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发〔2020〕74号关于2020年市级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安委会,市级有关行业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按照全市收集上报、审核把关、研究决定等程序,市安委办决定对10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市级挂牌督办(含4项省级挂牌督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相关区县、开发区安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要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对这次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市级相关行业部门要跟进指导,严防问题发生。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业务处室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督促指导和协调隐患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监管,狠抓整改

各相关区县、开发区安委会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和“一项隐患一个整改方案”的要求,确保按期整改完毕,严防在隐患整治期间发生事故。各属地监管责任单位在整治期间要全程跟踪落实,及时协调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依法监督隐患单位抓好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力的,该下达整改指令书的要及时下达;该停产停业整改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

三、强化督查,及时销号

各相关区县、开发区安委会要将市级挂牌重大隐患纳入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全程跟踪督办。重大隐患治理结束后,要将治理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行业督办单位,申请组织重大隐患治理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市安委会办公室;验收合格的,由市安委会及时做好销号建档工作。凡是申请延期整改的所在区县、开发区安委会,要提早请示说明延期原因;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也未获批延期整改的单位,一律列入市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附件:2020年市级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明细表

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董文坤8651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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