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发〔2020〕82号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0年1-6月份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通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中心),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20年1-6月份,在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双重压力下,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一季度全体会议和安全生产月度会议精神,执法服务并重,助力复工复产,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力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现将1-6月份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

(一)总体情况

1-6月份,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监管监督生产经营单位2524个,监管监察生产经营单位3370次,行政处罚188次,使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4099份,责令停产整顿生产经营单位12个,共处监察罚款345.33万元,(去年580.81万元,同比下降40.54%),其中区县监察罚款124.91元、开发区监察罚款204.92万元、市局监察罚款15.5万元。

(二)区县监察处罚情况

1-6月份区县监察罚款124.91万元。处罚金额排在前四名的是:新城区35.5万元、碑林区17万元、未央区15.5万元、鄠邑区监察罚款15.41万元;零处罚的是:莲湖区、长安区。

(三)开发区处罚情况

1-6月份开发区监察罚款204.92万元。处罚金额排在前三名的是:西咸新区115.30万元、浐灞生态区19.06万元、高新区18.8万元。

(四)市局处罚情况

1-6月份市局行政执法罚款15.5万元。其中,执法监察支队8万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6万 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1.5万元;零处罚的是:安全生产基础处、宣教中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市各区县、开发区之间执法不平衡,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检查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区县、开发区重检查轻处罚,或者处罚偏软偏轻的现象较为严重,对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威慑力不强。特别是莲湖区、长安区今年上半年监察罚款为零,在此通报批评。

(二)执法精准度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区县、开发区压降事故效果不明显。执法工作没有紧紧围绕安全监管中心工作、瞄准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对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压降事故没有起到明显作用。

(三)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区县、开发区对系统内业务部门和执法机构指导监督不够,对文书规范、取证规范、程序规范、案卷规范、三项制度执行等方面检查把关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执法精准性。各地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分析执法检查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科学谋划对策措施,积极化解不利条件,将执法检查与本地区产业特点和行业布局结合起来,提高执法精准性,提高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执法处罚占比,有效压降事故。

(二)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各地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执法检查研判,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避免执法随意性和“选择性”执法,切实提高执法检查的实效,提高事前立案数量与检查企业数占比。

(三)强力推进执法系统建设。参与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试点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执法系统如期正式运行。同时,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应急部2020年版执法手册的培训和新版执法文书的更新工作。

(四)创新安全生产执法方式。推行应急部“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好约谈、曝光、联合惩戒、举报、“黑名单”等多种方式方法,切实营造浓厚的执法警示氛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行刑衔接制度,提高执法规范性、透明度和威慑力。提高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开展随机抽查执法卷宗点评活动。

附件:2020年1-6月西安市应急管理系统监察罚款统计表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曾勇8651717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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