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诚:
因你本人下落不明,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你本人身份证住址及联系方式,我局于2026年6月17日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向你本人邮寄送达(邮件号:1372287456528)(内附:《罚款催缴通知书》(西安)应急催〔2025〕28127号(共1页)),经派送未能妥投原因为“拒收”,该邮件于2026年6月22日退回我机关。本机关执法人员与你本人电话联系你本人拒绝签收文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以公告形式向你送达《罚款催缴通知书》(西安)应急催〔2025〕28127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因你至今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安)应急罚〔2025〕28127号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催告你履行以上决定,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七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因原缴款凭证已过期请联系我局执法人员领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应急管理部门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旭辉中心2号楼
联系电话:86517238
特此公告。
附件:《罚款催缴通知书》(西安)应急催〔2025〕28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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