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函〔2022〕28号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21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姚 涌

陈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西安智慧城市建设的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21号)收悉,感谢您对西安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和应急管理现代化智能化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收到《关于加快推进西安智慧城市建设的建议》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局党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进行了研究讨论,并指定我处(科技和信息化处)负责此项建议的回复。

为推进西安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加快我市CIM(BIM+GIS+IOT)建设速度,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开展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试点的复函》(安委办函〔2021〕48号)和《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安委办函〔2021〕45号)要求,我市被列为18个国家风险监测平台建设试点城市,承担国务院安委办建设试点任务,我局当前正积极推进西安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工作。

平台计划依托“十四运”城市生命线工程,在2021年初步接入市自来水公司、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市热力集团、西安秦华燃气集团4家单位7个监控系统部分数据的基础上,2022年进一步扩展至城市生命线全领域,以及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3大重点领域,整合公安、住建、城管、交通等行业部门和社会企业已建成的城市安全风险感知系统,分行业部门建设物联感知网络,进一步扩展监测范围、优化预警响应、强化联动处置,建设综合性城市安全运行监测预警网络,形成全面覆盖、上下贯通、实时交互,运行数据“全监测”、重大预警“全接报”、风险管控“全覆盖”的新型防控体系,构建西安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2.0模式。

平台建设将风险监测预警与联动机制有机结合,在汇聚数据可控、可用、可靠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应急预案,编制预警信息的处置流程,构建预警联动处置的城市安全防控“全链条”技术体系,确保城市运行的主动式安全保障,增强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和城市综合风险协同应对能力。

2022年初,在先后4次征求了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后,我局向市政府提请研究审定《西安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3月22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局,专题听取情况汇报,明确各部门建设职责。4月1日,市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风险监测平台专题会议,对项目立项、资金保障、职责分工、完成时限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达成了一致意见。

4月18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西安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总体方案(送审稿)》做出批示,“原则同意此方案,先上报审核备案,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在按程序审批”。

4月22日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对风险监测平台初设经费进行采购意向公示(公示期一个月)。

5月7日市大数据局组织市保密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和科技信息化专家对风险监测平台可研报告进行评审,专家就系统边界、硬件资源测算、信创、保密设备运用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

5月11日省安委办组织信息化专家对项目总体方案进行评审,专家就监测预警精细化、部门信息融合、建设模式创新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同意总体方案通过评审。为加快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工作,现需开展该项目初步设计的采购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结合西安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现实需求,我们将加快推进平台建设各相关工作,依托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分批接入各行业部门感知数据,完善监测预警运行机制,将监测预警范围扩展至消防、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安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领域,形成覆盖全面、功能完备、业务健全的风险监测平台。优化体制机制、制定标准规范、建立配套制度,构建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2.0模式。2022年12月底前,实现风险监测平台上线运行。

在平台建设中将对“十四运”城市生命线监测预警平台进行硬件环境、软件环境和安全环境升级扩容,将全市水、电、气、热和桥梁、综合管廊的安全运行全部纳入监测预警范围。新开发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等领域风险综合监测预警软件,部署硬件环境、软件环境和安全环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增加容灾备份资源,建立数据备份模式,确保平台在极端条件下能够稳定运行,数据信息安全可靠。

在建设过程中,我局会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开展招标采购工作,具体计划如下:一是计划组织平台初步设计招标,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完成平台初步设计工作,将初步设计方案提交市大数据局进行平台初步设计技术及预算评审。二是根据初步设计方案评审结果上报局党委会研究审议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工作,根据局党委会决议开展招标采购工作。三是发布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需公示21天),计划7月下旬组织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随后完成合同签订进行平台建设阶段。

对于您提出的加快西安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城市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议,我局会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配合市大数据局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实现开放、共建、共享,服务均等化,城市特色化,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西安智慧城市建设和应急管理信息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魏琛86517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