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创建领导小组,市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级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我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各项创建工作,现将《西安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西安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海军 86517188,13572821280)

西安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实践,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依据《西安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全市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围绕全面贯彻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健全完善城市安全发展体制机制和支撑体系,全方位展示城市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新举措和新成效,确保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民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舆论氛围。

二、工作目标

(一)凝聚各方力量充分宣传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护航“十四运”、扎实做好十项重点工作、构建更高水平的平安西安以及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作用;

(二)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创建活动相关内容开展广泛宣传,知晓率达到100%并全部参与创建,市民群众对创建活动重要内容知晓率达到90%以上并积极参与创建;

(三)通过多层级、多角度、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方式,多维度宣传公共安全科普知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共场所和公共出行工具开展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宣传,着力提升市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广泛宣传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城市安全发展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创新亮点,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三、时间安排

2021年1月底至11月底

四、主要任务

(一)发挥媒体平台主渠道作用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开设创建活动专版、专题、专栏,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安全发展的重大举措,宣传创建内容、方法步骤、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创建成效,及时解答市民关注、疑问,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的建议,鼓励引导市民群众全员参与创建。各级各部门要利用本级本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转发市级统一宣传作品,鼓励因时而新,创作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文化作品。

时间:2021年2月-2021年11月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开发区。

(二)增强主题宣传吸引力指数

各级各部门要精心制作和征集一批体现特色鲜明、简洁明快、通俗易懂的创建宣传片、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包括但不局限于微电影、动漫、摄影、网文、公益广告、音频、短视频、网络歌曲以及其他类的网络创新作品。市应急管理局要组织制作主题深刻、凸显特色、富有韵味的LOGO、主题曲,各级各部门要及时转发相关作品,形成宣传合力、凸显宣传吸引力。

时间:2021年2月-2021年11月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开发区。

(三)发挥文化宣教场馆主阵地作用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场馆等设施,精心设立一批与城市安全发展相关的体验型项目,支持鼓励市民、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安全文化、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演练培训等活动;各区县、开发区要加快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建设。

时间:2021年3月-2021年11月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地震局、气象局、体育局,各区县、开发区。

(四)创作一批寓教于乐的安全文艺作品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各文艺演出单位精心创作一批与城市安全发展相关的文艺作品,利用各类文化演艺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文艺作品,宣处安全常识,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安全之声”艺术团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集中力量创作一批接地气、有影响的文艺作品,深入基层一线,常态化开展安全文艺演出。

时间:2021年3月-2021年12月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开发区。

(五)利用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开展多层级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精心制作一批宣传海报、标语、公益宣传广告和安全提示信息,充分利用广场、公园、商超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橱窗、宣传栏等设施实现宣传信息的广泛覆盖。在全市运行的地铁、公交车等公共出行工具的适当位置张贴创建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利用出租车LED顶灯和机场、车站、公交场站、出租车停靠点、地铁交通枢纽的广告牌刊载创建公益广告、宣传标语。

时间:2021年3月-2021年11月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开发区。

(六)开展社区安全文化多维度宣传

各区县、开发区要积极推进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社区安全文化宣教活动,建立健全居民全员参与机制、社区应急联动机制和社区安全保障体系。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社区文艺团队和社区文艺骨干,通过广场舞、秧歌、小品、快板、相声等形式,创作一批能充分展示城市安全发展成效的特色文艺作品。利用社区室外文体活动广场、文化墙、宣传栏、电子屏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安全对保障城市平稳运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要作用,倡导社区居民关注身边灾害风险、努力提升自身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时间:2021年3月-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各区县、开发区。

(七)利用国家安全文化演示系统做好公益宣传

各区县、开发区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国家安全文化演示系统项目审批建设,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营管理方案,确保管好用好大屏,滚动播放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内容,发挥大屏的最大宣传效果。

时间:2021年2月-2021年11月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开发区。

(八)开展安全发展“五进”宣教活动

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爱路护路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扩大公众安全教育覆盖面,发挥基层宣传主力军作用,丰富群众安全知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凝聚社会各界形成“以安全促发展、以安全保发展”的思想共识。

时间:2021年3月-2021年11月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各区县、开发区。

(九)组织安全文化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1.开展“安康杯”竞赛

活动内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为重点,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活动,重点要围绕加强企业安全健康文化建设,营造人人讲安全健康、事事重安全健康、处处保安全健康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氛围。

时间:2021年4月-2021年12月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责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开发区。

2.组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活动内容: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主线,聚焦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进一步推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的浓厚氛围。

时间: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日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开发区。

3.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

活动内容:面向企业生产管理一线青年员工,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时间:2021年5月-2021年11月

牵头单位:团市委

责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开发区。

4.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活动内容:集中宣传并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与发展的各项要求,开展系列活动,切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调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良好发展。

时间:2021年6月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开发区。

5.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活动内容: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遵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深厚氛围,采取设立专栏、访谈、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

时间: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7日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开发区。

6.开展主题日系列活动

活动内容:充分利用“5·12 国家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交通安全日”“11·9 消防日”等主题日,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时间:2021年5月-2021年11月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开发区。

7.开展“一区一品”安全文化品牌创建活动

活动内容:充分展示安全文化对推动和促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引领作用,把安全文化建设作为提升城市安全治理能力的“增长极”。紧扣健全安全文化体制机制、丰富安全文化载体、创新宣传教育手段、提升安全文化氛围等核心内容,突出重点、创新模式,每个区县(开发区)打造不少于一个能充分展示区域安全发展特色的文化创新品牌,通过培育安全文化品牌促进城市安全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0月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开发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工作统筹和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宣传工作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要对工作任务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夯实责任、明确要求,攻坚克难、固强补弱,确保创建宣传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真正落实落地。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丰富宣传形式,创新宣传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和氛围营造,提高创建知晓率,提升市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鼓励引导市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创建工作。

(三)严格督导考核。市创建办公室要将宣传工作纳入对各区县(开发区)、市级部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巡查考核、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利用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及时监督检查宣传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宣传标语

附件

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宣传标语

1.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安

2.千年古都展风采,安全发展赢未来

3.共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同享平安幸福西安

4.安全发展人人参与,平安西安人人受益

5.安全发展千秋业,平安西安万代兴

6.强化红线意识,凝聚发展智慧

7.千计万计,安全发展第一计

8.平安是幸福的前提,安全是发展的基石

9.强化安全责任、助力西安发展

10.弘扬安全文化,提升安全意识

11.红线意识始于心,安全发展践于行

12.共奏安全发展曲,齐唱西安和谐歌

13.提高安全发展水平,创建平安幸福西安

14.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15.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守住安全生产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