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10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史历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西安市应急管理条例>》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对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将会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感谢您对西安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收到该议案后,领导高度重视,指派专门处室具体负责,并组织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一、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基本情况

2019年2月1日,西安市应急管理局挂牌成立。按照“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17个,局属单位5个,编制人数85人,实有人数101人。市应急管理局组建两年多来,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例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覆盖了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住建等17个行业领域。成立了西北空中应急救援中心,建立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和应急救援队伍300余支、8000余人。积极争取应急管理部和省上支持,落实了甘肃、新疆两批次450名森林消防指战员驻守我市备勤。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有效处置“5.3”观音山山火、“8.7”108国道山体塌方等各类突发事件128余起。先后启动渭河Ⅳ级、Ⅲ级防汛响应。深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了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对西安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进行了普查。积极协助市级有关部门和“十四运”执委会安保部筹划有关应急演练。总体上看,我市每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同比“双下降”,仅2020年,同比分别下降29.3%和8.3%。未发生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形势平稳可控。

二、市应急管理局组建以来制度建设和立法工作

一是制定了《西安市委常委会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西安市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和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二是制定了《西安市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三是制定了《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的实施意见》《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全面推行“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三是制定了《西安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办法》《西安市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市级挂牌督办办法》《西安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四是制定了《西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西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西安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

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积极和市人大常委会联系沟通,推动相关立法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我局制定了《西安市安全生产条例》立法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黄会强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二级巡视员赵华德任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一级调研员陈建学、市司法局法规处处长张志刚、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徐廷珂及相关人员组成的立法工作组。起草了《<西安市安全生产条例>立法调研报告》和《西安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的初稿。召开了由企业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参加的征求意见会。2021年4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了《西安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市人发〔2021〕15号),将《西安市安全生产条例》依然作为重点调研项目,主要是因为2021年4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法的修改作为初次审议的法律案。我局将积极关注上位法的修改进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组织下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地方立法工作。

三、关于制定《西安市应急管理条例》的构想

(一)制定《西安市应急管理条例》意义重大

我市作为人口过千万的特大型城市,各种风险叠加耦合,制定一部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地方性法规尤为必要。就外省市立法工作来看,外省市还没有开展这方面的立法工作国务院2020年6月印发的《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国办发〔2020〕18号)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修改纳入立法计划,正式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修改工作,突发事件应对的很多基本制度将会作出重大调整。我市在这种国家法律即将修改和没有外地成熟立法经验的情况下,制定《西安市应急管理条例》有一定的前瞻性,对于我市处理各项应急突发事件,将会提供有力的法规依据,也必将推动我市应急管理事业步入法治化轨道。

(二)积极做好《西安市应急管理条例》的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2020年8月,西安市应急委员会印发了《西安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市应急委〔2020〕1号),这是全国省会城市第一部关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方面的管理办法,对保证我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平安西安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办法》借鉴我市多年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经验和教训,充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的实际,就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测与预警、指挥与处置、监督与奖惩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二是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水平。2019年4月,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关于做好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2019〕113号),12月,我市启动《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编工作,专门成立工作组,组织修编工作,拟明确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构,分级响应措施,突发事件善后处置事宜,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类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体系架构等。2020年12月份,开始了《西安市生产安全事故》等5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目前5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调研和修订工作基本完成,2021年3月10日,集中组织了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专家评审。3月12日,《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稿)》已通过专家评审。下一步,我们将待新修订的《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后,抓紧完善《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稳步推进全市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三是开展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扎实做好西安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我局组织起草了《西安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草案)》。该规划的总体思路是,到2025 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为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救责任体系不断健全,事故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防范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显著提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加强,形成具有西安特色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到2035 年,全面建成与西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应急管理体系。

(三)加强与市人大有关机构和市司法局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立法项目

按照《立法法》和我市有关立法工作的要求,立法项目需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方才列入下一年立法计划。我局将和市人大社建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司法局联系沟通《西安市应急管理条例》的立法事宜,积极争取立法支持,在他们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调研,积极做好制定突发事件应对相关地方立法的前期资料收集和摸底等工作,密切关注上位法的修改情况和国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情况,为下一步《西安市应急管理条例》的地方立法打下坚实基础。

欢迎您对我们的答复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应急管理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西安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结果征询意

见表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子辉86517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