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有关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的政策、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的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城六区和市属开发区应急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指导远郊七个区和县执法工作。
(三)依法组织市本级和城六区及市属开发区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受理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对全市范围内中央管理企业二级及二级以下层级分公司(子公司)、省属企业的一级分公司(子公司)、市属企业总部和相应层级民营或其它所有制企业的执法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专项执法;负责查处全市跨区域、具有重大影响及上级交办和提级办理的案件;负责对所属执法机构和人员遵守纪律、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
(六)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组织开展法制宣传、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
(七)组织、协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突发事件。
(八)承办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综合大队、法制与督察大队、执法大队。
(二)派出大队:新城大队、碑林大队、莲湖大队、未央大队、雁塔大队、灞桥大队。
办公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旭辉中心2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8月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 编:710007
办公电话:029-86517220
负责人:刘永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