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更换印章的通告

为加强依法行政审批,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严格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制度。现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告知性备案专用章现更换为“西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原“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专用章”作废。自通告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