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组织开展新修订《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培训

为认真做好新修订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市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12月1日,在该条例实施当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培训活动。

此次培训专门邀请到参与新《条例》修改工作的西北政法大学李瑰华教授进行授课,做专题解读。李瑰华教授从《条例》修订的背景、《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和安全生产政府监管责任落实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进一步阐释了新《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从法律法规层面厘清了“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明晰了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相互之间的责任关系,促进了我市各级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水平。

市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刘永峰在培训会上强调,各单位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做好《条例》在本辖区、本部门的宣传学习贯彻,深刻领会《条例》的核心要义,掌握相关的法律适用,让监管执法人员以及各类企业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我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开发区安委会、各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相关分管领导参加了本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