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西安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中心)、发改委:
《西安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
1.坚持党的领导,群众广泛参与。坚持各级党委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发挥各级党委在决策部署、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政策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坚持群众路线,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机制协同配合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2.坚持以人为本,保障生命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坚持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理。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跨行业跨领域应急管理事业协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应急管理信息化、现代化的支撑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建立覆盖各级各行业领域的网格化责任体系,夯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
4.坚持源头管控,落实精准治理。强化源头管控、关口前移,严格安全准入,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和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治理,做到预警发布要精准,抢险救援要精准,恢复重建要精准,监管执法要精准,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协同能力。
5.坚持创新驱动,把握重点方向。全面推进应急管理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激发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聚焦西安市应急管理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建设目标,全面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1.安全生产防控与自然灾害防治卓有成效。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5%,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20%,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3%,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0%,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生产总值比例控制在0.85%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控制在13000人次以内。
2.应急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有效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风险防范与应急救援的责任体系进一步理清,建成多数据、全方位、广覆盖的应急指挥系统。灾害事故预防与准备、监测与预警、响应与处置、恢复与重建等各环节的规章制度及标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综合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强化。
3.灾害事故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完成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实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覆盖,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灾害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建设多灾种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显著提高。在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城市安全监督管理、城市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显著提升,成功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4.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城乡具备抗御6级地震能力,防震减灾总体能力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地质灾害现有隐患点减少15%,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重点林区全面覆盖,重要河道重点河段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任务完成80%以上。建成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应急基础设施体系。各类应急避难场所满足各区县(开发区)主城区70%人口避险转移安置需求。提升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水平,每年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5个,每个城乡社区配置1名灾害信息员。
5.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救援人员占全市总人口比例达0.4‰,建成覆盖全面、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处置高效、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现代化装备配备充分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建成市、区县、镇街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实现应急物资快速调配。结合实际,增加自然灾害救助项目,不断提高灾害救助水平。
6.应急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加强。构建“五横四纵”的应急管理信息化架构,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达到90%。支持应急管理相关学科发展,加强应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关键技术研究、重大装备研发取得新突破,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安全应急产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应急科技成果转化率显著提高,孵化安全类“政产学研用”项目占比不少于5%。
7.应急科普宣教培训更加深入。应急科普宣传教育机制更加系统完善,宣教活动形式更加丰富多样,应急基础教育全面加强,高标准建设应急科普体验宣教基地,应急科普宣教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群众应急救护培训达标普及率达到2%,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
坚持源头治理,建立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准入体系。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建立项目审批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和联合审批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
通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效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管理。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考评体系。分行业(领域)、分阶段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定期发布进展情况和达标企业名单,营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按照满足全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健全完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区县(开发区)救灾物资储备库、镇街救灾物资储备点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科学制定储备标准,建立物资储备目录清单,合理确定物资品种和规模并动态调整。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储备模式,加强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加强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支持政企共建或委托企业代建应急物资储备库,发展物资协议储备。针对重要民生商品等应急物资,支持社会责任储备建设,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最低库存制度。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和应急物资信息数据库建设。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不断强化金融、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建立健全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倡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加自然灾害意外保险,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丰富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品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安全信用考核、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失信“黑名单”等制度,纳入统一的“信用西安”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修复机制。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区域应急管理合作,建立健全跨国(境)突发事件的预警、协调、救援和保障体系,提升涉外应急管理服务能力。
针对西安市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区域应急救援实际,建设市级区域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基地。根据区域应急救援需求和区域辐射能力等,组建整合区域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市级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基地的配套设施建设,配备通信指挥装备、运输装备、常用救援装备、后勤保障装备和防护装备,提升专业应急救援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落实责任,确保规划任务有序推进、目标如期实现。各区县(开发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应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管理工作规划,并加强与本规划有关内容的衔接与协调。
(二)加强资金保障,畅通投入渠道。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拓宽筹资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化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机制,积极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应急管理建设;加强应急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全力保障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三)夯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保障。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有关部门要强化政策保障,将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政策体系,在财政、金融、税收、产业、科技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制定提出保证规划目标实现、主要任务完成和重点项目实施的对策措施。
(四)加强跟踪评估,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动态评估机制和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总体执行情况总结制度,定期向市政府提交规划评估报告,确保整体规划全面落实。
“十四五”时期是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迈入提质增效、突破攻坚的新阶段,是建成具有历史文化特色国际化大都市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西安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市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陕西省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立足西安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1.坚持全面统筹与突出重点相协调。既要全面统筹全市各类型、各环节、各过程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建设,又要针对全市应急管理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基层基础薄弱、区域分布不均衡等突出问题。
4.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一致。既要明确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建设目标,又要聚焦西安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6.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既要体现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要求,发挥好政府部门应急体系建设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力量,提高应急体系建设的社会参与度。
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逐步推进应急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预防与准备、监测与预警、响应与处置、恢复与重建等各环节的规章制度及标准。
优化覆盖各辖区、各行业、各单位、全灾种、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各类、各层级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及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
按照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技术要求,完成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清单编制工作,建立城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管理数据库,形成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城市风险“一张图”。
制定和完善西安市城市重大社会事件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和突发情景应对机制,推动建设具有西安特色的现代化城市重大社会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和应对处置能力。
积极贯彻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营造行业内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监管执法人员在基本理论、法律法规、监管执法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
加强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县(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组建的市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快速指挥调动机制,强化救援人员配置、装备配备、日常训练、后勤保障标准化建设,提升多灾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优化应急物资与装备的筹措、储存、供应和补给等各个环节的配置,实现应急物资与装备的精准调控,改善供应链整体功能,提高供应链运作效率和物资配置效率。
进一步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地)的建设与管理,拓展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人防工程、体育场馆、宾馆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加强农村乡镇应急避险场所(地)建设,制定配套的疏散安置应急预案。力争到“十四五”末期,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地)满足各区县(开发区)主城区70%人口避险转移安置需求。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区域应急管理合作,建立健全跨国(境)突发事件的预警、协调、救援和保障体系,提升涉外应急管理服务能力。
围绕“加强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引入直升机参与消防救援、卫生急救、空中巡查、紧急配送等应急服务工作,提高空中救援水平。制定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加快推进基础保障设施、直升机起降点、航空应急指挥调度中心等建设任务。建立应急物资装备紧急调运投送机制,提高应急物资装备调运投送能力,确保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装备调得出、调得快、用得上。由西安航空基地管委会筹建我国西北地区第一个综合性空中应急救援中心,承担空中侦察探测、空中指挥调度、空中紧急输送、空中搜寻救助、空中特殊吊载等任务。
