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函〔2022〕41号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姚 涌

市农工党:

贵党提出的《关于建立加油站信息大数据系统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对照职能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贵党对我市加油站相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加油站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按照三定方案,我局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领域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且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及换证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我局主要负责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新、改、扩建加油站安全“三同时”评审工作。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2015年修改版),我局依法依规对新、改、扩建加油站在建站之前进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审查,审查通过后,企业取得安全项目审查意见书,方可开始动工建设。(二)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及延期换证工作。经营加油站需要取得的其中一个证件就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55号令)第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经营汽油加油站企业的经营许可证颁发及审批工作,每三年对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延期换证,并须对加油站现场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延期换证。(三)加油站安全监管工作。因加油站所经营的汽、柴油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属于危险化学品,故加油站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根据我局工作职能,对加油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各区县、开发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所属的加油站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对加油站发生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

以上是我局对于加油站的相关职责,根据提案内容,现对做以下答复:

一、关于第一项“项目建设内容”,加油站信息数据采集和建设车用燃油智能管理系统这两项建设内容涉及汽车号牌管理和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其中汽车号牌管理职能属于公安交管部门,根据《机动车号牌管理规定》,机动车号牌市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发放的,其中的主要职责有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能属于商务部门,根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

二、关于第二项“建立车用燃油信息数据收集及智能管理系统”中的第一小项“车辆使用智能管理系统”属于交通管理范畴内,交通管理职能隶属于公安和交通部门;第小二项“尾气污染智能管理系统”属于机动车尾气的排放污染及车辆限行规定范畴内,根据市生态环境局三定方案规定: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大气、噪声、恶臭、光、机动车、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车辆限行的规定属于公安交管部门的职能;第三项及第四项分别已经写明加油站燃油销售采集系统与商务管理系统及质量监督系统联网,属于商务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范围内。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安全无小事,我们必须从从思想上守住红线、兜住底线、压实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夯实责任主体,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奠定良好的安全环境。二是强化加油站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各有关企业要立即开展问题隐患自查,实现风险隐患早识别、早发现、早整改,早排除的目标,真正把隐患风险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函复。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 赵博龙86517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