房基本信息台账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过程性验证资料;(0.5分)

未提供本辖区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日租房、黑旅馆执法记录。(0.5分)

未提供本辖区日租房、黑旅馆执法记录的,扣0.5分。

 

 

47

气象、水文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90%;完善应急广播体系,畅通预警信息传播绿色通道;开展城市洪水、内涝风险和隐患排查,按计划完成整改;易燃易爆场所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并定期检测。(20分)

提供本辖区水文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日常管理运行的过程性验证资料;(0.5分)

20

未提供本辖区水文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日常管理运行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0.5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洪水风险图及其编制的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编制本辖区洪水风险图及其编制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日常管理运行的过程性验证资料;(0.5分)

未提供本辖区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日常管理运行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2分)

未提供本辖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的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统计报表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易燃易爆场所雷电防护装置安装标准;(2分)

未提供本辖区易燃易爆场所雷电防护装置安装标准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易燃易爆场所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管理办法;(2分)

未提供本辖区易燃易爆场所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管理办法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易燃易爆场所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统计报表;(1分)

未提供本辖区易燃易爆场所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统计报表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易燃易爆场所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程序;(1分)

未提供本辖区易燃易爆场所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程序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相关过程性验证资料;(0.5分)

未提供本辖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相关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或制度;(2分)

未提供本辖区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或制度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洪水、内涝风险和隐患排查的管理办法或制度;(2分)

未提供本辖区洪水、内涝风险和隐患排查的管理办法或制度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洪水、内涝风险和隐患排查台账;(1分)

未提供本辖区洪水、内涝风险和隐患排查台账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洪水、内涝风险和隐患整改方案;(0.5分)

未提供本辖区洪水、内涝风险和隐患整改方案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洪水、内涝风险和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其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洪水、内涝风险和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其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10处,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48

开展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及国家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工程项目;开展老旧房屋抗震风险排查、鉴定和加固;按抗震设防要求设计和施工学校、医院等建设工程;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按照计划实施;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和采取自动化监测技术,向受威胁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和防御预案表。(20分)

提供区域(城市)活动断层探测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或年度工作计划;(1分)

20

未提供区域(城市)活动断层探测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或年度工作计划的,每缺一项扣0.5分;

20214

 

 

提供本辖区活动断层分布图;(1分)

未编制本辖区活动断层分布图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活动断层探测及国家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工程项目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活动断层探测及国家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工程项目资料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和老旧房屋抗震风险排查、鉴定和加固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1分)

未提供本辖区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和老旧房屋抗震风险排查、鉴定和加固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的,每缺一项扣0.5分;

 

 

提供本辖区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和老旧房屋抗震风险排查、鉴定和加固的管理办法或制度;(2分)

未提供本辖区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和老旧房屋抗震风险排查、鉴定和加固的管理办法或制度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和老旧房屋抗震隐患排查台账;(1分)

未提供本辖区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和老旧房屋抗震隐患排查台账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和老旧房屋抗震隐患整改方案;(1分)

未提供本辖区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和老旧房屋抗震隐患整改方案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和老旧房屋抗震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其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和老旧房屋抗震隐患整改完成台账及其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每缺一项扣0.5分;

 

 

提供本辖区设计和施工学校、医院等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2分)

未提供本辖区设计和施工学校、医院等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新建、改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台账;(2分)

未提供本辖区新建、改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台账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1分)

未提供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过程性验证资料及专家论证评审意见;(1分)

未提供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过程性资料及专家论证评审意见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上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其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上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其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上一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重建、工程治理工作台账;(0.5分)

未提供本辖区上一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重建、工程治理工作台账的,0.5分;

 

 

提供本辖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点位台账;(0.5分)

未提供本辖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点位台账的,0.5分;

 

 

提供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设置台账;(0.5分)

未提供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设置台账的,0.5分;

 

 

提供本辖区受威胁人数超过100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自动化监测的点位台账;(0.5分)

未提供本辖区受威胁人数超过100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自动化监测的点位台账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塌陷区治理方案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塌陷区治理方案及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每缺一项扣0.5分;

 

 

根据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抽查。(1分)

现场抽查10处,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49

四、城市安全监督管理(160分)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级党委定期听取、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政府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城市安全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内城市安全发展负直接领导责任。(10分)

提供本辖区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文件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1.5分)

10

未提供健全本辖区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文件,且其过程性验证资料不完整的,扣1.5分;

2020

-2021

 

 

提供本辖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式文件;(2分)

本辖区未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未下发正式文件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领导小组成立文件;(2分)

本辖区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领导小组未下发成立文件的,扣2分;

 

 

提供本辖区听取、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相关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及其他过程性验证资料;(1.5分)

本辖区未组织听取、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或不能提供相关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及其他过程性验证资料,扣1.5分;

 

 

提供本辖区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的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及其他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组织召开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题的会议,或未见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及其他过程性验证资料,扣1分;

 

 

提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及其履职过程资料;(1分)

未制定健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且其履职过程资料不完整的,扣1分;

 

 

提供全市一岗双责制度及其执行验证资料。(1分)

未制定一岗双责制度或制度执行情况未作为党政领导班子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的,扣1分。

 

 

50

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巡查考核、挂牌通报、警示约谈、移送移交等责任监督和约束机制,推动各级依法依规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到位。(5分)

提供本辖区督查督办、巡查考核、挂牌通报、警示约谈、移送移交等责任监督和约束机制有关文件及文件落实过程性验证资料。(若没有挂牌、约谈等事项,可提供证明材料)(5分)

