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度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创建办,市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西安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市安城创〔2020〕1号)《西安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评价细则(区县、开发区2022版)》(市安城创办发〔2022〕3号)《西安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评价细则(市级部门2022版)》(市安城创办发〔2022〕3号)要求。现就扎实做好年度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密部署创建重点任务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级各部门要对标101类768项创建任务,聚焦《2023年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月度任务清单》(附件1),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做好细化分工,在本级本行业全面建立创建工作责任体系。各单位工作方案于3月6日17时前报送至市创建办。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创建要求,对照《评价细则》任务,紧扣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针对城市安全管理中的难点、堵点及短板弱项,要深挖问题根源,对症下药、精准施策,通过上门指导、加强督导、定期考核等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时落地见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市委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已将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列入重点考核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2023年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月度任务清单》,每月报送工作推进情况。要按照创建工作信息报送要求,每半月至少报送1条工作动态,每季度不少于6条。各单位于3月3日12时前将2023年联络员名单(附件2)报送至市创建办。

二、全力做好市级自检评估

(一)区县(开发区)自检评估。3月15日前,各区县(开发区)要对照《评价细则(区县、开发区2022版)》,依托城市安全发展综合管理系统,对本级各部门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检评估,重点核查各部门提交的政策文件、台账报表、过程资料、设施建设是否达到创建要求,各部门提交的情况说明要作为核查的重点事项,要通过自检评估确保各部门完成率达到90%以上。各单位的自评报告于3月24日前报送至市创建办。

(二)市级部门自检评估。3月15日前,各市级成员单位要对照《评价细则(市级部门2022版)》,依托城市安全发展综合管理系统,对本行业领域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检评估,重点核查提交的政策文件、台账报表、过程资料、设施建设是否达到创建要求,对提交的情况说明要进行全面梳理核查,要通过自检评估确保市级行业部门绩效评价率达到90%以上。各单位的自评报告于3月24日前报送至市创建办。

(三)城市自检评估。3月下旬,市创建办将依据《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指导手册》,对标《评价细则》相关要求,组织专家团队通过系统核查、资料查阅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区县(开发区)和市级成员单位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评估,重点是核查各级各部门佐证材料的真实性、数据报表的准确性、过程资料的完整性、设施建设的达标率,核心是通过自检评估督促各级各部门的完成率及绩效评价率达到省级复核要求。

(四)做好整改提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本次自检评估,对照任务清单,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及短板弱项,建立问题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茬推进,及时通过城市安全发展综合管理系统补充、完善相关成果数据,确保各项创建任务于4月15日前达到省级复核要求。市创建办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将进行定期通报,具体结果将纳入八个方面重点工作考核事项。

三、着力提升安全管理效能

(一)梳理工作底数。市级成员单位和区县(开发区)创建办要加强内部联动,围绕承担的创建任务和现有资料数据,掌握创建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状况明、信息准”。要根据行业数据汇总周期及工作特性,定期进行统计核算,形成行业、区域创建工作关键成效指标,并建立底数台账。

(二)做好分析研判。市级成员单位和区县(开发区)创建办要围绕《评价细则》关键成效指标,结合行业、区域底数台账,针对未达标事项要定期组织分析研判,查明工作现状及滞后原因,梳理形成整改优化措施。

(三)提升管理效能。市级成员单位和区县(开发区)创建办要结合工作指标分析结果,依据整改措施,督促指导相关单位紧盯问题、抓好落实。要针对工作中的难点、盲点,加强政策研究、机制创新,通过制定务实举措,边创建、边整改,不断提升城市安全管理效能。

四、充分发挥典范引领作用

(一)打造典型示范单位。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行业特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筛选,推送一批高质量、高标准的安全管理典范单位。要认真指导相关典型示范单位,按照验收标准和要求,从严从实做好验收材料准备、迎检现场介绍、典型经验推广等工作。

(二)树立行业管理样板。市创建办将聚焦行业特点,对标创建工作成效,通过制作宣传海报、拍摄宣传片、公益广告、开设专栏、专题访谈等方式,择优推选部分行业安全管理样板,运用网络新媒体、报纸期刊等平台广泛宣传报道,通过以点带面全方位展现我市行业安全发展新成效,力争为全国贡献城市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的西安样板、西安经验。

(三)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策划,合理安排,聚合各方资源,创新工作方式,综合运用多种平台载体,广泛宣传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体制机制、经验做法及工作成效,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努力提升我市安全管理文化软实力,持续扩大“西安创城”品牌影响力。

附件:1、2023年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月度任务清单

2、2023年联络员名单

西安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春86517332,邮箱:xasgjaqfzsfcsc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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