西安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二0二一年七月
目 录
(一)西安市危化品企业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西安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眼西安市安全生产工作大局,立足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确保“十四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期间,我市扎实有序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步健全,安全生产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安全关注度和安全意识得到强化,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中向好。“十三五”期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连续5年同比下降,2020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15年分别下降63.7%和9.2%。“十三五”各类安全生产目标全面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可控,城市安全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明确党政干部领导责任。制定了《西安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建立了市委常委、市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区县属地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要求,督促行业部门从产业政策、行政许可等方面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各行业领域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行业直管专业化全面推进。
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了《西安市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全过程、全方位、全时段的安全管理精细化,做到“五落实五到位”。
完善责任考核机制。严格落实《西安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坚持将市管干部、班子安全生产考核纳入年度考核,明确“一票否决制”内容标准,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具体内容,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严格落实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风险管控水平逐步提高。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制定了《西安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西安市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验收评定标准》等,督促各区县(开发区)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十三五”期间,全市1600余家企事业单位完成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涵盖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交通运输、教育等多个行业领域。
强化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督导企业健全完善风险监测监控体系,同步加快推动信息化跨越式发展,建设西安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隐患治理信息平台、城市应急管理“2+1”综合信息平台,积极推进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实现实时监测和动态预警,提高危险源动态监测预警水平。
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目前全市有13家35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强化重大危险源专项执法检查,制定了“一企一策”专项整改计划,通过“消地协同”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施全覆盖检查,对13家重点企业提出了针对性的安全防控和隐患整改方案,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受控。实施了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降低了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安全风险。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大力推行“清单式”管理,建成覆盖全面、动态管理、运转顺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了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提升城市安全治理能力。加强源头管控,将城市安全各项要素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全面优化产业布局、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严格安全准入。开展城市安全风险点排查,汇编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重点监管手册,落实城市安全分级监管责任。聚焦市政、道路交通、城市防洪排涝、地下管廊等安全设施,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架空线缆落地等重大工程,全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水平显著提升。
安全监管网格化全面推进。印发《西安市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意见》,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基本单位,以区县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为主线,落实网格化管理人员,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构建了网格互动、区域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格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活动,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严格公正文明。
加大监督执法处罚力度。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对企业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对不合格企业实施关闭取缔、停产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罚措施,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管执法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抓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学习贯彻实施工作,推进安全监管部门依法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完善和补充了多功能防护服、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执法无人机等执法装备,2020年开始启用“互联网+执法”,不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执法能力。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成效明显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贯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平安校园创建等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运用各种宣传媒介,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教氛围。联合媒体集中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大做强正面舆论引导;加强与中省媒体合作,在《中国应急管理报》等国家级平台开设《平安西安》专栏、在市主流媒体《西安日报》、西安发布APP等平台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工作、解读相关政策,公开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和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创新形式让宣传更“接地气”。借助西安应急管理微博、抖音、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网络新媒体传播优势媒介,使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更“接地气”,形成以“两微一站”为主战场的线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新阵地。积极培育安全文化,举办安全生产主题晚会,成立了西安安全之声艺术团、安全生产知识宣讲队和“蓝精灵”应急救护与安全志愿者服务队,赴基层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深入开展“秦小安”形象代言、安全微视频、地铁安全专列、安全知识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编写中小学安全读本,构建形式丰富的线下安全宣传教育新阵地。
扎实推进安全教育培训。紧密围绕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需要,成立“西安市应急管理学院”,并与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共同签署了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合作框架协议,加大了安全生产培训的深度和广度。组织党政干部开展安全生产政策理论学习,强化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学习、业务培训和执法培训,突出抓好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加快提升专业能力素质和业务职能的融合。监督企业和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三类人员”上岗取证培训工作,落实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重点加强高危行业和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培训。
党中央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多次强调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发展与安全成为国家战略部署。西安市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坚持把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作为建设“丝路源点城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因此在城市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引进等方面更注重考虑安全因素,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带来的新机遇。西安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发挥区位优势,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财政实力明显增强,为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创造了有利条件。“十四五”期间,西安市高质量发展将推进产业升级,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淘汰落后产能,从源头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源头治本。
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提出的新要求。随着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新格局逐步推进、秦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等国家级创新改革试点任务的承担、“十四运”的承办,西安市正处在历史机遇最多的黄金发展时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解决深层次、结构性、区域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全社会对安全生产有了新期盼。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日益增长,对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高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的呼声和期望日益高涨,社会舆论对安全生产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治理的途径更加多元化,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
安全风险隐患交织叠加。随着追赶超越步伐加快,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涌现,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正发生深刻变化,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
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部分企业尤其是私营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企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总体水平不高,安全生产保障条件有待加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制约了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
城市公共安全风险压力提高。我市人口总量已达1295.29万人,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供水、供电、燃气、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亟待提升,老旧小区、城中村等火灾隐患点多,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压力大的问题依然存在。
安全监管模式面临新考验。随着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安全监管量大面广,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与创新成为新挑战,如何提升监管效能、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并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前沿信息化技术,是新时代安全监管面临的新考验。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完善依法治安、科技兴安为保障,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消除监督管理漏洞。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切实增强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大力提升西安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并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西安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从人口最集中、风险最突出、管理最复杂的地方抓起,始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2.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跨行业跨领域安全生产协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安全生产信息化、现代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进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安全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3.坚持源头管控,系统防范。坚持将源头管控的思想贯穿安全生产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和能力建设,构建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坚持依法治理,科学监管。坚持依法行政,增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综合运用法律、技术、行政和经济管理手段,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追究和处罚力度,实现依法准入、依法生产经营和依法监管。
5.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围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展开攻关,力求突破与提升。研判形势,认真分析,针对短板弱势精准发力,明确优先顺序,对重点领域整治加大投入扶持力度,做到工作量化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现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地方配套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全面遏制,市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构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成与平安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发展定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现代治理体系,安全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