5

未提供本辖区督查督办、巡查考核、挂牌通报、警示约谈、移送移交等责任监督和约束机制有关文件及文件落实过程性验证资料不完整的,扣5分。

202012

 

 

51

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各功能区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按照编制部门要求,明确重点部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机构人员,确保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到位。(重点部门三定规定)(8分)

提供本辖区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2分)

8

未建立健全本辖区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2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及考核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及考核过程性验证资料不完整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4A级以上旅游景区台账;(1分)

未建立本辖区4A级以上旅游景区台账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设置文件;(2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并下发本辖区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设置文件的,扣2分;

 

 

提供交通、住建、市场监管等重点部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文件。(2分)

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未下发交通、住建、市场监管等重点部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文件的,扣2分。

 

 

52

将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统筹纳入综治及平安建设体系;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城市安全发展创建工作目标考核体系。(4分)

提供本辖区平安建设体系的相关文件;(1分)

4

未提供本辖区平安建设体系的相关文件的,扣1分,文件中未包含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相关内容的,扣1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考核办法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1.5分)

未提供本辖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考核办法的,扣1分;未提供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及其考核过程性验证资料;(1.5分)

未制定本辖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或考核过程性验证资料不完整的,扣1分,考核内容未包括安全生产的扣0.5分;

 

 

53

落实市区两级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强化政治、责任、措施、效果巡查督导,扎实推进党政领导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4分)

提供本辖区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安排性文件和佐证性材料;(2分)

4

未提供本辖区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安排性文件的,扣2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安委办安全生产巡查记录及验证资料。(2分)

未提供本辖区安委办安全生产巡查记录及验证资料的,扣2分。

 

 

54

企业安全培训达到四个100%”(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执法证上岗),确保安全培训机构的老师参加知识更新培训;持续提高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达到275.79万人,高危行业(领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4分)

根据提供的验证资料,现场抽查企业安全培训四个100%”职责履行情况;(0.8

4

现场抽查10家企业,发现一家不符合要求的,扣0.08分,直至扣完为止;

202012

 

 

提供安全监督监察人员台账及持证率统计报表;(0.8

未建立安全监督监察人员台账及持证率统计报表的,扣0.8分;

 

 

提供本行业安全培训机构老师培训统计表;(0.6

未建立本行业安全培训机构老师培训统计表的,扣0.6分;

 

 

提供本行业推行安全责任险的制度性文件;(1.2分)

未制定本行业推行安全责任险的制度性文件的,扣1.2分;

 

 

提供本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统计表。(0.6

未建立本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统计表的,扣0.6分。

 

 

55

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工作;对城市功能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编制城市安全风险白皮书并及时更新;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并绘制四色等级安全风险分布图;推进城市风险(源)普查辨识建档暨责任厘清工作,普查建档率达到100%。(10分)

提供本辖区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工作安排性文件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0.8分)

10

未提供本辖区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工作安排性文件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0.8分;

20214

 

 

提供本辖区城市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风险点台账;提供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风险点评估报告,内容须涵盖城市工业企业、城市公共设施、人员密集区域、自然灾害风险等方面内容;(1.6分)

未提供本辖区城市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风险点台账的,扣0.8分;为提供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风险点评估报告的,扣0.8分,报告内容未涵盖城市工业企业、城市公共设施、人员密集区域、自然灾害风险等方面内容;编制本辖区城市风险评估报告的,内容未涵盖城市工业企业、城市公共设施、人员密集区域、自然灾害风险等方面内容的,每缺少一项扣0.2分直至扣完为止;

 

 

提供本辖区城市安全风险白皮书及更新资料;(0.8分)

未编制本辖区城市安全风险白皮书及更新资料的,扣0.8分;

 

 

提供本辖区城市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建立过程性资料;(0.8分)

未建立本辖区城市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平台的,扣0.8分;

 

 

提供本辖区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1.2分)

未绘制本辖区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的,扣1.2分;

 

 

提供本辖区建立城市风险普查辨识建档过程性验证资料;(1.2分)

本辖区未建立城市风险普查辨识建档的,扣1.2分;

 

 

提供本辖区推动风险监测系统建设的安排性文件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推动风险监测系统建设的安排性文件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密集区域、城市生命线、城市交通和城市自然灾害等领域风险监测感知网络建设的相关安排性文件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密集区域、城市生命线、城市交通和城市自然灾害等领域风险监测感知网络建设的相关安排性文件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市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台账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1.6分)

未建立本辖区市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台账的,扣1.6分;未编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扣1.6分。

 

 

56

研究制定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的具体情形和管理办法,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明确风险管控的责任部门和单位。(10分)

提供本辖区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的管理办法;(1.2分)

10

未制定本辖区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的管理办法的,扣1.2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重大风险台账;(1分)

未建立本辖区重大风险台账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建立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的文件;(1.2分)

未提供本辖区建立重大风险相应的联防联控机制性的文件的,扣1.2分,文件中未明确风险管控责任部门和单位的,扣1.2分;

 

 

提供本辖区联席会议制度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1.2分)

未提供本辖区联席会议制度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2分;

 

 

提供本辖区应急联动预案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1.2分)

未提供本辖区应急联动预案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2分;

 

 

提供本辖区建立区域通信联络和应急响应机制的文件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建立区域通信联络和应急响应机制的文件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开展安全互查和跨区域应急调度、联合应急处置演练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本辖区开展安全互查和跨区域应急调度、联合应急处置演练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风险台账;(1.2分)

未建立本辖区风险台账或风险台账中未涵盖危险要素、风险等级、管控措施、责任单位等基本信息的,每缺少一项扣1.2分;

 

 

提供本辖区风险统计分析表。(1分)

