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西安市新城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办、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市政府《关于成立西安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新城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王    征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 组 长: 邓晓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刘照河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郝东文    副区长

                苏继文    副区长

                孙    伟   副区长

                朱    璐   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和商务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信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金融办、区城棚改事务中心、资源规划新城分局、生态环境新城分局、公安站前分局、交警新城大队、新城消防救援大队、幸福路管委会开发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公安新城分局、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分管负责同志;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杨明波兼任,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协调开展全区创建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各街办开展创建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审核评估、业务指导、督查督办、专家咨询、宣传培训等6个专项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区委组织部从区级相关部门抽调。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行接替,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即撤销。

各街办、区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