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函〔2020〕69号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672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李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战略物资储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年初的疫情防控工作中,我局主动作为、连续奋战,紧急向区县、开发区调拨了救灾帐篷、棉被、棉大衣、防寒服等救灾储备物资,用于保障村组(社区)、交通要道疫情防控检查点物资需求,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贡献;但也存在着储备物资种类偏少、数量不足的问题。面对此次疫情“大考”,尽快找差距、补短板、明思路,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提升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您提出关于做好战略物资储备的提案,非常具有建设性,为我们指明了加强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管理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工作措施。我局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采纳,从以下几方面积极落实推进,切实提升我市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调拨能力。

一是坚持分工协作,积极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种类型。机构改革后按照“三定”方案职能划分,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社会安全事件由公安部门负责。应对处置四类突发事件,需要储备不同种类、不同规格的应急物资及装备。按照6月28日市深改委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今年下半年,我局将联合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认真学习研讨中央和我省有关会议精神及要求,深入分析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广泛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在年底前草拟形成《关于健全我市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健全我市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体系的基本原则、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及推进措施、实施步骤,从编制应急物资需求规划、拓宽物资储备方式、日常收储轮换管理、协议供货储备、产能布局保障、紧急组织生产、临时征用补偿、应急采购供应、快速调拨配送、财政经费保障等环节,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机制,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升我市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

二是加强协调沟通,落实应急物资储备财政预算。经费保障是提升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的基础。在草拟《关于健全我市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时,我局将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积极协商讨论,明确将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经费、协议储备补助经费、产能储备补贴经费、临时征用补偿经费、日常收储轮换管理经费、紧急调拨配送经费、仓储设施建设经费等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范围;每年由承担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职责的市级部门,根据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管理工作实际,编报提出年度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预算安排足额落实,确保各项应急物资储备采购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及时修订预案,提高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效率。结合实际修编完善《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督导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及时修编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应急物资调拨保障机制,对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提升我市应急物资调拨配送能力,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调得快、用得上。同时,在制定《关于健全我市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时,我局将会同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切实增强“大应急”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完善应急储备物资统一管理调度机制,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管理调度信息系统,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统一指挥、综合协调、一体调度各类应急储备物资,提升应急物资保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逐步建立“立体式、全天候、高水平”的应急物资紧急调运投送机制,通过航空、高铁、物流等快速便捷运输手段,提高应急状态下的物资调运投送能力。

四是加强规划建设,提升应急物资仓储设施水平。物资仓储设施规模决定着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的数量和水平。在制定《关于健全我市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时,我局将会同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根据我市现有物资仓储设施现状和实际需要物资仓储设施规模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先选择临近机场、高速出入口、铁路站点等交通便捷的地址,科学谋划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扩大应急物资仓储设施规模,提升我市应急物资仓储设施整体水平。

五是拓宽储备形式,提高应急物资紧急供应保障能力。拓宽应急物资采购储备形式,是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在制定《关于健全我市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时,我局将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明确采取实物储备、协议供货和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发挥协议供货对实物储备的补充衔接作用,多措并举做好应急物资采购储备工作。承担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职责的市级部门,对适合较长期限储备的应急物资,采取实物采购储备的形式,保证必要的实物储备量,并加强对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定期轮换更新;对粮油、方便食品、饮用水等不宜长期储备的生活类应急物资,采取协议供货的方式,通过竞争性谈判磋商等形式,遴选确定各类应急物资协议供货商,提前签订协议供货合同,积极发挥协议供货对实物储备的补充保障作用;对短期出现的物资供应短缺,实行集中生产调度,统一组织原材料供应、安排定点生产、规范质量标准,确保应急状态下物资保障有序有力。

附件:西安市政协提案工作评议表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芦涛8651711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