到2025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全面遏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等主要指标均明显下降,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西安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十四五”末降幅 |
1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15% |
2 | 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20% |
3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33% |
4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20% |
“十四五”期间出台《西安市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职责、应急指挥协调联动、应急资源管理、规范执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成具有西安地方特色的安全生产法规规范体系。
构建权责更加匹配、权界更加清晰、运转更为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进一步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
依托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打造市级“地空结合,多方联动”的立体化应急救援网络,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和配备专业处置装备,围绕生产安全事故类型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应急演练活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全面建设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在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实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覆盖,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进一步落实,建设风险分级管控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重点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全过程监督。
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动5G、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隐患排查、执法监察、诚信体系建设、事故救援等领域的应用,督促引导重点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与重大装备研发取得新突破,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率显著提高。高新区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西咸新区、高陵区安全应急产业园建设有序推进。
构建全媒体、分众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建立健全覆盖各领域的多层次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制度;“十四五”末高危行业新增从业人员培训率100%、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班组长技能提升显著,高风险岗位新员工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制;至少建成具有特色的安全示范场馆3个、安全文化影院1个、安全实训基地7个和安全体验功能区6个;完成市、区县(开发区)、镇街三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轮训。
建立完善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运行保障体系,达到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工作要求,在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城市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城市综合安全水平。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健全涵盖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作用,定期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强化源头治理,指导管控安全风险,督促整治重大隐患。落实好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建立督查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
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明晰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理清各个监管环节的法定安全责任,厘清监管事权,编制监管细则,制定监管计划任务,消除监管盲区。压实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形成规范性文件,充分调动有关行业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效能。
3.严抓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相应专业类别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规模以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推行安全总监制。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生产经营者、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地方配套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地方法规中长期立法规划,加快制定《西安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解决全市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做好安全生产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大强制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执行力度,推进我市地方安全生产标准体系试点工作,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完善由地方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程构成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
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从产业政策、行业规划、法规标准、项目建设、行政许可、社会保障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制,理顺危险废物、新型燃料等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建筑施工、城市消防安全、文化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深化应急管理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强化属地管理,特别是落实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健全综合性网格化管理机制,植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夯实基层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分级分类的精准监管,对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商贸、人员密集区域等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场所,精准施策,强化过程监管,重点排查风险,及早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同时,坚持服务和督查相结合,组织各行业领域的专家,直接到企业一线“一对一”指导安全风险排查工作。
健全监管执法体系,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类分级执法,一个企业明确一个执法对象,防止重复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将人员编制向执法岗位倾斜。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编制统一执法目录,明确市、区县(开发区)两级执法责任清单。健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改革执法方式,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执法按周期开展“全覆盖”、其他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执法+专家”式执法、“说理式执法”、“互联网+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内部、层级和外部监督机制。强化执法保障,完善执法人员工资待遇、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政策,按标准统一配备执法设备、服装、车辆等。
积极做好《西安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严格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强化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提高事故调查效率。落实西安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办法,对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一般事故进行挂牌督办。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评估工作,加大事故调查处理跟踪问效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鉴定与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推进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1)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源头管控,规范危险化学品鉴定和登记、化工园区规划布局和企业安全准入管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加强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装卸、废弃处置等重点环节安全管控,推动完善危险废物领域监管衔接机制。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深化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硝化、氯化、氟化等高危工艺和硝酸铵、硝化棉、液氯等特别管控危化品专项整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创新激励手段,加大失信约束和违法责任的追究力度。强化基础支撑保障,提高科技与信息化水平,加强专业人才培养,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健全完善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强化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清单;开展重大隐患挂牌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长效机制。提升交通运输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及安全监测。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防范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推进寄递风险综合防控信息平台应用。开展桥梁、桥墩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和砂石运输安全治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开展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降低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率。
(3)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运输车辆、驾驶人动态监管和旅游客运安全监管。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和资源共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奖励机制。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治理违规长途客车、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等运输车辆,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着力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加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
(4)住建领域安全整治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住建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夯实参建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突出危险性较危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风险防控,严厉打击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发包分包等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全面完成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物业企业按规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宣贯落实《陕西省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加强宣贯和检查。
(5)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深化源头治理,对全市现有尾矿库,采取关闭退出、闭库销号或综合利用等方式进行治理,化解固有安全风险,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加强闭库期间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一库一策”模式加强尾矿库治理,从根本上消除尾矿库安全风险,确保尾矿库闭库期间的安全。
(6)消防安全整治
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综合治理方案,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针对重点单位和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落实清单式隐患排查和督改责任,“十四五”期间全面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消防管理。抓好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消防产品等领域突出风险治理,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督促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完善街道、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积极运用智慧消防、消防安全物联网、远程监控和自动探测报警、电气火灾监控等先进技术装置,加强居民小区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严格大型活动消防安全监管。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7)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进一步完善并形成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体系,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充分调动社会参与,扎实开展风险识别、隐患整治。建设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推动科学监管持续防范化解风险,推动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加强特种设备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压力管道、气瓶、老旧住宅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推广“保险+服务”模式,提升电梯、气瓶责任保险覆盖率。
(8)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安全整治
认真落实中省能源安全决策部署,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完成油气长输管道保护重点任务。完善管道保护企业主体责任,推广数字化管道保护,积极治理违章占压管道,加强特殊时期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强化政企联防互动,加强管道保护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成电力设施保护重点任务。严格落实电力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电力设施风险排查,严防地震、暴雨、泥石流等严重自然灾害毁坏电力设施,做好重大活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强化协同监管,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能力建设。
(9)商贸和成品油安全整治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源头治理,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夯实各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节点持续开展排查整治。认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成品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商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商务活动等专项整治活动,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消灭事故萌芽。堵漏洞补短板,积极提升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能力。