未建立本辖区风险统计分析表或者统计分析表中不能体现风险源的种类、数量,以及风险分布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部位等情况的,每缺一项扣1分。

 

 

57

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对重大会议和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5分)

提供本辖区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的相关文件;(1分)

5

未提供本辖区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的相关文件的,扣1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6分)

未制定本辖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扣1.6分;

 

 

提供本辖区旅游景区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台账;提供本辖区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旅游景区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台账;提供本辖区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本辖区旅游景区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风险评估报告。(2.4分)

未提供本辖区旅游景区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台账的,扣0.8分;未提供本辖区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旅游景区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台账的,扣0.8分;未提供本辖区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本辖区旅游景区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风险评估报告,扣0.8分。

 

 

58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大力推进重点企业本质安全建设,全面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不断提升标准化运行质量。(8分)

提供本辖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安排性文件;(4分)

8

未提供本辖区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安排性文件的,扣4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台账及达标公示文件。(4分)

未建立本辖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台账的,扣4分;9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的,扣1分;8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90%的,扣2分;7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80%的,扣3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70%的,扣4分。

 

 

59

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制定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实现企业对标排查、部门对标执法。完善城市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监管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加快提升在线安全监控能力。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共享的信息平台,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6分)

提供本辖区事故隐患排查和分级标准;(1分)

6

未制定本辖区事故隐患排查和分级标准的,扣1分;

20214

 

 

提供本辖区隐患治理方案或计划;(1.2分)

未制定本辖区隐患治理方案或计划的,扣1.2分;

 

 

提供本辖区城市重大危险源辨识或重大风险点识别、申报、登记、监管制度;(1.2分)

未制定本辖区城市重大危险源辨识或重大风险点识别、申报、登记、监管制度的,扣1.2分;

 

 

提供本辖区建设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数据库的相关验证资料;(0.8分)

未提供本辖区建设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数据库的相关验证资料的,扣0.8分;

 

 

提供本辖区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共享信息平台的相关验证资料;(0.8分)

未提供本辖区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共享信息平台的相关验证资料的,扣0.8分;

 

 

制定本辖区信息平台线上线下监管制度。(1分)

未制定本辖区信息平台线上线下监管制度的,扣1分。

 

 

60

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制度,强化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加强施工前作业风险评估,强化检维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空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立体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以及塔吊、脚手架在使用和拆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6分)

提供本辖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制度;(2.4分)

6

未制定本辖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制度的,扣2.4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部门对行业本领域安全检查资料;(1.2分)

未提供本辖区部门对行业本领域安全检查资料的,扣1.2分;

 

 

根据提供的验证资料进行现场检查;(1.2分)

现场抽查10家企业,每发现一项危险作业未进行风险评估的,扣0.12分;直至扣完为止;

 

 

提供本辖区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记录。(1.2分)

未提供本辖区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记录的,扣1.2分。

 

 

61

加强广告牌、灯箱和楼房外墙附着物管理,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加强老旧城区火灾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线路短路、线路老化和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等问题。(4分)

提供本辖区广告牌、灯箱和楼房外墙附着物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2分)

4

未提供本辖区广告牌、灯箱和楼房外墙附着物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2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老旧城区火灾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2分)

未提供本辖区老旧城区火灾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2分。

 

 

62

加强城市隧道、桥梁、易积水路段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排查治理,保障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深入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制度,建立自我管理机制;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加强检测维护,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加强对油、气、煤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隐患排查。(4分)

提供本辖区城市隧道、桥梁、易积水路段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台账及排查治理相关资料;(0.6分)

4

未建立本辖区城市隧道、桥梁、易积水路段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台账或者未提供排查治理相关资料的,扣0.6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推进全市综合减灾示范区社区创建过程性验证资料;(0.5分)

未提供本辖区推进全市综合减灾示范区社区创建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责任;(0.8分)

未建立本辖区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责任的,扣0.8分;

 

 

提供督促使用、维护电梯单位加强电梯检测维护的过程性验证资料;(0.5分)

未提供督促使用、维护电梯单位加强电梯检测维护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对油、气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隐患排查制度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0.8分)

未制定本辖区对油、气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隐患排查制度或者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不完整的,扣0.8分;

 

 

提供本辖区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制度过程性验证资料。(0.8分)

未制定本辖区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制度,或者提供的过程性验证资料不完整的,扣0.8分。

 

 

63

积极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开展镇街应急管理能力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健全镇街安全监管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监管人员,行政村(社区)安全员配备率达到100%,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4分)

提供本辖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过程性验证资料;(2分)

4

未提供本辖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2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执法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规范化建设文件;(1分)

未建立或未下发本辖区执法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规范化建设文件的,扣1分;

 

 

提供本辖区安全监管机构、安全监管人员、行政村(社区)安全员配备文件。(1分)

未建立或未下发本辖区安全监管机构、安全监管人员、行政村(社区)安全员配备文件的,扣1分。

 

 

64

明确落实发改、生态环境、住建、资源规划、交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行业部门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及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建立有力的协调联动机制,消除监管责任空白。(4分)

提供本辖区生态环境、住建、资源规划、交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行业部门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及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职责及其履职过程性验证资料;(2分)

4

未提供本辖区生态环境、住建、资源规划、交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行业部门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及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职责及其履职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2分;

202012

 

 

提供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过程性验证资料。(2分)

未提供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2分。

 

 

65

理顺新型燃料、餐饮场所、未纳入施工许可管理的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监督检查责任,推进实施联合执法,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城市病,完善放管服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监管实效。(4分)

提供本辖区新型燃料、餐饮场所、未纳入施工许可管理的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2分)

