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高诚:

因你本人下落不明,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你本人身份证住址及联系方式,我机关于2026年2月24日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向你本人邮寄送达(邮件号:1305804093550)《行政处罚告知书》((西安)应急告〔2025〕28127号),经派送未能妥投原因为拒收,该邮件于2026年2月28日退回我机关。本机关执法人员多次与你本人电话联系无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以公告形式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西安)应急告〔2025〕28127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你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西安市应急管理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应急管理部门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旭辉中心2号楼

联系电话:86517238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西安)应急告〔2025〕2812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