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市办字〔2019〕158号),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明确目标任务,依法组织实施,确保应急管理法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学习《西安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局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带头学法,定期召开党组会和法治建设专题会,每季度专题学习法律法规。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及时研究应急系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为认真学习贯彻《西安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在局党组的统一安排下,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中开展了《实施细则》宣讲活动。

(二)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深入推进机构改革。我局于2019年4月挂牌成立,由5个不同部门、不同领域的68名机关干部和58名事业单位干部组成。紧紧抓住制定“三定”方案这个“牛鼻子”,厘清了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地震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职责分工,认真梳理《市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边界》,明确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职责界限,优化了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突发事件应对等原有职能体系。二是积极探索创新应急管理机制。深入贯彻“边组建、边应急”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努力搭建全市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三是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今年1月份,我局将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给四个自贸试验区和四个功能区办理。积极配合“阿里专班”事项梳理组,会同“市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市行革办、及“市证照分离改革领导小组”,共同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和细化,共计12类43项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申报、受理、办结。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2019年我局印发了《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与服务力度,努力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打造一个安全的发展环境。根据应急管理部下发的取消证明事项清单,我局对行政许可证明事项重新进行了梳理,取消了清单中的证明事项,采取网上自主查询。

(三)注重实效,加强立法和标准制定工作。一是严格文件制定发布程序。我局起草的《西安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西安市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西安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等文件,均按法定程序征询了公众意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专职律师和市司法局审核,然后报市政府公开发布。二是不断充实制度体系。在原有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我局在机构改革后,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机关作风建设督查制度》《西安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市应急管理局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市应急管理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值守制度(试行)》、《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应急信息核查制度(试行)》、《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应急信息报告制度(试行)》、《西安市应急管理局灾情报告制度(试行)》、《西安市应急管理局灾情发布制度(试行)》、《西安市应急管理局解放军、武警部队兵力使用沟通协调制度(试行)》《应急预案管理制度(试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制度(试行)》《现场救援协调工作制度(试行)》《应急联动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三是持续推进《西安市安全生产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依据《西安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安排,《西安市安全生产条例》列入2019年度立法调研项目,并明确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负责实施调研。我局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立法调研座谈会,6个区县开发区、5个相关市级部门、27家各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参加,梳理出26个立法难点问题和54个意见建议。现场调研了未央区政府及辖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整个调研阶段邀请市人大社建委和法工委的同志监督指导。按照立法工作计划,我局积极与司法局协调,并邀请市人大社建委、法工委参加,前往南京、青岛、大连3个副省级城市学习借鉴安全生产条例立法经验。根据调研情况,认真梳理分析,形成立法调研报告,并计划2020年将《西安市安全生产条例》立法项目列为重点调研项目。

(四)完善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印发了《西安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定》、《西安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等,凡是我局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经过调研、咨询、讨论环节,必要时,还采取书面征求意见或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团体和专家的意见。二是严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流程。不断强化局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的规范力度,在案件办理流程上把好 “四道关”。把好现场调查取证关,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把好立案关,确保具备法定立案条件;把好审核关,进一步核实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办案程序及执法主体是否合法等;把好案件审结关,对较大案件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通过四道关卡确保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依法依规。今年以来,我局行政处罚零复议。三是严格案件审理制度。我局成立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建立案件审理流程,对作出较大行政处罚的,如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许可证以及对单位罚款5万元以上的案件一律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审议并报备。2019年以来,我局共审理较大处罚案件6起,受理针对区县、开发区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申请2起,举行听证1起。四是不断强化依法追责。2月份,我局印发了《西安市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健全防范体系,防止本市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领导干部近年来未发现非法干预执法活动和案件处理情况。

(五)多措并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科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并严格落实。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总局令第2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了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和“双随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局各业务处室和局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开展监督检查时,无论是重点检查还是一般检查,都要结合生产经营单位特点及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发生规律,有针对性地确定具体的监督检查事项,突出重点问题及关键环节,减少或避免不分轻重主次的“全面检查”。二是持续开展大项活动。2019年开展了《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和《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等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有力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在今年的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中,全市共检查企业(单位)30408家次,发现违法行为44515起,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975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8640份,强制措施决定书16份,罚款1300万余元,停产停业整顿496家,暂扣证照1047个,关闭企业10家,有力的震慑了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六)加强监督,全力推动依法行政。一是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我局印发了《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通过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优化了案件质量。二是主动接受民主监督。2019年,我局共接收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9件。其中,省政协提案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政协提案7件,所有建议和提案均按时办结,并得到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认可。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在局官网开设政务公开板块,共分7大主题19项内容向全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按照规定内容、规定时限、规定要求进行公示。四是持续开展廉洁自律承诺和政风行风测评活动。根据机构改革处室职能变化的实际,7月18日,我局起草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廉洁自律承诺和政风行风测评工作的通知》,在以前侧重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增加了购买服务、事故调查、安全生产检查、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双重预防机制及企业标准化验收等方面的廉政承诺及政风行风测评。

(七)讲求实效,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培训。2019年组织开展了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共16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经验交流、参观见学等多种形式,针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执法检查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应急管理系统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二是建立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4月份,制定并印发了《西安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普法责任制工作计划》,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强化应急部门普法工作责任,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了《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全局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建立以市电视台、应急广播、日报专栏等媒体栏目为主阵地,以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为拓展,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普法宣传阵地,面向全社会宣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今年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会强同志前往市委党校和区县政府进行授课,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西安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2月1日至3月6日,在全市安监系统开展了“西安年最中国,法治保平安”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安全生产法》《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防灾减灾救灾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12·4”宪法宣传日活动,以及《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宣传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八)保障有力,强化保障措施和落实机制。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加以部署推进,安排专门保障资金,用于支持购买法律顾问,今年我局与博硕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服务购买合同,并每周二安排一名律师到我局坐班,现场进行法律方面的答疑解惑;通过机构改革,我局专门设立了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合法性审查、复议、诉讼、执法监督以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稳步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行政执法基础较为薄弱。我局担负着执法和事故调查任务较重,执法人员力量偏少,专业能力素质有待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等保障能力仍较薄弱,与执法需求不相匹配。二是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从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基层执法人员存在着重检查、轻公示现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存在公开信息不全面,公开时间超时限等个别现象。三是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有待提高。执法过程中,全程录像制度落实不好,音视频记录归档情况不理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学习《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市办字〔2018〕69号)主要内容,深刻领会省市文件精神,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及时完善工作制度。修订完善《机关党委会议事规则》、《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培训,深入宣传,推动浓厚法治氛围。组织开展了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共16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经验交流、参观见学等多种形式,针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执法检查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应急管理系统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

四是加强监督,以身作则,强化责任追究。印发了《西安市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健全防范体系,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本《办法》,主动接受监督,通过自身行动表明杜绝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决心。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职责。按要求制定执行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执法、双随机抽查和综合督查,集中整治安全隐患问题,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对重大违法行为案件的执法监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不断改进创新执法检查机制,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前告知制度,不断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为企业发展助力。

二是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结合应急管理系统改革发展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专业学习调研,组织或参加执法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持续提升执法监察水平。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三是持续营造法治宣传教育氛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典型事故、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资源,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和政策措施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法治的良好氛围。

四是大力抓好“三项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13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42号)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性,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