(10)城市供水安全整治
持续推动供水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供水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辨识管控危险源,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供水单位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等不健全;维修检修时有限空间作业失控等。加强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管理。全面检查市政供水管网,强化管网监控、抢修维护,提供安全可靠用水服务。加强城市供水突发情况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城市供水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11)城市管理领域安全整治
强化城镇燃气、集中供热行业监管。进一步提升燃气安全水平,加强用户端安全管理,要求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落实燃气长效管理机制,稳步推进燃气供热管网评估工作,持续整治无证经营燃气供应站点。深化城市管理基础设施隐患治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安全专项体检,加强城市道路桥涵设施、排水管网,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城市生活垃圾、亮化照明、园林绿化建设、园林绿化设施养护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监测预警。
(12)文化旅游和校园安全整治
全力推进我市文化和旅游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假日旅游安全和文化市场安全监管。全面提升日常管理能力,夯实安全责任,加强日常隐患排查,强化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安全管理,提升旅游包车、景区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校园日常安全管理能力,夯实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清单,加强日常隐患排查,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研究制定安全教育工作方案,加强中小学、高校安全、消防、自救互救基本知识的普及。
(13)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
完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园区管理主体。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统筹工业园区区域布局。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十四五”期间达成园区内企业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成率100%目标。加强高风险园区安全管控,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分类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和安全风险分布档案。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健全完善工业园区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14)危险废物环境安全整治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持续深入排查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对辖区内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现场检查工作。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鼓励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工业园区结合自身危险废物处置需求,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并提供对外经营服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未如实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或将废弃危险化学品隐瞒为原辅料、中间产品的行为。
(15)医疗卫生专项整治
建立医疗卫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一院一清单”管控措施。大力推动医疗卫生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明确,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基础得到巩固和提升,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6)民爆物品安全整治
完善和落实民爆生产安全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民爆行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涉爆企业风险统计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强化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淘汰力度。“十四五”期间,全市民爆企业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成率100%,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达标率100%,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率100%,民爆物品运输企业运输民爆物品(一类危险货物)的运输车辆100%使用爆破作业视频管理信息系统,爆炸作业单位现场100%使用爆破作业视频管理信息系统,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率100%,爆破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率100%,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17)农林牧渔业安全整治
扎实推进农林牧渔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完善责任制和责任清单。加强对农林牧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易引发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场所、核心部位的整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风险防控,切实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1)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
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准入管理,建立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批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全市各类企业要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加强对安全生产全过程的风险点和危险源种类、触发诱因及其损害后果的全面识别分析,实施市、区县(开发区)、重点行业领域3个层面的精细化风险评估,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达到100%。
(2)大力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指引,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明确落实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加强实时监控。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和研判。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范围。
(3)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明确安全生产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权限,建立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将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部门监管范畴,持续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动态监管,做好宣传引导,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使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企业标准化与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深度融合,实行安全生产企业标准“一企一策”。深化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操作过程标准化,持续提高企业的硬件安全性和管理有效性,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2)全面完成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
以评促建,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考评体系;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严格把关,分行业领域开展达标考评验收;完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
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分行业领域、分阶段组织实施,专项执法检查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积极引导中介机构组织开展达标考评,严格对有关评审和咨询单位进行规范管理。对已达标的企业要重点抓巩固、抓完善、抓提升;对尚未达标的企业要抓督促、抓整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关闭取缔。建立公告制度,定期发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和达标企业、关闭取缔企业名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培育典型,示范引导,充分利用舆论媒体,营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
充分借助5G、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对辖区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开展全面排查,进行动态监控。提升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标准和管理水平,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检测维护和安全评估。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严把审批关,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加强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应急管理、气象、地震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保障城市安全运行,为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1)加大对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
大力推行科技强安战略,优化全市科技计划,充分发挥西安市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院等科研机构的专业力量,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科技项目创新发展。征集重大安全科技项目,安排科技专项资金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给予扶持,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申请项目资金支持。同时,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对安全科技项目的投入,通过建立健全安全费用提取、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创新基金制度等,拓宽企业安全科技项目投入资金来源。
(2)加强安全生产理论和政策研究
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共性安全问题和突出隐患,发挥市机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智库作用,研究制约安全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加强安全生产政策理论研究,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
(1)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建设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学科专业优势,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院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建设,集中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优势资源,汇集国内拔尖人才,组建创新团队,引导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方向,重点解决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科技问题,突破安全生产重大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技术瓶颈。
(2)推动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机制,重点筛选和推广对事故预防预警、防治控制、抢险处置等方面切实有效的技术、工艺,积极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广泛应用。推动“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孵化安全类“政产学研用”项目占比。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举办成果展览、发布推广目录等形式推动企业自主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鼓励企业将先进科技成果和技术装备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和推动安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1)推进安全应急产业快速发展
围绕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处置救援、安全应急服务四个方面,通过制定完善安全应急产业政策文件、加快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加强推进落实示范园区建设、优化产业结构等措施,推动西安市安全和应急产业快速发展。
(2)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扶持安全产业
探索建立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投资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等积极参与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和行业安全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民间资本为安全应急企业发展、安全产业园区建设和智慧城市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提供支持。鼓励金融研究机构开展安全产业指数研究,引导社会资本关注安全产业。
(3)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
制定出台鼓励政策,完善安全科技成果评估筛选和发布机制,定期发布安全科技成果目录,纳入相关标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相关行业企业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针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住建等重点行业领域,着重推广自动化、智能化等本质安全度高的先进适用生产技术和产品,推动危险岗位向无人化、少人化方向发展。鼓励多方参与,强化产学研相结合,建立安全技术示范工程,以多种形式开展推广工作。
(1)推进区域间安全生产协作能力建设
立足区域特点,发挥区域优势,加快建立科学高效的安全生产协作工作机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同步推进工作,搞好联络对接,规范协作流程,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积极组织跨区域应急演练和联合培训,整合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和工业园区、大型企业等应急救援力量,建立行业协作与区域联动的区域化应急救援联盟,实现应急资源共享、事故监测预警、跨区域快速会商与应急抢险救援机制,不断增强区域间安全生产协作能力。
(2)积极参与国内外安全生产交流活动
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通过参加科技会议、产品博览会、访谈会、现场调研、先进典型单位参观等国内外安全生产交流活动,宣传典型特色做法,学习先进优秀经验,发现各自存在的问题,努力开创互学互比、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比学赶超”工作局面。
将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培训工作重点。各县区、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教育,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在主流媒体、网络媒体、门户网站等平台开设安全生产专题专栏,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做好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的教育引导。
