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送达公告

周祥鹏:

依据你本人在我局所留手机号码无法取得联系,依据你在我局所留住址送达相关文书未能直接送达,我局于2026年8月18日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向你本人邮寄(邮件号:1343785164246)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西安)应急执行催告〔2026〕28002号)。该邮件经派送因“拒收”未能妥投,于2026年8月24日退回我机关。邮件退回后,执法人员再次与你本人电话联系仍未接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以公告形式向你送达该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因你至今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开)应急罚〔2025〕030号处罚决定、《加处罚款决定书》(西安)应急加罚〔2026〕28002号加处罚款决定。

你于2026年2月5日、2026年5月12日收到上述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上述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你在接到本催告书后10个工作日内履行以下义务:

将罚款25600元(大写:贰万伍仟陆佰元整)、加处罚款25600元(大写:贰万伍仟陆佰元整),(合计:51200元)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账号:见陕西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现场开具))。

你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应急管理部门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旭辉中心2号楼

联系电话:86517238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西安)应急执行催告〔2026〕28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