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评估和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解读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多起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统筹安全发展,强化红线意识、夯实各级责任,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十四运会、残特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2021年6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制定印发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评估和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市应急发〔2021〕8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

深刻汲取全国多起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统筹安全发展,强化红线意识、夯实各级责任,全面摸排评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完成十四运会、残特奥会“精彩圆满”总目标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实施方案》制定依据

深入学习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市办字〔2021〕5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三章,明确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评估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步骤及措施和工作要求,部署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中心),各有关企业分三个阶段集中开展“全覆盖、无盲区”的专项评估和大排查大整治。

四、《实施方案》着力解决的问题

安全专项评估和大排查大整治自2021年6月23日起,分三个阶段集中开展“全覆盖、无盲区”的专项评估和大排查大整治,对安全隐患坚持“零容忍”,有防控安全风险。紧紧围绕我市危险化学品以成品油、电子产业原材料、油漆涂料和压缩气体等行业为主,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性的特点,严格督促企业针对问题隐患逐一分析安全风险,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工作方案,提出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十四运会、残特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