依托高等院校、西安市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院和西安市应急管理学院,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做到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强化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安全生产、初期处置、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和技能。建立农民工岗前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机制,特别要加强高危行业岗前安全培训的强制性。丰富企业安全生产人才培养模式,鼓励企业与高校合作,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联合办学、短期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安全专业人才。针对高危行业企业,根据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确定培训内容,建立“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提升班组长技能。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规范化试点建设。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实现课程体系、培训项目、培训组织实施的规范化、标准化、本地化和品牌化。按照“信用+监管”建立安全培训机构信用承诺退出机制。
3.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干部队伍素质提升
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干部大培训,着眼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要求,组织全系统干部学习政策理论,熟悉工作流程,提升专业能力,拓宽知识视野。监管执法人员要坚持凡进必考,严格实施监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采取入职培训、定期轮训、集训、调训以及单位内部岗位交流、系统内部上挂下派等方式,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推进安全科普宣传的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发挥传统媒体效能的基础上,以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利用新媒体打造风险防控、应急避险等全民公开课,将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推进安全教室、安全实训基地建设,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体系,打造西安特色的宣传教育模式。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查询、解读、公众互动交流信息平台。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大普法力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法治意识。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鼓励创作和传播主题公益广告、影视剧、微视频等作品。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县(开发区)建设具有城市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场馆,积极推动安全文化元素融入公园、街道、社区,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家庭,营造良好的社会公众安全文化宣教氛围。
1.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与市民参与
推动信息公开,拓宽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各区县(开发区)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模范企业的宣传力度,提高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三违”行为企业的曝光率。针对铁路运行安全、加油站运营、危废处理等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微博、微信、热线电话“12350”举报机制,鼓励和引导市民,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积极举报身边的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鼓励中小微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鼓励建立多功能综合性服务主体,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技术服务标准,严格市场准入,规范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加快健全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制度及继续教育机制,相关企业按照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支持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严格对安全生产技术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公示制度和信用评定制度,严肃查处租借资质、违法挂靠、弄虚作假、垄断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引导保险企业参与重点行业领域和区域性安全产品示范工程建设及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并鼓励其它行业领域企业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包含劳务派遣人员)。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依托省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所有承保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安全信用考核、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失信“黑名单”等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情况纳入统一的“信用西安”平台并向社会公示。督促企业层层签订安全信用承诺书,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承诺作为执法检查内容之一,并逐步扩大信用承诺覆盖面。按照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有关要求,明确安全信用考核的内容、周期、信用计分、考核等级,推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全面实施。对安全生产守信激励的单位,要畅通优先办理、简化手续、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绿色通道”。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评选表彰、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一)西安市危化品企业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以实时、动态持续获取处理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数据为主,建设贴合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业务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全过程、全链条的态势感知,引导开展风险识别、隐患排查、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以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规范,完善技术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保障措施为重点。在安全风险辨识、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安全专业机构及专家“会诊”等方式,科学诊断和管控风险;建设远程防控动态监控和预警系统,实时掌握企业重大风险点、危险源运行情况;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构建行业双重预防信息化管控平台,实现对企业风险点分级管控的全过程监督;“十四五”期间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覆盖。
通过对现有尾矿库综合利用和治理闭库,采用各种措施全面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尾矿库基本工作流程为基础,依法履行尾矿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蓝田县娘娘沟尾矿库进行闭矿提升,对计划闭库的蓝田县头道沟尾矿库进行闭库销号,对临潼区金矿冷水沟尾矿库的初期坝进行干砌石压坡处理,对周至县马鞍桥尾矿库进行因地制宜治理工作。对计划闭库和已闭库的尾矿库按照相关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加强闭库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消除尾矿库安全风险。
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引领,以应急产业研究院为核心,以安全应急产业、高技术产业、民用核产业三大板块为支撑,建设西咸新区安全应急产业园,瞄准重点安全领域,“连点成线”从提供单一产品装备向系统集成产品和服务转变,打造完整的特色产业链,为政府和企业提供硬件、软件等多元化系统服务,按照“一个核心、三大板块”的建设思路,到2025年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东片区建设完成占地面积为15平方公里的产业园。
依托西安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和高陵区中小企业聚集园,建设西安市安全应急产业园。形成以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应急教育培训中心、应急救援演练中心、应急救援装备生产基地、应急综合大厦为支撑,多方位一体化的综合示范园区。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以重大项目为牵引,以要素融合、制度和标准对接为突破,围绕优势主导产业,深化与央企协同创新发展,探索“依托一个央企、建立一个基地、形成一批产业集群”的发展模式。
(六)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建设项目
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为目的,以全面普及安全知识为基础,建设涉及居家安全、公共安全、生产安全、自然灾害、应急疏散、急救体验等多个主题的安全文化宣传点,建成1个安全文化影院、7个安全培训教室和6个安全体验功能区(含38个主题馆),有效提升全市安全文化教育效果。
建成一站式
安全与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平台,以信息化基础设施部署、数据交换平台建设、系统扩展升级为主要内容,建设包括综合服务系统、在线教育培训系统、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管理系统、培训对接系统、大数据分析与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教育培训平台,提升我市安全与应急领域教育培训的规范性、系统性、及时性、规模性、共享性。
“十四五”期间实现基层镇街、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专职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队伍结构、素质、能力、作风“四提升”,工作职责、任务、机制、手段“四匹配”,持续提高市、区县(开发区)、镇街各层级安全生产监管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提高专业化人才培养水平。加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突出安全生产专业性要求;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实现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复训不少于2周。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素质,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与应急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应急管理在职执法人员的75%。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保障能力。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执法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政策,依法为执法人员办理工伤保险,鼓励为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应急管理系统全面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相关要求,制定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准军事化管理的标准规范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置标准。按要求配备相关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相关要求,为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立足西安、辐射全省、带动西部,建设“西安市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院”,汇集高层次专业型人才,形成科学研究、教育培训、人才培养、智库支持四位一体的城市应急管理创新基地,从传统技术服务向科技研发转变,引领城市安全科研,探索科技成果转化,为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十)西安市城市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为全面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助力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西安市城市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以统一的物联网感知设备为基础,接入生产安全感知、自然灾害感知、城市安全感知、应急处置现场感知等子系统的感知数据;依托我市智慧城市运营中心,以城市安全运行监测中心为管理枢纽,实现城市安全的实时监控、综合展示、预测预警、风险分析、热线服务、隐患排查、救援决策;构建物联网监测、智能预测预警和精细化治理于一体的立体化城市安全网。以优势科技资源为支撑,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先进信息技术,结合先进的城市安全管理理念,打造“智慧安全城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作为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将完成主要建设任务、重点工程及项目作为首要工作目标,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始终将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按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不断细化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保证信息共享,密切协作,着力解决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强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资金,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投入安全基础性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和安全装备融资租赁,形成政府、企业及全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鼓励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的资金投入力度。
(三)完善政策保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政策体系,不断优化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财政、金融、税收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分解规划任务目标,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的衔接协调机制,加强规划的宣贯,确保规划的推进实施。
(四)强化督查考核。对规划执行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定期公布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对规划进行动态调整,优化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建立对政府、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约谈机制,对市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常态化开展包抓督导,对重大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挂牌督办,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力度。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将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部门政绩的评价依据,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3
