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发〔2020〕76号西安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当前,我市正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受强降雨影响,易出现严重的洪涝或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2020年8月5日,阎良区遭遇短时特大暴雨,迎宾路与咸铜铁路下穿隧道积水迅速上涨,造成2辆机动车和1辆电动三轮车被淹,7人获救,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8月7日,西安周至县境内普降大到暴雨,造成108国道K1435+500处发生泥石流,泥石流约1800余方,塌方量约2000方,造成交通中断,目前已抢通。8月8日108国道K1455+700处发生山体塌方,塌方量约3500方,造成交通中断,无人员伤亡,目前正在抢通中。8月8日上午9:27分,由于近日连续降雨影响,位于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广场西侧,于2009年实施的明秦王府城墙遗址修复保护砌体约20米发生坍塌,现场1辆公交车、3辆私家车受损,4名群众受伤。明城墙发生坍塌后,玉苏甫江·麦麦提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马希良、副市长和文全,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黄会强以及新城区委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紧急进行勘察,安排部署排险,有效遏制险情再次发生,目前文物部门正组织专家研究修复方案。梁桂常务副省长、市委王浩书记、玉苏甫江·麦麦提常务副市长等省市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市领导指示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要进一步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立即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在安排、再检查、再推动,着力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堵塞漏洞。要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的,要立即纠正,情节恶劣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灾害事故教训,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扎实搞好汛期除险加固和隐患治理工作。

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设施工企业的全面检查,施工企业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全面掌握、超前防范、彻底治理。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并及时撤离人员。

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要把“两客一危”作为排查重点。对可能存在滑坡、塌陷、塌方等危险路段,要立即停止通行,严格进行整治;对坡大、弯急、沟深等容易引发事故的路段,要严格落实各种安全保障设施和防范措施,严防因天气原因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肃查处对车辆超员超载、超限超速、违法载客、无证驾驶以及农用车辆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城市管理部门:要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护工作,特别是靠河、跨河及地势低洼地带的燃气输配、城市排水等设施的防范工作,确保有效措施,抢修及时。要加强路灯及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维护,防止因大风大雨引起线路损坏、倒杆、灯具坠落、漏电、触电等事故,确保汛期照明安全。要加强对道路、桥梁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对易受暴雨侵袭、雨水浸泡的道路、桥涵、下沉式立交桥和地下排水管线检查和疏通。要进一步加强渣土垃圾受纳场监测、巡查,严防事故发生。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受到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地质勘探、施工工地、生产厂房、生活营地,要切实采取防范措施,加强巡查、监测监控,落实防溃坝、坍塌、滑坡及泥石流等措施。要密切关注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林场的道路、路口、房屋等设施,随时掌握我市林区、景区的汛情,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文化和旅游部门:要针对暑期旅游高峰的规律和特点,要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风险区域和设施项目的排查监测,存在重大风险的要及时封闭、停止运营。重点加大对景区道路尤其是山区旅游专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旅游安全。

文物部门:要把古城墙、古建筑和依托文物建筑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以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考古发掘工地等单位和场所,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全面排查可能面临的灾害险情,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物开放单位和文物保护工程工地、考古发掘工地等,立即停止开放或者停工。

水务部门:要深入开展对所有水库、水电站、淤地坝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防汛责任制、度汛预案、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应急抢险等措施的落实,确保水库的绝对安全。

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检查,尤其要加强尾矿库监测监控,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落实好防雷电、防洪措施。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

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围绕旅游景区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加大现场安全监察力度。针对汛期高温、大雨暴雨频发的天气状况,开展电梯、起重机、钢瓶检测和充装站、液氨设备、小型锅炉等专项整治工作。

气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防雷电措施,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防范因雷电引发事故。

地铁办:要加强对隧道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措施。如发现问题或遇雷雨、大风天气,要立即停止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其他各行业(领域)部门,要结合实际,举一反三,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要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超前防范

各区县、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强灾害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密切关注汛情灾情,进一步密切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要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手段,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政府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要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形势,深入排查、辨识、评估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危害因素,提前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

四、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准确掌握汛情,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岗位要建立严格的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灾害的准备,进一步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组织、队伍、装备、物资的准备工作,始终保持临险状态。要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等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技术优势,组织好预防抢险演练及安全检查。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要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救援有效、报告及时,把损失降到最低。

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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