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发〔2021〕28号37104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扎实做好2021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高新区、曲江新区、航天基地应急管理局:

按照《陕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陕减〔2021〕1号)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综合减灾水平,夯实社区防灾减灾工作基础,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创建组织领导。各区县(开发区)要深刻认识扎实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思想论述的重大举措,是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我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点工作,更是社区全面排查、有效管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风险隐患的重要抓手。区县(开发区)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以“抓组织机构建设、抓制度预案完善、抓风险隐患排查、抓日常宣教演练、抓减灾能力提升”为着力点,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培训学习、健全制度标准、凝聚工作合力、注重示范带动、强化考核督查”6个方面狠下功夫扎实推进。在创建中,各区县(开发区)要将创建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统筹实施,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通过自上而下逐级夯实责任,压茬推进,确保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创建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责任体系,突出对标注重实效。各区县(开发区)要按照“市局统筹安排、区县(开发区)督查指导、镇街协调推进、社区组织实施”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创建方案,成立区县(开发区)、镇街和社区联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层层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区县(开发区)、镇街、社区三级创建责任明确、责任具体到人。各区县(开发区)、镇街要安排专人加强对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帮带、定期督促检查,积极协助支持社区开展创建工作;要严格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安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化创建工作规范》,逐项对标完善落实创建任务;要区别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督导社区要聚焦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风险隐患调查排查,立足群众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掌握和基本技能提升等基础性工作,从社区居民防灾减灾实际需求抓起,重点做好防灾减灾组织管理、灾害风险评估论证、应急预案编修演练、灾害风险知识宣传教育、减灾设施器材配备,组织动员社区居民群众和各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西安市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市民发﹝2017﹞148号)和《西安市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实施办法》(市民发〔2016〕285号)规定,支持引导专业社会组织参与创建工作,积极动员社区驻地单位发挥自身优势踊跃参与创建工作,着重在标准化创建、规范化管理、实战化运用上出实招、见成效。

三、认真审核把关,按时逐级推荐报送。各区县(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严把推荐关和审核关,规范做好审核推荐工作,确保推荐的社区全部达到标准、符合条件,真正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创建工作任务及审核推荐要求具体如下:1.创建任务: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高新区、曲江新区分别推荐不少于2个社区参加创建,临潼区、长安区、阎良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航天基地分别推荐不少于1个社区参加创建,西咸新区推荐不少于3个社区参加创建。2.推荐程序:社区在自查自评,自愿申请的基础上,自下而上由镇街、区县(开发区)逐级审核推荐。3.工作时限:3月25日前,各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要向市应急管理局书面推荐拟创建社区名单;4至7月份,各区县(开发区)、镇街对标指导社区开展创建;7月30日前,各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要完成对创建社区的现场审核并评分排名;8月5日前,各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要向市应急管理局报送书面推荐报告及社区纸质申报资料,同时,组织社区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管理系统》要求,提交电子申报资料;8月31日前,市应急管理局将联合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对申报社区创建工作进行实地审查验收,在综合打分排名后,向省应急管理厅报送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荐名单。

四、落实保障经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区县(开发区)、镇街要按照《西安市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基层社区开展创建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各创建社区要按照规定规范管理使用创建工作经费。对创建成功的全国或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应急管理局将分别给予资金补助。各区县(开发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示范创建奖励激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加大对社区创建期间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社区创建工作高质量推进。

附件:西安市**区(县)拟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荐名单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汝华 86517146)

附件

西安市**区(县)拟创建

“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荐名单

序号

社区名称

镇街名称

区(县)

责任人

及联系电话

镇(街)

责任人

及联系电话

社  区

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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