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解读(最新)

目的及依据:为健全市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和机制,科学高效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和响应,将市级专项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和任务落到实处,及时高效处置突发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稿)》《西安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西安市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由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牵头编制了《西安市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概况:《预案》在组织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通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工作程序形成《预案》送审稿,经局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于2023年10月8日以市应急管理局名义印发。《预案》形成了“预案总纲+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工作方案+其他附件”的应急预案框架,其中1个“预案总纲”为《预案》的正文部分,13个“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工作方案”和《市级有关专项指挥部办事机构职责分工表》为附件,《预案》框架共9章14个附件。

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应急指挥体系。《预案》设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和执法支队支队长为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设置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舆情应对组、应急保障组、派出工作组等5个工作组。形成了“统一领导、协同配合”的应急组织体系。

二是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一是对各处室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二是确定了5个工作组和8个市级专项指挥部的牵头处室和配合处室,明确了相应的工作职责;三是在启动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响应时,对组长、副组长和各相关处室的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

三是明确了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响应分为基本响应和扩大响应。突发事件未达到市级响应条件时,由分管局领导启动基本响应,带领牵头处室处置应对;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启动需要市应急管理局参与应急处置时,由分管局领导首先启动基本响应,带领牵头处室进行先期处置应对,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处室按照相关专项工作方案执行扩大响应。

四是编写了应急处置专项工作方案。《预案》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共有13项,即:①应对洪涝灾害工作方案,②应对旱情工作方案,③应对地震工作方案,④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工作方案,⑤应对森林草原火灾工作方案,⑥应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方案,⑦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⑧应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⑨应对网络安全事件工作方案,⑩应对舆情事件工作方案,⑪应对非牵头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方案,⑫办公场所应急疏散避险工作方案,⑬工作人员紧急就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按照基本响应和扩大响应,明确了启动权限和参与应对的责任处室,同时按照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对局领导和成员单位应急职责任务进行了细分,明确了各类突发事件应对的处置要点,做到了“条理清晰、责任明确”,提高了《预案》整体的科学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