4

未提供本辖区新型燃料、餐饮场所、未纳入施工许可管理的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2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推进实施联合执法的过程性验证资料。(2分)

未提供本辖区推进实施联合执法的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2分。

 

 

66

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内综合执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规定配备安全监管人员、装备,202012月底前,市、区县(开发区)、镇街、各类园区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机构的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应急救援用车、公务用房等达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业能力建设标准;信息化执法率>90%;执法检查处罚率>5%。(8分)

提供本辖区城市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4分)

8

未制定本辖区城市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的,扣4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配备安全监管人员、装备台账。(4分)

未建立本辖区配备安全监管人员、装备台账的,扣4分,安全监管人员未按三定规定配备的,装备配备未达标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67

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终端、电子案卷等手段,改善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监管执法条件,实施执法过程全过程记录。(10分)

提供本辖区上年度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记录、信息化执法记录、执法检查记录。(10分)

10

执法信息化率小于90%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上年度执法检查记录中,行政处罚次数占开展监督检查总次数比例不足5%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202012

 

 

68

统筹加强镇街和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力量,推行派驻执法、委托执法、授权执法等方式,推动执法力量下沉。(3分)

提供本辖区镇街和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推行派驻执法、委托执法、授权执法的过程性验证资料。(3分)

3

未提供本辖区镇街和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推行派驻执法、委托执法、授权执法的过程性验证资料或过程性验证资料不完整的,扣3分。

2020

-2021

 

 

69

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教育培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通过案卷评查、编制行政处罚案例等方式,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3分)

提供本辖区安全监管执法教育培训方案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3分)

3

未提供安全监管执法教育培训方案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3分。

2020

-2021

 

 

70

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录用标准,逐步调整优化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专业结构,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岗、轮训制度。(4分)

提供本辖区录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考核、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轮岗、轮训制度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4分)

4

未提供本辖区录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考核、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轮岗、轮训制度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4分。

2020

-2021

 

 

71

建立在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人才培养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高校建立委托培养机制,鼓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参加在职教育,满足专业化监管执法需要。(4分)

提供在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人才培养制度。(2分)

4

未制定在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人才培养制度的,扣2分;

2020

-2021

 

 

提供与高校开展委托培养相关佐证性材料。(2分)

未提供与高校开展委托培养相关佐证性材料的,扣2分。

 

 

72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联席会议、信息沟通、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公安、检察院、法院加强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联系,依法开展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工作,视情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化。(4分)

提供本辖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2分)

4

未制定本辖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的,扣2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及提出司法建议相关过程性验证资料。(2分)

未提供本辖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及提出司法建议相关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2分。

 

 

73

完善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严格执法程序,加强现场精准执法,对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罚决定。依法明确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设备,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查封、扣押、取缔和上限处罚等执法决定的适用情形、时限要求、执行责任。(4分)

制定本辖区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相关资料;(2分)

4

未制定本辖区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的,扣2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现场精准执法统计表及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统计表。(2分)

未提供本辖区现场精准执法统计表及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统计表的,扣2分。

 

 

74

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针对典型事故暴露的问题,按照有关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活动;较大以上事故调查报告向社会公开,落实整改防范措施。(10分)

提供本辖区事故台账;(2分)

10

未建立本辖区事故台账的,扣2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2分)

未编制本辖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的,扣1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未包含追究责任单位责任的,扣0.5分,未包含追究责任人责任的,扣0.5分;

 

 

提供本辖区针对典型事故开展隐患排查活动的过程性验证资料;(2分)

未提供辖区近三年针对典型事故开展隐患排查活动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提供本辖区向社会公开较大以上事故调查报告相关资料;(2分)

未向社会公开本辖区近三年较大以上事故调查报告的,每发现一起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提供本辖区事故整改情况评估报告。(2分)

未落实本辖区近三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整改防范措施的,每发现一起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75

建立城市安全问题公众参与、快速应答、处置、奖励机制;设置城市安全举报平台;城市安全问题举报投诉办结率100%。(10分)

提供城市安全问题举报投诉记录和处理档案。(10分)

10

城市安全问题举报投诉未办结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202012

 

 

76

五、城市安全保障能力(160分)

市财政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经费投入。(2分)

提供市财政用于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的专项资金证明。(2分)

2

未提供市财政用于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的专项资金证明的,扣2分。

202012

 

 

77

在城市安全相关领域推进科技创新,推广一批具有基础性、紧迫性的先进安全技术和产品,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16分)

提供本辖区城市安全有关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目录及证明材料;(1.8)

16

未获得城市安全相关领域省部级科技创新成果奖励的,扣1.8分;仅获得1项省部级科技创新成果奖励的,扣0.9分;获得2项及以上省部级科技创新成果奖励的,不扣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和产品或建立城市安全领域省部级科技创新成果应用示范工程的制度性文件;(5.2分)

未制定在住建、交通、地质、地震、水利、消防、气象、城市公共安全、矿山、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等相关领域推广先进和淘汰安全技术准备的制度性文件,扣5.2分;

 

 

提供在住建、交通、地质、地震、水利、消防、气象、城市公共安全、矿山、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等相关领域推广先进和淘汰安全技术准备目录及整体情况统计报表。(9分)

住建、交通、地质、地震、水利、消防、气象、城市公共安全、矿山、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等相关领域企业存在使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参考目录中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各行业分别选取10家进行抽查,每发现一处,扣0.1分,9分扣完为止。

 

 

78

加大城市安全运行设施资金投入,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安全产业发展,聚集发展灾害防治、预测预警、监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安全文化等技术、装备和服务产业。(6分)

