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现将西安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内容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西安市应急管理局网站”(yjglj.x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安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凤城七路旭辉中心2号楼;邮编:710007;电话:86517036;传真:86517032)。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我省、我市有关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抓好内容建设,做好主动公开

聚焦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围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十四运会”安全保障等重点工作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发布,做好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公开。

2021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安全生产类信息253条(事故信息22条、执法检查结果信息231条),发布《应急救援领域市级与区县(开发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21〕26号)、《西安市防汛应急预案》(市政办函〔2021〕85号)、《西安市城区特大暴雨内涝应急预案》(市政办函〔2021〕173号)等文件政策解读信息3条。

在本级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重点工作栏目,全年共发布信息2694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131条、概况类信息2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636条)。其中,预警信息63条、事故调查报告21个、行政处罚结果108条、行政检查结果370条、行政许可信息57条,发布新修改《安全生产法》政策解读信息1条,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政务信息433条。

(二)注重依法依规,强化依申请公开

规范工作流程,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于涉及多部门的申请件,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确保依法依规答复。2021年,共收到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均按规定时间办结,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完善公开机制,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将市安委办成员单位及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纳入政务信息队伍,实行信息报送和通报制度,确保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信息及时发布。修订完善《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做好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依法、准确发布信息。

(四)拓展公开阵地,深化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提升门户网站建设水平。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及时主动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建立微博、微信互联互通、聚合发展的政务新媒体“双微”矩阵,及时准确发布权威声音,正确引导舆论。全年微博发布信息4644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201条,抖音号发布视频183个。

(五)夯实责任落实,加强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公开机构及职责,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工作经费纳入办公经费统筹。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8

0

1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1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7

0

0

0

0

9

2.重复申请

0

1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8

0

1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公开形式缺少创新。二是公开类型不够全面,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培训交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各项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执法检查等工作程序中,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在全年四个季度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中,本级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情况较好,在市级部门中排名靠前,其中第二季度排名第一。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我省、我市有关规定,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总金额均为0。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28日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