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试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西安市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市政府有关要求,由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编制。本年报总结了2020年度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在履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职责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的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我市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坚持“统一组织、完善机制、稳妥推进、依法公开”的原则,以“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不断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截至2020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栏设置还不够规范、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大、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宽等等。今后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程序,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负责对外公开信息的审核。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机关平时和年度考核,通过日常督导、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