西安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二0二一年七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着眼西安市防灾减灾工作大局,立足解决防灾减灾综合问题,切实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确保“十四五”期间防灾减灾工作有序开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主要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我市灾害主要以风雹、旱灾和暴雨洪涝灾害为主,共发生各类自然灾害112次,9个区县和2个开发区的68个镇街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26.63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1747人,因灾倒塌、损坏农房167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0.1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约57355万元。面对严峻的灾害形势和挑战,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负责、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努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与“十二五”相比,“十三五”期间全市受灾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倒塌损坏房屋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年平均值分别下降86.81%、97.31%、99.40%、68.58%。
“十三五”时期,较好完成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各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一是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初步构建。
市、区县(开发区)分别成立了减灾委员会并设立办公室,全面调整充实减灾委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新组建应急管理局。初步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灾害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建立健全市、区县(开发区)综合联动、协同配合、科学高效、覆盖全面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气象灾害预警会商机制、灾害应急救助协同联动机制和救灾征用补偿机制,先后出台了系列法规政策,修订完善市、区县(开发区)和镇街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防灾减灾绩效评估、考核、责任追究制度,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不断提升。完成地震前兆监测台网系统升级改造,128个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台站勘选、28所中小学校地震预警信息服务试点建设勘选和市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系统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三网一员”群测群防网络。西安大城市精细化预报预警服务一体化平台和暴雨预报预警等系统进一步优化完善,局地强对流天气预报精准度明显提升,突发气象灾害监测率达到95%,预警时间平均提前18分钟以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达95%以上。建立了西安市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和地质灾害“掌上一张图”系统,完善“群专结合”的灾害监测网络体系,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会商40余次,通过平台发送预警短信23000余条,三级预警24次。全面推进河湖水系“85316”治理工程和城市积水点改造工程。对道路易积水点加装监控摄像头,实现实时监控和及时指挥调度。“十三五”期间开展地质灾害治理项目36个,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174处,解除614户3134人所受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完成了城市燃气管网地震紧急处置系统、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试点建设,加固改造农村危旧房屋11990栋。在37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设立兼用应急避险点,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应急避难场所188处,有效避险总面积635万平方米,可容纳人数272万人。建成1个市级、6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初步建立市、区县和镇街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实现灾害发生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三是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市级部门、区县(开发区)、企业共建成应急救援队伍131支,基本形成“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立市、区县(开发区)、镇街和村(社区)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约3300人,确保基层救灾保障工作有人负责、有人落实。接入智慧安监等数字化管理系统,建立灾害应急监测处置联动体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显著提高。四是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水平明显提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十三五”期间共下拨冬春救助资金188.46万元,发放救灾棉衣8850套、棉被9210套、防寒服360件、采暖炉1730个,救助受灾困难群众约2.36万人次。积极支持区县(开发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下拨市级灾后补助资金132万元,重建修缮倒损农房1350间。五是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成效明显。建立“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创新宣传模式,广泛开展灾害预防、自救互救科普宣教活动,经常性开展实战化应急预案演练,累计开展集中宣传、培训2100余场次,印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8.16万余份,受众达150.10万余人次。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9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69个,创建范围不断扩大,城乡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西安市作为“一带一路”核心区、西部大开发桥头堡、建设中的国家中心城市,紧抓重大机遇、把握时间窗口,紧盯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目标,加快“一带一路”和关中平原城市群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奋力谱写西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对比我市目前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面临诸多新形势、新任务与新挑战。
一是灾害形势复杂多变。受全球气候变化等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因素耦合影响,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风险进一步增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增加趋势,自然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复杂性更加突显。随着经济活动规模及范围的扩大,不断引发新的灾害风险,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难度增大。
二是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管理体系有待完善。我市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管理体系仍未完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预案体系间的衔接机制有待完善,对关键环节、关键领域的监督检查还未完全实现常态化。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后,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存在职责边界不清晰、分工不明确、衔接不顺畅等问题,统筹协调联动能力不足,“防”与“救”关系尚未完全理顺,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责任制有待进一步强化落实。
三是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基础依然薄弱。我市综合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基础性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对滞后,灾害监测预警、风险会商和信息发布平台有待完善,抵御重大灾害风险能力有限,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不高,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投入不足,城市应对灾害的韧性能力亟需提高,特别是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变。防灾减灾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能力较为薄弱,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程度有待提高。
四是灾害风险意识与应急能力尚待提高。各级各部门重救灾轻减灾、重灾中应对轻灾前预防的思想惯性客观存在,灾害风险防范关注度偏低。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需健全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亟待创新,社会公众的危机意识、风险防范意识、主动参与意识薄弱,自救互救能力相对欠缺。各类救援队伍有效整合、协同作战等方面存在短板弱项,应急救援力量不足,先进适用救援装备配备不足,无法满足“多灾种、大应急”的迫切需求,“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强化基层”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五是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作用发挥不够。灾害治理引入市场机制还处于起步阶段,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和发挥市场机制手段有待加强。基层社区应急管理组织能力不强,应急管理社会化网络尚未形成,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模式还需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六是信息化建设科技支撑能力不足。防灾减灾抗灾救灾信息化基础较为薄弱,大数据对灾害防治业务的有效支撑能力尚未形成。各部门信息化系统建设标准和系统架构不统一,数据共融、共享、公用的技术环节尚未打通,数据资源相互割裂的局面还未得到根本扭转,应急指挥、应急处置与救援等能力还严重不足。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5G 通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还处于低水平,技术与业务相互融合度不高,信息化建设辅助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科技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支撑效能尚未得到有效释放。
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已成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战略任务,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现代化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理念,准确把握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的新内涵新要求,科学谋划,全力推动新时代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快速发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抗灾救灾重要论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深入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抗灾救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进一步夯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我市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应对能力,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贡献力量。
1.坚持党的领导,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在防灾减灾抗灾救灾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综合保障等重要作用,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完善灾害保险制度,形成政府、社会力量、市场机制协同配合的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格局。
2.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增强市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升社会公众的避灾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3.坚持生态优先,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树立崇尚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观念,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建立促进生态发展的体制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中。
4.坚持预防为主,努力把自然灾害风险和损失降至最低。高度重视减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做到防灾、减灾、救灾相统一,灾前、灾中、灾后相统筹,将常态减灾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增强抵御应对自然灾害能力。
5.坚持改革创新,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深化改革,激发灾害防治体系内在动力。立足发展需求,加强灾害防治科技创新,不断提升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水平。
6.坚持国际合作,协力推动自然灾害防治。推动我国防灾减灾理论及技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推广应用,支撑“一带一路”建设与民生安全。加强防灾减灾的国际和区域交流与合作,建立协作与联动机制,提升自然灾害防治的整体能力。
到2025年,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灾害管理和综合减灾措施,全面提升风险防控、灾害监测预警、风险分析、综合研判、应急救援、灾后重建等能力,建成与西安城市安全发展相适应的综合防灾体系。到2035年,基本实现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生产总值比例控制在 0.85%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控制在13000人次以内。
(2)建立多灾种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显著提高。
(3)加强地质灾害危重隐患点工程治理,有效避免重大地质灾害发生。
(4)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任务完成80%以上。
(5)全面建立和完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洪抗旱体系,以工程措施为主导、非工程措施为支撑,形成人水和谐的综合防洪抗旱减灾体系。
(6)建成分级管理、反应迅速、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种类齐全、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市、区县、镇街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0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增加自然灾害救助项目,不断提高灾害救助水平。
(7)强化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建成覆盖全面、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处置高效、保障有力的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市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救援人员占全市总人口比例达到0.4‰。
(8)全面提高基层综合防灾减灾抗灾能力,提升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水平,每年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5个,每个城乡社区配置1名灾害信息员。科普宣传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应急救护培训达标普及率达到2%。
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设立统一的防灾减灾抗灾救灾领导和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强化应急资源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原则,强化防灾减灾抗灾救灾主体责任,健全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属地管理体制。研究我市新时期灾害的发生、衍生、次生规律,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的技术标准、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防灾减灾抗灾救灾信息传递共享技术标准与运行机制,加强各级防灾减灾抗灾救灾领导机构与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森林防火指挥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等机构之间,以及与主要涉灾部门、驻地军队、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之间的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建立工作协同制度,健全工作规程,明确工作职能和责任,实现各种灾害风险隐患、预警、灾情以及救灾工作动态的信息共享。
