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西安市莲湖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成立西安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函〔2020〕28号)的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莲湖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  永 杰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上官拥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刘  一 平  区委二级巡视员、区政府党组成员

              王      岩   副区长

              肖 红  亮   副区长

              董      旭   副区长

              缪  宝 辉   副区长

              张      炜   副区长、公安莲湖分局局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工信交通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投资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信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金融办、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城棚改事务中心、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区城投集团、区文旅集团、区商贸集团、区城建集团、区环卫集团、资源规划莲湖分局、生态环境莲湖分局、交警莲湖大队、莲湖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财政管理局、建设局、国土房管局、城管局、统建办、城(棚)改与征收安置办、企业搬迁办、大明宫遗址保护中心、土储中心、市政配套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公安莲湖分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协调开展规划创建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各街办和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开展创建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杨建华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审核评估、业务指导、督查督办、专家咨询、宣传培训等6个专项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区委组织部从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道抽调。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行接替,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在另行发文。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即撤销。

区级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