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蓝田县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国 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委〔2019〕5 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 细则(2019版)》的通知》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西安市 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函 〔 2020〕28号)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蓝田县国家安全发展示 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任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樊博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   组    长:李同勃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韩格峰  副县长

                     张均锋  副县长

                     孙崇博  副县长

                     穆西峰  副县长

                     单   强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任   航  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教科局、县经贸局、 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资源规划局、县 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体育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人防办、 县信访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秦保局、县气象局、县 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各镇人民 政府(街办)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具体承担 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协调开展规划范围内建 成区的创建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办公室主任由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齐宏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审核评估、 业务指导、督查督办、专家咨询、宣传培训等6个专项工作小组, 各工作小组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县委组织部从县级相关部 门抽调。 .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行接替,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即撤销。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实施 方案,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县应急管理局将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由县政府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责问。

蓝田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