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全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部署推进会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动员会议精神和省厅专项整治方案要求,铁腕治理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6月22日下午,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全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部署推进会议,从工作目标、整治范围、重点内容、时间安排、整治方式、工作要求等方面,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以及局机关有关处室约50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钧提出4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市局有关处室,要真正把专项整治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作为“守牢安全生产底线、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细致的检查整治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动员,扎实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二是突出重点,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各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市局有关处室,要全面排查、突出重点,严格做到安全评价机构、法定评价项目“两个全覆盖”,确保安全评价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3个层面的24项重点内容全面排查到位,真正做到“全覆盖、无盲区”,通过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倒逼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强化主体责任。三是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市局有关处室,要认真做好摸底排查、自查整改、全面检查、集中执法、分析总结、资料报送等工作,扎实推进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切实规范安全评价执业行为,坚决切断安全评价机构与企业之间的非法利益关联,实现“整治一批、震慑一批、吊销一批、提升一批”的专项整治目标。四是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安全评价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两虚假、两出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理净化安全评价市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安全评价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各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查处,绝不姑息;对各区县(开发区)专项整治方案不具体、整治措施不落实、整治检查走形式、整治成效不明显、执法处罚“宽松软”、典型案例不报送等问题,市局将予以严肃追责,并进行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