提供本辖区鼓励安全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及其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3.5分)

6

未能提供鼓励安全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及其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扣3.5分;

20214

 

 

提供安全产业目录。(1.5分)

未能提供资金投入证明材料,扣1.5分;

 

 

提供本辖区城市安全设施投入的证明材料。(1分)

未能提供本辖区城市安全设施投入的证明材料,扣1分。

 

 

79

加强城市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与市场监管、应急保障、环境保护、治安防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信用管理等部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加快实现城市安全管理的系统化、智能化。(2分)

提供市场监管、信用管理、环境保护、治安防控、道路交通等领域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或政策法规;(0.8分)

2

未能提供市场监管、信用管理、环境保护、治安防控、道路交通等领域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或政策法规;扣0.8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大数据共享开放机制的方案及验证资料;(0.2分)

未能提供本辖区大数据共享开放机制的方案及验证资料,扣0.2分;

 

 

提供本辖区城市安全管理系统化、智能化的实施计划。(1分)

未能城市安全管理系统化、智能化的实施计划,扣1分。

 

 

80

加快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路灯等危旧设施的维修改造和隐患治理,在有条件的一级公路弯坡道等视距不良路段设置中央隔离设施,在临水临崖等安全隐患点段增设路侧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标志。(2分)

提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相关标准、规定;(0.2分)

2

未提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相关标准、规定,扣0.2分;

202012

 

 

提供道路安全有关危旧设施维修改造和隐患治理的制度性文件;(0.3分)

未提供道路安全及有关危旧设施维修改造和隐患治理的制度性文件,扣0.3分;

 

 

提供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工程、有关危旧设施维修改造和隐患治理的完成情况和未完成情况的基本台账;(1分)

未提供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工程、危旧设施维修改造和隐患治理的完成情况和未完成情况的基本台账,扣0.6分;在提供台账中完成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工程或有关危旧设施维修改造的单位中选择10家抽查,每发现一处未在临水临崖等安全隐患点段及路侧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标志或在公路弯坡道等视距不良路段及中央隔离设施与设置分布图不相符,每发现一处,扣0.1分,0.4分扣完为止;

 

 

未完成的治理方案或工作计划。(0.5分)

未制定下一步治理方案或工作计划,扣0.5分。

 

 

81

实施燃气、热力、油气和危化管网安全防护工程,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燃气、热力蒸汽、油气和危化等老旧管网运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逐步分批次进行维修改造。(2分)

提供本辖区燃气、热力、油气和危化管网、排水管网等老旧管网定期安全评估报告的制度性文件或者相关标准;(0.6分)

2

未提供燃气、热力、油气、危化管网、排水管网等老旧管网定期安全评估报告的制度性文件或者相关标准扣0.4分,未进行安全评估,0.6分全扣完;

20216

 

 

提供本辖区燃气、热力、油气和危化管网、排水管网等老旧管网的工作方案计划;(0.6分)

未提供燃气、热力、油气、危化管网、排水管网等老旧管网维修改造的工作方案计划,扣0.6分;

 

 

提供本辖区燃气、热力、油气和危化管网安全防护工程的实施方案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0.8分)

未提供燃气、热力、油气、危化管网、排水管网等老旧管网安全防护工程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的过程性验证资料,扣0.8分。

 

 

82

实施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专项治理工程,强制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等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2分)

提供本辖区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专项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2

未提供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专项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扣1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强制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等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的验证材料。(1分)

未提供强制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等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的验证材料,扣1分。

 

 

83

实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程,大力推动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加快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在危化企业全面推行预测性维护技术,降低转动设备的事故风险。(2分)

提供本辖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及其过程性验证材料;(1.5分)

2

未提供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及其过程性验证材料,扣1.5分;

202012

 

 

提供推动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在危化企业全面推行预测性维护技术的验证资料;(0.5分)

未提供推动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在危化企业全面推行预测性维护技术的验证资料,扣0.5分;

 

 

84

实施建筑施工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专项治理工程,加快推进施工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机械化智能化水平。(2分)

提供实施建筑施工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专项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及其过程性验证材料。(2分)

2

未提供建筑施工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专项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及其过程性验证材料,扣2分。

202012

 

 

85

建立城市安全智库、知识库、案例库,健全辅助决策机制。(3分)

提供城市安全智库、知识库、案例库的验证资料。(3分)

3

未提供城市安全智库、知识库、案例库的验证资料,扣3分。

202012

 

 

86

建立核安全协调机制,强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1分)

提供核安全协调机制建设相关文件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1)

1

未提供核安全协调机制建设相关文件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扣1分。

202012

 

 

87

在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指导目录中,将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完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支持发展安全生产专业化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价和技术服务,强化自治自律,定期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并对问题进行通报整改。(9分)

提供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指导目录;(1分)

9

未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指导目录的,扣1分;

202012

 

 

提供现代产业布局规划;(1分)

未将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扣1分;

 

 

提供安全评价、检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4分)

未提供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扣4分;

 

 

提供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及问题通报整改的记录(3分)

未制定定期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执法检查台账及问题通报整改资料,扣1分,随机抽取10家技术服务机构,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2分扣完为止。

 

 

88

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突出事故预防功能,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重点领域强制实施,承保机构要安排一定比例保险费用于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3分)

提供在本辖区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重点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验证资料;(2.4分)

3

未提供辖区内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重点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验证资料,扣2.4分;

202012

 

 

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安排一定比例保险费用于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制度性文件。(0.6分)

未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安排一定比例保险费用于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制度性文件,扣0.6分。

 

 

89

建立安全生产、消防、住建、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台账,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当事主体及当事人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予以联合惩戒。(9分)

