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进一步规范修订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制式文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领域案件办理质量和规范化水平,近日,西安市应急管理局结合《西安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定》,对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进行全面整理、规范、修订。此次文书修订,是一次在全国、全省的率先尝试,是在应急管理部2020版《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的修改完善,将对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质量提升发挥显著引领作用。

此次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的修订,突出呈现了以下几个新特点、新内容:

一是明确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文书清单。以列表的形式明确了行政执法58种制式文书,并区分了内部文书和外部文书,细化了外部文书审批要求和对应文书,并对每个文书进行编号,便于查询使用。

二是增设部分实用性行政执法文书。例如增加《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以制式形式规范案件调查终结后的上报内容;增加《专家意见书》,应对当前行政检查过程中专家参与频率较高,不得简单以专家意见代替行政行为的内容;增加《行政执法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结合《行政处罚法》中电子送达内容,尝试更高效更便民的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等。

三是规范制式文书中部分细节。执法改革中城六区执法队伍作为市支队的派出大队,进一步规范其听证、复议、诉讼在文书中标述细节。同时对处罚决定书中单位与个人进行分开,避免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空白情况。

四是进一步明确执法文书编号。严格规范城六区派出大队和市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的文书序号使用规则,包括行政处罚立案文书、告知书、决定书和结案文书,以及相关审批文书文号的编制,细化文书文号的使用,延续我市各区应急工作的标准化常态。

五是强调重视行政执法文书填写。保证现场制作的执法文书语言规范、严谨真实,对于所依据的法条必须与条款项目保持一致,注明日期,加盖印章。执法文书必须一式两份,做好备案与相关记录工作。此项依据行政执法文书明确其文书正确填写,所有流程详细且有理有据,保证执法人员有效开展工作。

六是体现行政处罚主办协办制度。在文书中将执法人员更改为主办人、协办人,明确案件主办制度,防止执法人员考核评价不清晰,不担当、不尽责情况。

此次西安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文书修订,在以往经验基础之上进而解决诸多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方法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填写,将推动执法人员的工作开展更加有效,促进我市应急管理执法质效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