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行政许可通告第10号

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2021年3月8日至12日,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共颁发非煤矿山类安全生产许可证4家,危险化学品经营、生产许可证6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备案证明1家。到期换证的企业,须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现予通告,请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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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