提供本辖区安全生产、消防、住建、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3.5分)

9

未建立本辖区安全生产、消防、住建、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扣3.5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台账。(5.5分)

未提供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台账,扣0.5分;未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当事主体及当事人纳入 “黑名单管理,抽取10家,每发现一家存在违法行为但未列入黑名单,扣0.1分,5分扣完为止。

 

 

90

社区网格化覆盖率100%;网格员发现的事故隐患处理率100%。建立城市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机制,强化社会面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安监)专业网格划分完成率100%,专业网格员配备率100%,专业网格员使用安全生产网格化一站式移动终端开展巡查工作(含安全走访)覆盖率100%。(9分)

提供本辖区城市社区安全网格化工作方案、管理办法、考核办法、文件等制度性文件;(2分)

9

未提供本辖区城市社区安全网格化工作方案、管理办法、考核办法、文件等制度性文件;(2分)

202012

 

 

提供本辖区应急(安监)专业网格员划分完成率、专业网格员配备率、专业网格员使用安全生产网格化一站式移动终端开展巡查工作覆盖率统计报表、在岗网格员名单及网格化监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7分)

社区网格化覆盖率未达到100%的,扣3分;未制定本辖区网格化监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及相关报表,扣1分;对报表内项目如网格员划分完成率、专业网格员配备率、专业网格员使用安全生产网格化一站式移动终端开展巡查工作覆盖率,网格员按规定到岗及隐患处理情况,选取10个区域进行抽查,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3分,3分扣完为止。

 

 

91

大型广场、公园、商场、汽车站、火车站、地铁公交航班等公共场所和公共出行工具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市级广播电视及市级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开展社区安全文化创建活动。(30分)

提供大型广场、公园、商场、汽车站、火车站、地铁公交航班等公共场所和公共出行工具安全公益宣传资料及其他验证资料。(15分)

30

大型广场、公园、商场、汽车站、火车站、地铁公交航班等公共场所未设置公益宣传广告和提示信息的,每发现一处或者一次,扣1分,15分扣完为止。

20214

 

 

提供本辖区在市级广播电视及市级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及开展社区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安全宣传的制度性文件。(15分)

未提供本辖区在市级广播电视及市级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及开展社区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安全宣传的制度性文件的,每缺一项扣1分,15分扣完为止。

注:社区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包括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定期、不定期、专项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检查计划,监督或检查范围覆盖社区内各类场所和设施;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和弱势群体,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家居安全、学校安全等方面组织实施形式多样的安全促进活动;针对地方特点开展不同灾害的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及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92

建立完善城市安全公众互动信息平台,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提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查询、解读。加快建设市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区县(开发区)建设具有城市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场馆。(10分)

安全公共互动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及其过程性资料;(1分)

10

未提供安全公共互动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及其过程性资料的,扣1分;

20214

 

 

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查询、解读功能的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查询、解读功能验证资料的,扣1分;

 

 

提供市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场馆的目录和建设方案;(4分)

未制定市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场馆建设方案,扣4分;

 

 

提供市级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场馆目录和建设规划。(4分)

基地、场馆未能体现安全教育或未正常运营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4分扣完为止。

 

 

93

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灾害应急演练、爱路护路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月”“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安全教育覆盖率100%,每年至少举办1次应急避险演练。楼、院公用设施安全检查、重点时段安全提示、家居安全教育纳入物业管理服务范围。(20分)

提供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灾害应急演练、爱路护路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月”“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和过程性验证资料;(10分)

20

缺乏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灾害应急演练、爱路护路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月”“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缺一项,扣1分,10分扣完为止;

202012

 

 

提供中小学开展消防、交通等生活安全以及自然灾害应急避险安全教育的制度性文件,提供中小学开展应急演练的制度性文件;(6分)

中小学未开展消防、交通等生活安全以及自然灾害应急避险安全教育和提示的,未定期开展消防逃生、地震等灾害应急避险演练和交通安全体验活动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6分扣完为止;

 

 

提供是否将楼、院公用设施安全检查、重点时段安全提示、家居安全教育纳入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相关政策。(4分)

未将楼、院公用设施安全检查、重点时段安全提示、家居安全教育纳入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每发现一处,扣0.5分,4分扣完为止。

 

 

94

市民具有较高的安全获得感、满意度,安全知识知晓率高,安全意识强。(30分)

提供满意度调查问卷文书;(10分)

30

调查问卷设置不合理,扣5分;调查问卷发放不合理,扣5分;

202012

 

 

提供季度满意度调查结果及分析报告。(20分)

调查结果满意度低于50%,扣10分;低于70%,扣8分;低于80%,扣5分;低于90%,扣3分;低于95%,扣2分;分析报告不包括改进措施,扣10分。

 

 

95

六、提升城市安全应急救援能力(140分)

建设包括监管监察、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辅助决策、政务管理为一体的应急指挥平台,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与市场监管、应急保障、生态环境、治安防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信用管理等部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加快实现城市安全管理的系统化、信息化。20分)

查看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使用情况;(2分)

20

未建成或按照要求使用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扣2分;

202012

 

 

查看各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确认监管监察、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辅助决策、政务管理等功能的实现情况;2分)

指挥平台未实现包含五大业务功能的,每缺一个扣0.5分,2分扣完为止;

 

 

区县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应急指挥平台)应与市级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实现互联互通;4分)

区县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未与市级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的,扣4分;

 

 

区县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治安防控、消防、道路交通、信用管理等多部门(机构)之间数据共享;4分)

平台未实现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治安防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信用管理等部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每缺一个部门,扣1分,4分扣完为止;

