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清查任务

8月11日,西安市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清查数据录入工作。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普查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6大灾种。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自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西安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强化领导,不断健全普查组织机制,全面推动此项工作。先后制定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西安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西安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普查任务清查手册》,编制《西安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指南》,抽调普查专职人员,组建普查工作专班,建立市级部门普查联络员队伍。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强化思想认识,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夯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普查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把好普查数据来源第一道关口,全面细致做好数据采集和审核工作,确保普查清查阶段工作顺利推进。

目前,西安市已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清查数据录入9875项,其中承灾体信息6051项,减灾能力信息3824项。此次清查任务的完成,为下一步全面开展调查阶段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