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发〔2020〕64号关于2020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分析的通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上半年,我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总体形势基本稳定,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情况

上半年,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3起,同比下降36.3%,死亡77人,同比下降4.9%,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其中一般事故91起,较大事故2起。较大事故分别为建筑业1起,死亡3人,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4人。

图一: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期对比图

6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8人,同比下降80.6%、65.2%。

1.工矿商贸事故情况

上半年,共发生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21起,同比上升40%,死亡23人,同比上升35.2%。其中制造业6起,死亡6人;建筑业14起,死亡16人;其他行业1起,死亡1人。

图二:2020年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期对比图

6月份发生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下降75%、80%。

2.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情况

上半年,共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72起,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5%,死亡54人,同比下降15.6%,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图三:2020年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与去年同期对比图

6月份共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4起,同比下降81.8%,死亡6人,同比下降50%。

3.农业机械事故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市未发生农业机械事故。

(二)自然灾害情况

2月份,蓝田县发生1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0.4公顷。

5月份,周至县九峰镇观音山发生山火,为周至县与鄠邑区交界区域,过火面积共计200平方米左右,其中周至境内过火面积50平方米,鄠邑区境内150平方米左右。

未发生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生物灾害和极端天气等其他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形势平稳。

二、形势特点

(一)工矿商贸事故形势特点

上半年,全市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12起14人,其中制造业同比增加3起3人,建筑业同比增加6起8人,其他行业同比增加3起3人,安全生产形势很严峻。

一是建筑行业领域事故多发。21起工矿商贸事故中14起发生在建筑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比分别达到66.7%和69.6%,占比较高。

二是安全监管不到位。发生的事故中,多存在现场安全监管人员不在位或安全检查走过场,发现问题不深究,无复查,安全机构履职不到位等问题,造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三是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不到位。针对发生的事故,在调查中,都能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教育内容宽泛无针对性、教育时间不足,以及口头提醒代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问题,致使施工人员盲目作业,冒险作业现象普遍。

四是无证上岗违规作业问题严重。在发生的18起工矿商贸事故中,有6起存在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或者违规作业的问题,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五是物体打击坍塌坠落类事故突出。21起事故中,物体打击坍塌坠落类事故共16起,其中4起事故属于高空坠落,5起属于坍塌,7起属于物体打击。

(二)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形势特点

上半年,全市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9起10人,其中,发生的72起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中货运车辆事故54起,死亡4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比分别达到75%和88.9%。

三、风险预警分析

(一)安全生产

一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7月份,工厂企业仍处于生产旺季,加班赶进度、超负荷运转、盲目蛮干等现象增多,同时气温上升快,高温天气导致生产建设一线操作人员易疲劳,室外施工人员,尤其是建筑施工人员,容易因高温引发中暑,从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压力增大。进入夏季,雨季,高温及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频发,易引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装置温度、压力、可燃气体监测等报警设施损坏,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因雷击引发燃爆风险增大。旅游旺季的到来,境内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交通流量增大,引发危化品运输事故的风险加大。

三是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性增加。天气闷热潮湿,有毒有害气体更易积聚,加之天气炎热,一些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容易造成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

四是城市消防安全面临挑战。高温酷暑,火灾隐患加大,城中村、老旧社区、集贸市场容易出现超负荷用电现象,企业生产旺季,工厂车间容易出现机械设备满负荷运行,因用电不当导致火灾风险增大。

五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进入7月份后,道路交通将面临避暑旅游旺季、学生放假等多因素影响,短途游、自驾游、探亲等活动增多,交通堵塞、车辆相撞等交通事故发生概率增大。夏季高温天气,驾驶人员易困乏出现疲劳驾驶,继而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增加,加之汛期强降雨的天气情况将继续延续,因暴雨印发的滑坡、塌方、泥石流等灾害容易造成我市山区道路坍塌、损毁等,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风险较高。

(二)自然灾害

进入汛期,强降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增多,容易因短时强降雨天气引发水库、河道、城市低洼区发生洪涝、内涝等灾害;同时山地台塬边坡、秦岭山区等地区因暴雨易引发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020年我市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为主,南部山区因大雨诱发泥石流的可能性较大,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风险依然存在。

四、防范应对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深入分析查找本地区、本行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开展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全力督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级各部门要科学部署,主动查找安全监管盲区和薄弱环节,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堵塞漏洞,层层发力,全力遏制事故频发态势。

(二)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夏季高温历来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要针对高温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制定隐患排查、防暑降温、应急救援等各项防范措施;要对夏季高温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建筑施工、易燃易爆危化企业,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以及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登高作业等高危作业加强监管,务必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深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加强对多雨路段监管,增强事故易发、多发,及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紧盯危化品运输车辆、旅游客运车辆、货运车辆,重点打击“三超一疲劳”,加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点路段交通违规行为检查,杜绝道路运输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道路运输亡人事故有所下降。

(四)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夏季火灾事故发生规律特点,持续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突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货物仓库、露天货物堆场、城中村、“三小”场所、员工宿舍、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强化对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车辆自燃等风险防控,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类火灾隐患,坚决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相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夯实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值班值守和督导检查,强化火源管控,要针对群众进山增多、林间野炊的实际,加强巡查和违规使用明火打击力度,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五)全力做好防汛工作。针对短时强降水天气增多,洪涝、内涝易发的实际,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按照《西安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开展防汛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市汛旱指〔2020〕32号)精神,扎实开展防汛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做好监测预警,密切监视天气和水雨情变化,强化会商分析研判,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提早向洪水影响区、山洪灾害威胁区进行预警,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同时,全力做好防汛指挥调度、巡查值守、抢险救援、转移安置等各个环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抓好防汛重点,确保水库度汛安全,强化河道防洪安全,确保城区度汛安全。

(六)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各级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能力提升体系建设,编制本行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对易滑塌点勘探评估和实时监测,加强与水利、气象、测绘等部门联动,及时对滑塌危险点采取加固、防挡和人员疏散措施,加强滑塌防治宣传教育,加强滑塌灾害应急处置,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抓好旅游安全监管。旅游主管部门要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安全防范,全方位确保景区安全。各旅游景点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积极应对各类涉旅突发安全事件,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旅游风险管控。

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凯8651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