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发〔2023〕8号)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有关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扎实做好市委、市政府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加快落实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不断夯实基层一线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基础。现就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级要深刻认识扎实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思想论述的重大举措,是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先锋典型,是全市2023年度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内容,各级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示范创建,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要坚持高位推动。各区县(开发区)要高度重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围绕八个方面重点工作总体部署,将创建任务统一纳入本级目标责任考核,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以上率下,对创建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监督,疑难问题亲自推进。

三要压实三级责任。区县、街(镇)、社区(村)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压实三级联创责任,做到任务层层有分解、措施件件能落实,通过自上而下逐级压茬推进,确保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创建工作机制。

四要突出重点任务。各区县(开发区)要重点指导社区在“组织机构健全、应急预案完善、风险隐患排查、应急物资储备、人才队伍培养、宣传教育普及、应急能力提升”等方面狠下功夫,要在标准化创建、规范化管理、实战化运用上出实招、见实效,力争示范创建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精心组织实施,严格对标创建

一要对标对表抓落实。各区县(开发区)、镇街要严格按照《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陕应急〔2021〕474号),及我市地标《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规范》(DB6101/T3134-2022),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督促社区逐项对标对表落实创建任务,确保示范创建工作高效有序规范。

二要立足实际抓落实。各区县(开发区)、镇街要加强对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帮带、定期督促检查,积极协助支持社区开展创建,要围绕社区防灾减灾实际需求,区别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督导社区聚焦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风险隐患调查排查,立足群众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掌握和基本技能提升等基础性工作抓好创建。

三要强化引导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调、居民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宣传形式,采取体验参与模式,培养社区居民树立“自己的生命自己保护”“自己的城市和社区自己保护”的基本防灾理念,引导动员社区居民群众和各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按照《西安市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支持引导专业社会组织参与创建工作;积极动员社区驻地单位发挥自身特点优势踊跃参与创建工作。

四要强化培训抓落实。为规范社区创建工作,市局将在3-4月份举办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培训班,通过集中教学和现场实操,为基层培训一批懂业务、有能力的应急专业人员。各区县(开发区)也要采取培训、观摩和经验交流等方式,全面提升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质量。

三、严格筛选把关,逐级审核推荐

一是建立储备目录。各区县(开发区)要在2月底前,对三年以内有创建意愿的社区开展一次全方位摸底排查,从2023年起建立市、区县、镇街三级创建储备目录,构建优胜劣汰阶梯式创建模式,每次储备数量至少满足三年创建需求。从2023年起,每年优先从创建目录库选择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社区(村)列入年度创建重点支持对象。

二是严格审核程序。各区县(开发区)要指定专人跟进指导,严格按照创建规范、申报条件、申报程序、验收标准,严把推荐关和审核关,规范做好审核推荐工作,确保每个参评社区都对标对表达到创建标准。推荐要在社区(村)自查自评、自愿申请的基础上,自下而上由镇街、区县(开发区)逐级推荐。市局在对各单位年度推荐计划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结合省厅年度创建计划向各区县(开发区)下达创建任务,区县(开发区)要将创建任务逐级下达并抓好组织实施。

三是确定储备任务。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高新区每年推荐储备不少于6个社区(村),阎良区、高陵区、临潼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每年推荐储备不少于4个社区(村),西咸新区每年推荐储备不少于10个社区(村),其它开发区视情储备,所有推荐储备社区要按照创建基本条件进行优先等级排序。

四是锚定关键节点。2月24日前,各区县(开发区)要将年度推荐储备名单报送至市减灾办(详见附件)。3月份,市局将审核筛选年度创建名单并下达任务书,同时做好储备社区登记造册工作。4月份,市局组织开展示范社区创建培训,各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做好区级深化培训。7月份,各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要完成创建社区现场审核验收并评分排名,向市应急管理局报送书面推荐报告、社区纸质申报资料及电子申报资料。8月31日前,市应急管理局将联合市地震局、市气象局组成工作组,完成申报社区(村)创建工作实地审查验收,在综合打分排名后,向省应急管理厅报送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荐名单。

四、突出工作重点,推行特色典型

一是突出党建引领。要通过基层党建引领,切实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确保通过创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秦岭生态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宜居幸福社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向基层一线延伸,各区县(开发区)在上报拟创建示范社区储备名单时,要着重考虑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帮扶社区(村),争取利用3年时间实现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帮扶村创建工作全覆盖。

二是推行创建特色。要按照《西安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规范》(DB6101/T3134-2022),扎实推行“六个一”创建模式,即“一套组织管理体系、一套风险评估机制、一套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一套预案编制体系、一套基础设施保障机制、一套常态防灾减灾宣传方式”,确保创建工作在规范化标准化道路上走深走实,为全市基层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发挥标杆作用。

三是抓好典型示范。要继续认真总结历年创建经验做法,凝练创建特色亮点,积极树典型、创品牌,通过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做好样板典型的集中示范,扩大影响力,提升示范带动作用,切实为全省、全市提供可复制能借鉴的典型经验。

五、加大支持力度,落实保障经费

一是用好社区经费。按照《西安市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防灾减灾日常工作经费已纳入管理办法,各区县(开发区)、镇街要指导社区用好政策支撑,做好社区常态化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等防灾减灾工作,助力示范创建和日常管理。

二是用好奖补资金。每年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应急管理局对创建成功的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别给予资金补助,主要弥补社区创建活动期间各项经费开支,各区县(开发区)要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及时将奖补资金足额划拨至社区,坚持专款专用。

三是落实配套资金。各区县(开发区)要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示范创建奖励激励机制,将社区创建经费纳入本级财政予以保障,为全面提升基层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创造有利条件,始终确保创建工作高质量推进。

附件:西安市**区(县)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推荐储备名单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汝华 86517146)


附件

西安市**区(县)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推荐储备名单

区县(开发区)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社区名称

镇街名称

区(县)

责任人

及联系电话

镇(街)

责任人

及联系电话

社 区

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拟创建

年 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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