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方标准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验收规范》

(一)适用范围

第一方验收、第二方验收和第三方验收。

第一方验收:社区为确定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达到规定目标的程度所进行的活动。

第二方验收:用户或采购方为确定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达到规定目标的程度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方验收:独立于第一方和第二方的机构为确定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达到规定目标的程度所进行的活动。

验收原则:遵循客观公正 规范严谨

验收依据

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

综合减灾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

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的有关文件

《西安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规范》DB6101/T 3134—2022。

基本要求:

社区:按照附件A内容开展创建、自评工作;

开展第三方验收时,社区需要:

a)具有组织领导机构和规章制度;

b)三个自然年内,未发生责任事故;

c)具有综合应急队伍,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有1名取得资质的应急救援员;

d)有灾害风险定期排查制度,有隐患清单、脆弱人群清单;

e)有满足社区需求的应急避难场所;

f)有提供医疗救护服务的社区医疗救护站;

g)有符合国家规范的微型消防站,社区消防、应急通道畅通;

h)有预警信息发布渠道,预警信息覆盖率100%;

i)有应急物资储备点(有防护类、通讯类、救援类、生活类、抢险类物资装备);

j)有符合社区特点的各类应急预案,每半年最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k)有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培训场所,每半年最少组织一次科普宣传活动;

l)辖区主要建(构)筑物符合西安市抗震设防要求。

验收组织

a)应有与开展验收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验收人员;

b)应明确验收人员的职责、权限;

c)应具有保障验收活动的相关文件;

d)验收工作应具有时间和空间保障。

开展第三方验收的组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验收人员:

应具有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验收工作经验,熟悉国家有关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和相关专业知识,胜任验收工作。

应具备识别社区在创建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能力,承担不当验收所产生的相应风险责任。

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科学公正。

验收组组长应有从事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验收的经历,能够识别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关键环节,具有组织协调、文字表达和现场把控能力,并承担验收工作的主要风险责任。

第三方验收组织的验收人员还应符合

a)熟悉被验收社区所属的区域特点;

b)连续从事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验收工作不应少于三年;

c)恪守职业道德,保守被验收社区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d)独立于被验收社区。

(六)验收策划

验收策划的输入应包括,但不限于:

a)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a)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现状及相关文件;

b)政府管理活动产生的信息,如政策信息等。

策划内容:

a)验收组的组成;

b)验收时间;

c)验收程序和方法;

d)验收方案(或验收计划任务书),包括:验收范围、依据、目的、工作程序、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等;

e)验收沟通;

f)特殊情况的处理。

验收策划输出应形成验收方案或验收计划任务书,第三方验收时,应经被验收社区确认。

验收实施

首次会议:

参会人员应包括:

a)验收组成员;

b)社区(村)党委(支部)书记或居(村)委会主任;

c)验收工作相关的各级管理者以及相关人员。

会议应由验收组组长主持。

会议内容应包括:

a)介绍社区创建工作情况;

b)宣布验收方案(或验收计划任务书),确认验收方案(或验收计划任务书)及相关安排;

c)确认验收双方沟通的方式,支持验收所需的资源和设施等内容;

d)确认末次会议的信息;

e)做出可能造成验收提前终止的情况说明。

第三方验收时,还应包括:

a)与社区确认安全和保密区域;

c)应对有关保密和公正性声明等事宜承诺与确认;

d)提醒社区对验收过程及验收结论有申诉和投诉的权利;

要求社区指定相应联络员与验收人员对接并提供相应的支持。

文件验收

应按照附录A的内容进行,验收的内容和方法包括:

a)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组织机构建设和运行情况

e)社区防灾减灾实施情况;

f)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成效情况。

g)文件验收时,应抽取必要的创建工作文本用于现场验收核查。(样本数量应为社区创建工作总量的4 %~8 %,且不应少于20份)

现场验收

应按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规范》(DB6101/T 3134—2022)的要求,并结合附录A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的内容包括:

a)社区综合减灾意识;

h)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规范掌握情况;

i)社区创建实施情况;

j)应急管理体系。

现场验收时,可采用查看、询问、操作演示、结果复核、查阅资料或报告记录、调查统计等方法,主要包括:

a)采用观察的方法,对标识、设施设备运行、文件管理等内容依据创建规范的直接验收;通过询问和查阅资料,直接验收社区防灾减灾落实情况等;

k)通过询问、操作演示,验收社区对创建规范内容的掌握程度,人员对相关设施设备的操作情况;

l)通过访谈、座谈和倾听,验收社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对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规范的落实及综合减灾体系运行情况;

m)通过查阅资料或报告等,验收各类综合减灾工作及相关记录、档案管理情况;

通过现场演示或效果复核等,再现创建工作的过程,验证创建工作实施的有效性及持续性。

沟通:

沟通应贯穿于验收的全过程。

内部沟通为验收组成员之间的沟通:

a)协调验收进度与分工;

n)出现重大不符合项以及不期望情况时的沟通;

o)对验收信息进行沟通并形成验收结论。

外部沟通为验收组与验收对象间的沟通:

a)要求提供必要支撑文件以及必要说明;

p)协调验收工作进度;

q)针对现场验收安全风险情况,提出继续验收或终止验收;

r)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以及验收结论意见等内容进行沟通,并得到确认。

末次会议

参会人员与首次会议相同。

会议主持与首次会议相同。

会议内容包括:

a)说明获取客观证据的方法及验收中发现的不符合项;

s)整改建议,包括:纠正措施、验收要求、整改时间等;

t)形成验收报告,并宣布验收结论,验收报告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

u)明确申诉或投诉的权力及处理程序。

(八)验收结果及管理

复核

第三方验收时,验收组织应安排独立专家组,对验收资料涉及的记录、证据以及资料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复核。

从事复核的人员,应熟悉被验收社区所属区域的特点,具有丰富的验收工作经验,验收人员不可参与同一社区的复核工作。

对于复核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验收组组长沟通,并得到确认。

针对复核中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复核人员应返回被验收社区进行复核,形成复核结论。

申诉与投诉

申诉内容包括:

a)对验收人员组成或行为有意见;

v)对验收过程有异议;

w)对验收结论有异议。

申诉与投诉的处理包:

a)建立受理、确认和调查申诉与投诉的处理流程;

x)及时对申诉/投诉人提出的意见组织开展调查和复核;

对申诉与投诉意见处理情况应书面通知申诉/投诉人。


附件:西安市地方标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验收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