 

 

提供区县建设城市安全管理系统化、信息化验证性资料。4分)

区县建设城市安全管理系统化、信息化验证性资料不全的,每缺1项扣1分,4分扣完为止;

 

 

提供部门建筑施工、城市管理、道路运输行业、水上交通安全、水务信息、地震监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平台、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4分)

未提供部门建筑施工、城市管理、道路运输行业、水上交通安全、水务信息、地震监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平台、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有关验证性资料,缺一个行业领域扣0.5分,4分扣完为止。

 

 

96

建立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限报送事故信息;建立统一指挥和多部门协同响应处置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相应处置机制,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强化应急状态下交通管制、警戒、疏散等防范措施,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高城市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水平。(10分)

提供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及其验证性资料;2分)

10

提供的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及其验证性资料不完善,每项扣0.2分,2分扣完为止;

202012

 

 

提供建立统一指挥和多部门系统响应处置机制的文件及其验证性资料;提供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的文件及过程性验证资料;2分)

未提供建立统一指挥和多部门系统响应处置机制的文件及其验证性资料的,每项扣0.1分,扣完1分为止;未提供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的文件及过程性验证资料,每项扣0.1分,扣完1分为止;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及其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

 

 

提供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的有关文件及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有关文件及过程性验证资料的,扣1分;提供的有关文件及过程性验证资料不完善,每项扣0.2分,1分扣完为止;

 

 

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员密集场所、突发环境事件、道路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建筑施工事故、燃气、供热及其他城市管理事故、防汛、水务工程建设和运行事故、气象灾害等应急信息报告台账和相关资料。(4分)

未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员密集场所、突发环境事件、道路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建筑施工事故、燃气、供热及其他城市管理事故、防汛、水务工程建设和运行事故、气象灾害等应急信息报告台账和相关资料的,每项扣0.2分,4分扣完为止。

 

 

97

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火灾、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地震、防汛、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大面积停电、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现政府预案与部门预案、企业预案、镇街预案的有效衔接,社区预案和企业预案的有效衔接,镇街每年开展2项以上应急演练并及时总结评估。开展城市应急准备能力评估。(10分)

提供本辖区政府总体预案及有关预案、镇街、社区三级应急预案,提供完善的火灾、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燃气事故、地震、防汛、洪涝灾害、突发地质灾害、大面积停电、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实现预案的有效衔接;(3分)

10

未编制本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火灾、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未编制地震、防汛防台、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未编制大面积停电、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3分扣完为止;

202012

 

 

提供对相关预案定期组织评估修订的过程性验证资料;(1分)

未提供对相关预案定期组织评估修订的过程性验证资料,每项扣0.2分,1分扣完为止;

 

 

提供本辖区总体预案及相关预案演练方案、记录及评估资料;(2分)

未提供本辖区总体预案及相关预案演练方案、记录及评估资料,每缺一项扣0.5分,2分扣完为止;

 

 

街镇预案信息上报、处置联动等未与上级政府、部门预案实现有效衔接的;(1分)

街镇预案信息上报、处置联动等未与上级政府、部门预案实现有效衔接的,每个扣0.5分,1分扣完为止;

 

 

提供镇街每年开展2项以上应急演练与总结评估资料;(2分)

未按照预案的要求,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形式,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救援、抗震救灾、地质灾害、防汛防台等2项以上应急演练,每项扣0.5分,1.5分扣完为止;资料不全的,每缺一项扣0.1分,0.5分扣完为止;

 

 

提供城市应急准备能力评估评报告。(1分)

未提供城市应急准备能力评估报告的,不得分;报告中缺少应急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应急物资装备、疏散通道与安置等内容的,每缺1项扣0.1分,直至1分扣完为止。

 

 

98

拟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和需求计划,制定应急储备物资规模标准,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点的建设,应急储备物资齐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装备调拨协调机制。(10分)

提供本地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和需求计划;(2分)

10

未提供本地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和需求计划的,每项扣1分,2分扣完为止;

202012

 

 

提供应急储备物资规模标准;(1分)

为提供应急储备物资规模标准的,扣1分;

 

 

查看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管理系统;(2分)

无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管理系统的,不得分;系统功能不全的,每缺一项扣0.2分,2分扣完为止;

 

 

提供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防汛、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点的建设资料;(1分)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点的建设资料不完善的,每一项扣0.1分,1分扣完为止;

 

 

现场检查应急储备物资是否齐全;(1分)

应急储备物资不齐全的,每一项扣0.1分,1分扣完为止;

 

 

提供建立健全本辖区应急物资装备调拨协调机制的文件和过程性验证资料;(2分)

应急物资装备调拨协调文件及过程性验证资料不完善的,每缺一种扣0.2分,2分扣完为止;

 

 

提供与企业签订应急救援物资供应协议;(1分)

无协议的,每缺一种扣0.2分,1分扣完为止。

 

 

99

结合行政区划地图制作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图(表),向社会公开;市级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显著标志,基本设施齐全;人均避难场所面积大于1.5平方米。(10分)

提供本辖区应急避难场所台账及分布图(表),图表符合要求,并向社会公开;(4分)

10

未建立台账,未制作本辖区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图或本辖区应急避难场所分布表,标志避难场所的具体地点,并向社会公开的,每缺一项扣0.5分,2分扣完为止;公开的信息不全,缺少场所名称、位置、分布、类型及功能等信息,每缺一项扣0.5分,2分扣完为止;

20216

 

 

辖区应急避难场所(含人防场所)设置显著标志,基本设施齐全;(2分)

本辖区应急避难场所无应急避难场所标志,基本设施不齐全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2分扣完为止;

