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行政许可注销通告第6号

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注销程序暂行规定》,应陕西中燃广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自通告之日起依法注销陕西中燃广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陕西危化经字〔2019〕005003〕,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12350。

附件:西安市应急管理局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18日

附件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注销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证书编号

注销企业名称

负责人

许可范围

有效期

1

陕西危化经字〔2019〕005003

陕西中燃广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何涛

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氯气、硝酸、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溶剂油【闭杯闪点≤60℃】、煤焦油、煤焦沥青、石脑油、杂醇油、樟脑油、石油原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甲醇【不含M100汽车甲醇燃料】、乙醇【无水】、粗苯、甲苯、1,2-二甲苯、均三甲苯、乙酸乙酯、盐酸、氢氧化钠、氯酸钾、乙烯(无储存场所和设施)*****

2019.2.25-202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