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坚持民主治理和法治治理相结合原则,建立健全基层治理法规体系,形成配套完备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建立有法可依、有标可循的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管理模式,完善灾情评估机制和评估标准,建立规范的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重大灾害事件处置标准,建立系统完善、科学适用、层次分明的综合防灾减灾标准体系。以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标准促进成果转化和应用。引导市场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创新。优化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层级衔接,建立自然灾害评估系统,定期评估检验和修编完善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适应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同应急的新局面,切实提高实战能力和救援时效。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全过程规章制度建设,科学确定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健全完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符合我市实际的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加快形成以专项规章制度为基础、相关应急预案为补充的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法规制度体系,并明确政府、学校、医院、部队、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在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建立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权责清单制度,层层落实防灾减灾抗灾救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建立权责一致、依法追责的责任体系。对达到市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自然灾害,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发挥统筹领导和支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在灾害应对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根据本级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统一指挥群众转移安置、被困人员搜救、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应急生活救助、基础设施抢修、房屋安全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
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市场机制协同”的应急响应与联动救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涉灾部门和社会力量在监测预警、应急保障、抢险救援、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构建多方参与的灾情会商平台,提高灾情信息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制定灾后损失评估技术标准,规范自然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流程,完善灾害损失评估联动和共享机制。建立市、区县(开发区)、镇街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体系,形成“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工作格局。推动救灾物资准备前置,构建多元完整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提高物资调配效率和资源统筹利用水平,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标准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完善交通运输应急运力储备与调运机制。
重特大和较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灾区群众广泛参与工作机制。加强各级地方政府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统一协调的组织体系、科学系统的规划体系、全面细致的政策体系、务实高效的实施体系、完备严密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救灾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统筹做好恢复重建需求评估、规划建设和政策支持,整合灾后重建、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项目,健全灾后规划项目调整机制,优先解决损毁居民住房重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恢复等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灾后重建对口支援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管理办法,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灾区恢复重建需求与社会力量资源对接机制,支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完善救灾物资紧急采购供应及快速调拨运输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大灾害受灾地区的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需求。完善灾后防疫运行机制和重大灾害后心理干预机制建设。一般自然灾害恢复重建工作,由区县(开发区)根据实际统筹组织开展。
认真研究我市新时期灾害发生、衍生、次生规律,建立健全评估标准与规范,完善灾害综合评估模型与技术方法,推进重大自然灾害风险与损失快速评估,探索建立基层社区综合防灾能力社会化评估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的智力支撑作用,开展全市重特大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推进自然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高陵区、沣西新城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危险性评价工程,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认真落实自然灾害统计制度,利用2年时间实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利用集成物联网系统、公共监控设备系统、环境检测系统、安防系统和社会管理平台,整合防灾减灾数据资源,建设市级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构建支撑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全要素数据资源体系。
以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治理为链条,构建集灾害风险区划、监测、预警、降低和转移以及防治效益评估为一体的全流程管理体系。建立常态化的自然灾害与次生灾害多部门联合风险调查、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多方参与的动态监测机制,提出综合防治对策,对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常态化监管和专项整治。加强西安市历史地震研究,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完善监测预报体系,全面提升防震减灾辅助决策及公共服务能力。将防灾减灾抗灾救灾与基层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有机结合,推行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协同开展灾害隐患排查,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事故风险。探索灾害保险等市场机制,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协同防范的作用,初步构建技术与管理兼顾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防范治理体系。
建立以消防、地震、森林、水利抢险等灾害事故综合及专业应急队伍为骨干,以驻地军队、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以高危行业集中、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急队伍、基层综合应急队伍为辅助力量,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协同,其他社会救援力量有序参与,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充分依靠社会力量,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工作机制、预案制度、物资装备、保障机制等能力建设,建立三级森林消防队伍体系和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体系。发展壮大农村、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支持应急救援社会团体和民间救援组织,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建立专兼职结合“一长多员、一员多能”的基层网格工作队伍,把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覆盖至镇街和社区,形成多方参与、协调联动、共同应对的应急救援格局。
制定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化方案,合理布局各类监测预警分系统和监测内容,建设灾害监测综合预警平台。推进地震台站监控管理平台系统建设,到2025年建成地震台网中心和地震预警中心,夯实地震灾害防御体系。依托优化监测手段,强化群测群防工作,建立规范化、网络化、网格化管理模式,提高监测覆盖率,对自然灾害及其有关要素进行实时监测。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协调有关自然灾害监测部门及时派出监测队伍,针对重点区域开展应急加密动态观测,及时为应急决策提供信息支撑。规范自然灾害分级预警制度,按照自然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综合研判,开展分级预警。实时追踪并及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预警信息及时通报本级应急管理及相关部门。加强自然灾害预警响应机制建设,建立标准化预警响应流程,细化预警响应措施,做好预警信息发布与应急响应启动的衔接。
构建政府、涉灾部门、专家团队、灾害现场等多方参与的会商机制,结合多源监测预警信息开展灾害风险综合研判。在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区域及重大活动等,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综合分析预测自然灾害趋势,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研判,确定风险等级、风险类型和高风险区域。密切关注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发展过程及趋势,及时组织有关监测部门汇总分析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必要时加密会商,适时开展灾前预评估、灾中跟踪评估和灾后总结评估等,对自然灾害发生可能性及其影响范围、损失影响和后续风险等开展快速综合研判,形成报告并不断更新。
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建设自然灾害大数据和灾害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涵盖主要涉灾管理部门、驻地军队、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公安、卫健、红十字会等,实现自然灾害与城市基础设施风险隐患分析研判、监测预警、减灾救灾的动态信息共享。建设地震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不断提高公共地震安全服务水平。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宜居幸福社区建设,完善应急智能播报系统和5G网络,扩展社会传播节点,建立零延时预警机制,有效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健全灾害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机制,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拓宽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公众知情权。健全多部门、前后方应急联动机制,细化预警响应措施,确保预警响应效果。
加强重点区域及重要监测点自然灾害防御治理工程建设。推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避雷、抗洪涝等技术措施,并提供有力支持。对新建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和政府重大公益建筑项目以及需要提高设防等级的建筑,符合隔震技术使用条件的必须使用减隔震技术,鼓励其他符合使用条件的新建工程积极采用减隔震技术。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促进生态自然修复,遏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缓解重点生态功能区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提升防灾减灾效果。
实施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和房屋加固工程,完善工程实施的政策、技术和标准体系。对自然灾害易发区内居民小区、大中小学校、医院、农村民居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水库大坝、危化品厂库、重要军事设施进行抗震鉴定、评估和加固。全面提升自然灾害易发区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抗灾能力,大幅消减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加强文物、旅游强震动态观测系统建设,提高文物重点保护单位、旅游设施的防护水平。持续做好地质灾害常态化排查和群测群防工作,通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排危除险、避灾搬迁等手段,消减地质灾害隐患点,对新发现的风险隐患点,及时落实防治责任和措施。
加快推进各种灾害地面监测站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到“十四五”末期,建成1个用地规模达50亩的秦岭森林火灾应急支援保障基地,建设城乡基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仓库,发挥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林业等部门防灾减灾作用,健全完善各涉灾部门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及时更换、修理老化设施,改善城乡基础设施条件,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应急设施,提高城乡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建成1个用地规模达270亩的西安市应急体验中心,不断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技能。依据应急避难场所“统一规划、平灾结合、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就近疏散、安全通达”的建设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完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高标准规范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室内公共场馆(所)、人防疏散基地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和提升应急避难场所,到“十四五”末期,建成各类应急避难场所1205.54万平方米,满足各区县(开发区)主城区70%人口避险转移安置需求。
根据全市自然灾害特点,健全完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区县(开发区)救灾物资储备库、镇街救灾物资储备点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到“十四五”末期,建成1个市级应急物资储备调度中心。合理确定储备物资品种,不断提高储备物资数量,配备满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的应急物资。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储备模式,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和应急物资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与应急物流体系衔接,提升应急物资供给端分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按照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救灾物资紧急采购机制,建立生活类救灾物资应急供应保障机制,确保重特大和较大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应急生活救助需求。探索创新救灾物资保障形式,积极与超市等生活类物资生产销售单位、交通运输企业联系对接,结合实际签订救灾物资紧急供应协议、委托代储协议和快速运输协议。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完善铁路、公路、航空应急运力储备与调运机制,建立完善救灾物资紧急采购、快速调拨、协同调运机制,逐步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军地间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应急物资物流管理平台和应急物资捐赠管理平台,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实现应急物资有序调度、快速运输、高效配送、精确溯源,提升协同保障能力和物资储备调运能力,建立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健全应急采购和供货机制,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0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积极配备查灾核灾设备、个人防护装备、应急通讯和应急救援设备,提高应急救灾装备保障水平。加快推进救灾应急装备设备的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加强各级应急装备设备的储备、管理和使用,优先为多灾易灾地区和基层社区配备应急装备设备。
