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发〔2020〕97号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西安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30日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西安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现制定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行政监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开展安全生产地方立法工作。依据《西安市人大常委会 2020 年立法计划》(市人发〔2020〕6号),在做好《西安市安全生产条例》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向市人大报送《<西安市安全生产条例>立法调研报告》。起草《西安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坚持开门立法、问计于民,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2.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西安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起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处室和局属单位)

3.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司法局的有关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我局实施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促进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执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处室、局属单位)

(二)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定等法定程序,加大法制审核力度,及时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可能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制审核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等涉法事务处理过程中的作用,提升我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起草重大行政决策的有关处室、局属单位)

2.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制定《西安市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活动中的作用。建立完善法律顾问专项报告和定期例会制度,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渠道。开展法律顾问换届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三)依法全面履行应急管理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推动“非禁即入”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减少环节和材料,推进审批质量和审批效能再提高。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将许可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在局网站、市政务服务网公示,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全部事项按照规定实行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加强对专家和审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专家审查组和审批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

2.加强和创新市场监管。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持续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将执法检查结果在中国(陕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开,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等单位依据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3.建立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西安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办法》,建立起统一指挥、科学决策、反应灵敏、组织有序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机制,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制定《西安市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办法》。(责任单位: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

4.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风险辨识评估及监测预警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信息报告工作和预警信息发布程序。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复审工作。举办全市灾情管理和救灾保障业务培训班。(责任单位: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

5.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清单。制定《西安市委常委会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西安市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夯实全市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6.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制定《西安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确定2020年度重点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和一般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制定《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的实施意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督促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依法对违法企业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规划财务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等处室和局属单位)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均上传至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规范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案卷制作,做到全程有迹可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行政处罚告知和决定前的法制审核,确保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合法合规。(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规划财务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等处室和局属单位)

2.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3.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新发和换发工作。统计新申领和换发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领证前法律知识考试,及时向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发放《陕西省行政执法证》。(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4.参与“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积极参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示范创建活动,制定《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示范创建自查评估工作方案》。(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机关其他处室、局属各单位)

5.组织展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召开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夯实普法责任。制定《西安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普法责任制工作计划》和《西安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普法清单》。(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2.开展主题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形成崇尚宪法、学习宪法的浓厚氛围,引导全体公民充分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3.加强法制学习。制定《西安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学法计划》。局中心组全年学法4次以上,重点学习《宪法》《优化引商环境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民法典》,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将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加强对法治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法治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加大宣传引导

加强建设应急法治的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交流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督促检查

各处室、局属单位要将法治建设实效作为衡量工作人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政策法规处要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适时对各处室、局属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指导与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