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行政许可注销通告第10号

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注销程序暂行规定》,应陕西北城明雁能源有限公司申请,自通告之日起依法注销陕西北城明雁能源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陕西危化经字〔2019〕006014〕,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12350。

附件:西安市应急管理局注销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8日


附件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证书编号

注销企业名称

负责人

许可范围

有效期

1

陕西危化经字〔2019〕006014

陕西北城明雁能源有限公司

付升阳

液化石油气(仅限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丙烷、丙烯、苯、苯乙烯(稳定的)、甲基叔丁基醚、二甲醚、异辛烷、异丁烷、石脑油、溶剂油、甲醇(不含M100汽车甲醇燃料)、乙醇(无水)、氨、醋酸、1-丁烯、2-丁烯、正戊烷、异戊烷、新戊烷、柴油、汽油、煤油、煤焦沥青、丙烯亚安、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无储存场所和设施)*****

2019.3.30-202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