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函〔2022〕51号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41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姚 涌

张小蔚代表:

您提出的《 建议落实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及工作职能的建议》(第3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您提出《 建议落实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及工作职能的建议》(第341号)提案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法,并对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全市辖区共有乡镇(街道)等乡级行政区划183个,乡级行政区划中设置专门应急管理站所17个,安全监管站所62个,消防站所114个,应急管理或安全生产执法机构17个,其他应急管理机构25个,消防站所占专门机构的45.5%,其中以小、微型消防站居多,部分乡镇(街道)未设置专门机构,无应急管理人员编制。现183个乡级行政区划中共有应急管理人员编制515个,实有人员601个(不含消防),其中专职271个,兼职330个,各区县、开发区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建设还不参差不齐,总体来看相对薄弱。西咸新区基层应急组织体系相对完备,19个乡镇(街办)能够按照“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标准化建设和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镇街明确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做到“定人、定位、定责任”。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增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强化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相应职权,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细化乡镇(街道)应急预案,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管理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每年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市、县级政府要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强化应急状态下对乡镇(街道)人、财、物支持。”目前应急管理系统改革尚未彻底完成,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管理系统改革要求,大力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确保基层应急管理队伍人员稳定、权责明确。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余傅伟86517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