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陕西全都实业有限公司“3•21”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3月21日11时50分许,临潼区北环路陕西全都实业有限公司全都大厦地下一层配电室外墙防水维修工程施工作业时,基坑突然发生坍塌,造成4人被土体掩埋,3人死亡,1人受伤。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市政府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以及临潼区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临潼区“3·21”较大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监委派员参加,同时聘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总结事故教训,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形成了《临潼区陕西全都实业有限公司“3·21”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21年1月30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市政府批复,移送司法人员1人;建议临潼区纪委监委追责问责公职人员8人;责成临潼区政府主管行业原副区长向临潼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临潼区政府向市政府做出深刻书面检查,临潼区政府将陕西全都实业有限公司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安全监管;由市安委会对临潼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由市应急管理局给予陕西全都实业有限公司及法人相应的行政处罚;由陕西全都实业有限公司内部处理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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