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发〔2020〕110号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高新区、国际港务区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做好我市2020年度“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验收评选工作,根据《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0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检查验收的通知》(陕应急〔2020〕225号)部署安排,市局计划于11上旬对全市2020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进行实地检查评选,省厅重点抽查我市灞桥区、周至县和蓝田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纸质申报资料报送要求

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各区县、开发区严格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国减发〔2020〕2号)和《西安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化创建工作规范》(市减灾办〔2020〕12号)要求,认真梳理创建工作内容,严格按要求装订纸质申报资料(含签字盖章推荐表)。各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局通过现场检查评定打分后形成推荐报告,涉及多个社区参与创建的,报告要明确社区排名。区县、开发区的纸质申报资料和推荐报告于10月20日(星期三)12:00前报送我局(地址:市政府南门东斜对面荣熙路路东旭辉中心2号楼730室)。

二、实地检查验收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和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检查2020年参加“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评选的社区创建工作情况。

(三)检查人员

省厅检查组人员:

姜文学 省应急管理厅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副处长

沈明涛 省减灾救灾中心职员

应卓蓉 省减灾救灾中心职员

市局检查人员:

张 健 市应急管理局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负责人

马宁波 市应急管理局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副处长

孔令健 市应急管理局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四级调研员

柯 强 市应急管理局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干部

张博元 市应急管理局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干部

王汝华 市应急管理局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干部(联络员)

(四)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2日 莲湖区、高新区、西咸新区

2020年11月3日 灞桥区、蓝田县、临潼区

2020年11月4日 周至县、鄂邑区、长安区

2020年11月5日 新城区、雁塔区、碑林区

2020年11月6日 高陵区、阎良区、港务区、未央区

(五)车辆保障

检查车辆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保障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检查验收是对2020年度我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成效的集中检验,各区县、开发区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通过检查验收真正展现我市近年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水平。

2.重点检查事项。严格对照《西安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化创建工作规范》规定的9大类105项定量指标,着重检查社区对标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及特色亮点,对不按标准组织实施的社区取消参评资格。

3.评比推荐方式。依据《西安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化创建工作规范》,通过对创建社区上报的纸质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打分以及对社区创建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打分,根据两项打分的平均值得出社区创建工作的最终得分,并按照排名从前至后的顺序向省应急管理厅推荐上报。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汝华 86517146,18629289501 张博元 13709240558)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