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发〔2023〕30号)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郭玉龙 86517065)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含非煤矿山)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矿安〔2021〕168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原则,特编制《西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和全市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安排,持续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依法治安为总目标,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按照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通过严格执行年度监管执法检查计划,确保年度执法计划完成率100%,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率100%,全年隐患整改到期复查率100%、职责范围内投诉举报案件办理率100%;违法行为查处结案率100%、行政处罚复议诉讼维持率100%;典型执法案例报送率100%,精准执法案件完成率100%。

(二)主要任务

1.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觉履行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职责,有效提升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治本攻坚;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

2.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对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发生过事故、有失信记录、存在重大隐患、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

3.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严格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4.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各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积极做好隐患整顿治理工作,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5.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9〕27号)要求,结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际,统筹开展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安排

依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测算,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纳入行政执法人员57人,总法定工作日14193天,监督检查工作日684天。(测算说明见附件1)

四、监督检查安排

坚持统筹兼顾、分级分类、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中重点检查单位和一般检查单位的范围要求,结合我市生产经营单位特点、生产安全事故特点、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重点监督检查和一般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一)重点监督检查安排

重点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0家(详见附件2),占年度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67%。其中,铁路道口2处、危化品企业40家、工矿商贸企业53家、尾矿库1座、安全培训机构5家、安全考核机构16家、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13家。对列入重点监督检查的企业,年内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

(二)一般监督检查安排

一般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4家(详见附件3),占年度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33%。其中,危化品企业27家、工矿商贸企业31家、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6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实施检查。

各检查实施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合理有序安排检查时间,在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执法计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统筹,合理安排年度执法工作。严格落实执法计划,认真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将执法计划纳入每月、每季度工作安排,提高执法威慑力,全面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各单位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使用“互联网+执法”“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执法系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下达执法文书依法处理并督促整改到位。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相关制度,切实提高执法质量。

(三)注重普法宣传,深化执法监管成效。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相结合的原则,持续全面推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全面采用说理式执法,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宣讲、约谈、事故案例警示、专题教育等普法教育活动,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指导企业改正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自查自改,有效化解矛盾争议。

(四)狠抓工作作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效能,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权力正当行使。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洁自律要求,向监管对象主动出具《行政执法廉洁自律承诺书》、《行政执法廉洁自律承诺书回执单》和《政风行风问卷调查表》,自觉接受监管对象的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五)加强沟通,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涉及同一家企业的执法,采取联合检查方式,提高执法效率。市局和区县(开发区)局之间由区县(开发区)局发起联合检查,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之间由机关处室发起联合检查。

附件:

附件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说明.doc

附件2:2023年度重点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清单(130家).doc

附件3:2023年度一般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清单(“双随机”64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