将救灾物资生产能力纳入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立足我市现有产业基础,构建规模适度、品种合适、反应迅速的救灾物资生产能力储备体系。按照中央和陕西省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目录,建立健全西安市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能力保障分类清单,储备一批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的应急装备生产企业,进一步提升应急装备生产能力。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产学研用联盟”发展模式,有效整合资源,全面推进城市公共安全、灾害风险管理、应急救援等相关学科专业建设,研究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机理、防范与应对技术。加强校地合作共建,打造全国一流的应急管理学科群,形成集培养专业人才、推动行业发展、引领科研创新、提供智库咨询于一体的综合平台,为监测预警、灾害评估、工程防治、应急救援等灾害风险防范与处置全链条提供技术支撑。
统筹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科技资源和力量,建立完善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科技支撑工作模式与长效机制。支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团体组织等社会力量开展灾害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强化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着力研究重大自然灾害及灾害链的孕育、发生、演变、时空分布等规律和致灾机理,提高灾害模拟仿真、分析预测、信息获取、应急通信与保障能力。加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风险与损失评估、社会影响评估、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等关键技术研发。加大应急项目投资力度,到“十四五”末期,建成1个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促进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推动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应急产业发展。
发挥气象、地震、资源规划、科技、通信等部门专业优势,推行卫星、遥感、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新方法。运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推进地震监测中心现代化建设,实施国家综合减灾与应急典型示范工程。结合物联网技术,利用现代化传感设施,实现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实时监控、状态掌控和有效管理。探索将智慧社区与防灾减灾工作相结合,在社区网格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基层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支持系统,推动社区风险智能感知,为基础风险管理提供科学支撑,实现灾情管理关口前移。积极利用大数据资源,建立智慧应急指挥系统,打通灾情指挥系统的“毛细血管”,让灾情管理工作“神经末梢”更加通畅。
(七)综合防灾保障能力建设
将防灾减灾培训纳入各级党校或行政学院培训体系,增强领导干部灾害风险意识和认知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采用脱产培训、在岗培训、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建立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咨询、决策支持作用。以政策为引领,鼓励安全服务机构、科研院所、高校及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事业,补充和增强人才力量。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灾害隐患普查、灾情统计上报、应急处置、抢险救援、防灾避险知识宣传和科技支撑等方面的作用。
按照鼓励支持、规范引导、效率优先、自愿自主原则,构建多方参与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的人民防线。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常态减灾、应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多方力量参与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的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为准则,完善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救灾联动工作机制,落实税收优惠、人身保险、装备配备、应急资源共用共享、业务培训、激励约束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措施。鼓励成立社会化救援队伍,组织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培训选拔工作,制定完善社会应急力量评估制度,形成社会应急力量人才梯队。建立完善社会应急力量管理平台,实现与国家和有关部门应急平台对接,及时更新防灾减灾抗灾救灾信息,规范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在灾害事故发生后短时间内能够抵达现场并开展先期处置,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格局。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不断强化金融、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健全完善各级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参加、保费合理分担机制,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建立健全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和再保险制度。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统筹考虑现实需要和长远规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积极落实民生保险工作。倡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加自然灾害意外保险,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市场化分散机制。
完善政府部门、社会力量、新闻媒体等合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重视并强化公众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中的角色和示范作用。加快西安市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项目实施进度,加强网络教育平台建设,到“十四五”末期,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开发区)建设占地面积不少于5亩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场馆。升级西安数字科普馆,加强西安市防震减灾科普阵地建设,建设西安市减隔震专题科普馆,推动“互联网+”防震减灾科普,不断提高全民防震减灾科学素质。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时间节点,弘扬防灾减灾文化,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知识宣讲、技能培训、案例解读、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市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区县(开发区)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区县,进一步提高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为全市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创建国家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抓手,建立健全城乡社区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机制,到2025年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5个,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75个。
5.推进国际交流合作与区域协作
学习借鉴国内外防灾减灾先进理念和成果,积极参与联合国机构、区域组织和有关国家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合作,特别是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人力资源培训、装备设备制造、政策技术咨询等方面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推动构建国内地区和省内地市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联动机制,积极参与防灾减灾交流、论坛和培训等活动,不断提升全市抵御和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
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重点对全市历史灾害发生和损失情况,以及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的灾害属性信息开展普查,到2022年完成全面普查,建成主要灾种风险隐患数据库,与地理信息匹配链接,编制市、县比例1:5万自然灾害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和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图,提出市级综合防治对策。建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感知系统,形成多方参与的动态监测机制。在完成灞桥区全国首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的基础上,完善工程实施的政策、技术和标准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以恢复森林、河湖、湿地等生态功能为目标,加强粗泥沙集中来源区和秦岭区域水土流失治理,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水土流失面积约30平方公里,加固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2座,有效缓解重点生态功能区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向生态脆弱地区倾斜退耕还林(还草)任务,遏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加强历史地震及城市发展地震安全研究,指导城市规划和抗震设防工作。按照中央和陕西省安排部署,以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为基础,建设重要建筑强震动态监测与健康诊断系统,全面提升地震易发区(7度及以上高烈度区)房屋设施抗震能力。
以提升防汛抗旱水利设施为重点,启动实施《全域治水、碧水兴城、西安市河湖水系保护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到2022年底,市域内主要河流得到有效治理,防洪体系进一步健全。逐步完善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合理配置体系,进一步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和抗旱能力,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管理,完善旱情监测体系,较大程度提高防抗旱灾能力。加强城区积水点及重点区域排水管道维护管理,提升城区管道排水能力。
以开展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风险管控、能力建设五个方面工作为重点,通过地质灾害治理、排危除险、避灾搬迁等手段,开展已建应急治理工程维护加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减少15%。持续做好地质灾害常态化排查和群测群防工作,对新发现的风险隐患点,及时落实防治责任和措施。
加强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极端天气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观测台网,提升台站观测质量。整合各类地理信息、社会经济、防灾工程等基础数据及自然灾害风险等专项数据,建设应急管理“一张图”。整合感知数据,建成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实现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预报预警和风险评估能力。进一步充实数据采集手段、监测评估预警技术方法,到2022年全面形成纵向贯通(应急管理系统自主采集)、横向集成(多部门共享、遥感资源协调应用、社会信息多源汇聚)的灾害风险信息获取能力网络,满足多灾种(灾害链)风险监测、分析评估以及灾害预警等多样化需求。
统筹我市自然灾害区域特点,依托区县(开发区)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建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重点依托消防救援队伍,建立完善市、区县(开发区)“一专多能”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支队(机动支队)、林区中队、靠前驻防分队的三级森林消防队伍体系,覆盖全市7个森林火险重点区县(开发区);组建红十字会专业化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伍;加强航空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航空应急救援网络,实现全市航空应急救援1小时覆盖。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以大力支持培育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领域科研和生产项目为重点,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支持高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单位开展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救援装备、尾矿库坝体防护等领域技术研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5G通信等新技术,重点突破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灾害信息获取、生命搜索救援等关键技术。提高技术装备智能化、轻型化、标准化水平,重点发展新型应急指挥通信、特种交通应急保障、专用紧急医学救援、智能无人应急救援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等领域的应急产品。积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升产品质量和核心竞争力。研究制定应急装备配备规划和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装备配备的更新、改造和维护,大力提升应急装备配备水平。重点加强航空救援设备设施、大型无人监测飞机、快速搜救、救援机器人等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配备,提高全市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保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将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纳入各级各类规划,切实落实责任,确保规划任务有序推进、目标如期实现。各区县(开发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应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综合防灾减灾相关规划,各级相关部门规划要加强与本规划有关内容的衔接与协调。
(二)加强资金保障,畅通投入渠道。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将防灾减灾抗灾救灾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支持,探索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综合防灾资金筹措机制;加强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全力保障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三)夯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保障。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有关部门要将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各项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规范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程序,持续深化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相关制度标准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实现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四)加强队伍培养,提升人才素质。加强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科学研究、工程技术、抢险救灾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强化基层灾害信息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队伍建设,扩充人才队伍数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业过硬的防灾减灾抗灾救灾人才队伍。
(五)加强跟踪评估,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和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各区县(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提交规划实施中期、末期进展情况报告,确保整体规划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