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切实做好工贸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为切实做好工贸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2月16日,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印发通知,就全市工贸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指出,进入复工复产阶段,工贸企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频繁,部分从业人员还沉浸在节日气氛中,存在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安全生产风险急剧增加。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针对复工复产期间存在且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隐患,拿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管控措施,切实做到准确识变、科学应变、超前应对,全力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强调,各工贸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牢固树立“责任不落实是最大隐患”的理念,明确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及负责人、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各工贸企业涉及第三方作业的,要坚决履行安全生产甲方责任,签订第三方安全生产协议,做到统一管理、严格审批,杜绝无证作业、盲目作业和未落实安全措施作业。要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要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措施。春节过后,企业员工流动大,新招员工多。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复工复产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上好开工安全生产第一课,坚决做到培训合格后上岗。切实提高广大员工排查隐患、治理隐患、防控风险、防范事故的能力。

要严格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措施。各工贸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前及时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突出对企业的供电、供水、供气、各类管道、电气线路、机械设备、仪表阀门、环保设施、高危工艺、危险品储存与使用等进行系统检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全面排查,并严格落实安全管控与防控措施,确保设备处于完好可靠使用状态。

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安全验收制度。粉尘涉爆、金属融熔、铝加工(深井铸造)、液氨制冷、涉有限空间作业环节等重点工贸企业复工复产方案要向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备,复工复产方案(含安全措施)未经审查或验收同意不得开工生产。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复工复产重点工贸企业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要严格落实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各工贸企业要紧盯开停机、检维修、危险品储存与使用、特殊作业等复工复产关键环节安全,严格执行第三方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制度,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加强作业现场监护和安全管控,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上岗前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通知要求,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要认真分析研判工贸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各种危险因素和高危风险,进一步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的应急管理,有针对性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科学安排应急处置力量,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要督促复工复产企业按要求梳理完善补充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加强演练,保证危险作业场所(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复工复产有备无患。

通知要求,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和各工贸企业在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自查中,要认真对照《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表》内容,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盲目复工复产的违法行为,尤其是要加强第三方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要督促重点工贸企业严格履行复工复产验收手续,严格执行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要主动深入企业,在加强安全监管的同时做好安全服务工作,助力企业安全生产、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