 

 

提供人均避难场所面积统计计算表及其验证资料。(3分)

按照避难人数为70%的常住人口计算本辖区应急避难场所人均面积,1平方米≤人均面积<1.5平方米的,扣1分;0.5平方米≤人均面积<1平方米的,扣2分;人均面积<0.5平方米的,扣3分;

 

 

提供本辖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资料。(1分)

资料不全的,每缺一项扣0.2分,1分扣完为止。

 

 

100

制定市级消防救援队伍社会保障机制意见;按规划建设支队战勤保障大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执勤人数符合标准要求。(40分)

提供本辖区消防救援队伍社会保障机制意见的有关文件和验证性资料;(10分)

40

未提供本辖区消防救援队伍社会保障机制意见有关文件的,扣5分;验证性资料不完善的,每缺一项扣1分,5分扣完为止;

202012

 

 

提供本辖区的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等建设资料;(10分)

本辖区的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等建设资料不完善的,每缺一项扣1分,5分扣完为止;抽查支队战勤保障大队建设情况,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1分,5分扣完为止;

 

 

提供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执勤人数标准文件及市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伍花名册市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伍花名册。(20分)

未提供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执勤人数标准文件的,扣5分;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执勤人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15分扣完为止。

 

 

101

编制覆盖全市的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依托消防救援、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演练。加强各类专业化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市级消防应急救援保障基地建设。(20分)

提供本地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2分)

20

未提供本地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的,扣2分;

202012

 

 

以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本辖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及建设资料;(3分)

未提供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本辖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及建设资料的,扣3分;

 

 

提供建筑施工领域、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防汛抗旱队伍、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地震救援队伍、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应急队伍等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资料;(6分)

未提供建筑施工领域、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防汛抗旱队伍、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地震救援队伍、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应急队伍等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资料的,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6分为止;

 

 

提供定期开展事故应急联合培训、训练和演练的资料;(5分)

未提供定期开展事故应急联合培训、训练和演练资料的,每缺一次扣一分,扣完5分为止;

 

 

提供加快地震(地质)、水域、空勤、隧道和工程抢险等关键力量建设的有关文件及验证性资料;(2分)

未提供加快地震(地质)、水域、空勤、隧道和工程抢险等关键力量建设的有关文件及验证性资料的,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提供大型火力、水力、新能源发电厂,民用机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大型企业,酒类企业、钢铁冶金企业、烟草企业,轨道交通企业,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企业,按照《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625号)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的有关资料。(2分)

未提供大型火力、水力、新能源发电厂,民用机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大型企业,酒类企业、钢铁冶金企业、烟草企业,轨道交通企业,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企业,按照《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625号)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的有关资料,每缺一项扣0.1分,扣完2分为止。

 

 

102

将社会力量参与救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制定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相关规定,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的重点范围和主要任务。(10分)

将社会力量参与救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分)

10

未将社会力量参与救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范围的,扣2分;

202012

 

 

制定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相关文件,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的重点范围和主要任务;(4分)

未出台支持引导大型企业、工业园区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相关文件的,扣2分;未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的重点范围和主要任务的扣1分;未明确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和标准的,扣1分;4分扣完为止;

 

 

提供完善社会应急力量登记审查、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制度性文件及过程性验证资料。(4分)

未提供相关制度性文件的,每缺一项扣0.5分;验证过程性验证资料,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4分扣完为止。

 

 

103

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相对集中区域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等单位依法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中小微型企业要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与相邻有关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符合条件的高危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10分)

提供本辖区监督和指导危险化学品相对集中区域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过程性验证资料;(2分)

10

提供资料不齐全,或验证性记录资料不完善的,每发现一项扣0.1分;2分扣完为止;

202012

 

 

提供重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建筑施工单位,道路运输及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金属冶炼单位,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等单位依法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台账等验证性资料;(4分)

根据验证性资料,抽查至少10家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规模以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矿山、金属冶炼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未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要求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每发现一家扣0.2分,4分扣完为止;

 

 

提供督促和指导中小微型企业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与相邻有关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符合条件的高危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安排性文件及过程性验证资料;(2分)

小型微型企业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或未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每发现一家扣0.1分,2分扣完为止;

 

 

提供高危企业按照《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6 25号)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的相关资料。(2分)

符合条件的高危企业未按照《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6 25号)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的,每发现一家扣0.2分,2分扣完为止。

 

 

104

七、创建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工作(50)

城市安全科技项目获得国家(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18分)

在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取得显著成绩;(16分)在城市安全管理体制、制度、手段、方式创新等方面具有西安特色、地区行业特点的开创性工作。(16分)

提供本辖区本行业国家级获奖证明材料。(18分)

50

按提供国家奖项的数量平均得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8分。

20217

 

 

提供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证明材料。(8分)

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取得显著成绩,加8分;

 

 

提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证明材料及典型经验做法。(8分)

获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每一个社区加1分,最高加8分;

 

 

提供城市安全管理体制、制度、手段、方式创新等方面经验材料和典型做法;6分)

提供城市安全管理体制、制度、手段、方式创新等方面经验材料和典型做法,加6;

 

 

城市安全管理体制、制度、手段、方式创新成果获得国家级表彰;6分)

城市安全管理体制、制度、手段、方式创新成果获得国家级表彰,加6分,获得省部级表彰加6;

 

 

城市安全信息化监控平台、规划布局、风险管理、应急处置、安全文化体系等方面取得创新的经验性资料。(4分)

提供城市安全信息化监控平台、规划布局、风险管理、应急处置、安全文化体系等方面取得创新的经验性资料,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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