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发〔2020〕50号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_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0年“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0年“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8号)

和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20〕3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抓好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五一”节日期间,车流、物流剧增,人员出行密集,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市安委会发〔2020〕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全力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监管。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强化对交通运输企业、客货营运车辆和危险路段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公安、应急等部门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气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开展危险性游乐项目和设备设施全覆盖安全检查,凡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商务、消防等部门要严控商场、大型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总量和严格消防安全检查,防止拥堵、踩踏事件及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强对“五一”期间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调度,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把客观存在的风险管控好、生产中出现的隐患治理好,督促企业做到自查自改自报。

三、把握汛期规律,强化风险管控。汛期历来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商贸、消防、电力、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易发时期。公安、交通、城管、住建、商务、应急、消防、资源规划、水行政、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建筑工地、生产厂房、临建设施的排查,严格落实重型机械设备和脚手架、模板支护等设施的加固措施。要加强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监测巡检,及时发现排除险情。要严格落实防雷电、防洪安全措施,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加强协调联动,强化应急处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信息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要加强各类自然灾害预防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信息渠道畅通。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0年“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辉86517122)

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