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函〔2020〕65号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71号建议的复函

王浩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十三五”期间,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我市健全了市级和多灾易灾区县救灾物资储备体系,采取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常年储备有帐篷、棉衣裤、防寒服、毛巾被、折叠床、应急灯、睡袋等20余种救灾物资,基本可满足我市发生较大自然灾害的应急救灾工作需求。

在年初的疫情防控工作中,我局主动作为、连续奋战,紧急向区县、开发区调拨了救灾帐篷、棉被、棉大衣、防寒服等救灾储备物资,用于保障村组(社区)、交通要道疫情防控检查点物资需求,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贡献;但也存在着储备物资种类偏少、数量不足的问题。面对此次疫情“大考”,尽快找差距、补短板、明思路,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机制,提升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您提出关于加强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工作五个方面的具体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为我们指明了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努力方向和工作措施。我局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采纳,从以下几方面积极落实推进,切实提升我市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

一是坚持分工协作,积极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种类型。机构改革后按照“三定”方案职能划分,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社会安全事件由公安部门负责。在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方面,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应对处置四类突发事件,需要储备不同种类、不同规格的应急物资及装备。按照6月28日市深改委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今年下半年,我局将联合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认真学习研讨中央和我省有关会议精神及要求,深入分析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广泛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在年底前草拟形成《关于健全我市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健全我市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体系的基本原则、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及推进措施、实施步骤,从编制应急物资需求规划、拓宽物资储备方式、日常收储轮换管理、产能布局保障、紧急组织生产、临时征用补偿、应急调拨配送、财政经费保障等环节,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机制,修编完善《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对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切实提升我市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调得快、用得上,切实保障我市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需求。

二是坚持分级负责,着力提升区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能力。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储备的原则,在制定印发《关于健全我市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时,明确要求各区县、开发区依据全市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级贯彻落实方案,积极建立完善本级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机制,及时修编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统一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调拨制度,采取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的方式,扩大本级应急物资、生活保障必需品及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种类和数量,提升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确保满足本级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需求。

三是坚持统筹管理,完善应急储备物资统一指挥调拨机制。资源共享、高效调度是应急状态下发挥应急储备物资保障作用的关键。在制定《关于健全我市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时,我局将会同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切实增强“大应急”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完善应急储备物资统一管理调度机制,明确市级应急储备物资统筹管理调度领导机构,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管理调度信息系统,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统一指挥、综合协调、一体调度各类应急储备物资,提升应急物资保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最大限度发挥应急物资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基础保障作用;逐步建立“立体式、全天候、高水平”的应急物资紧急调运投送机制,通过航空、高铁、物流等快速便捷运输手段,提高应急状态下的物资调运投送能力。

四是加大财政投入,科学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计划。经费保障是提升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的基础。在草拟《关于健全我市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时,我局将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积极协商讨论,明确将应急物资采购经费、协议储备补助经费、产能储备补贴经费、临时征用补偿经费、日常收储轮换管理经费、紧急调拨配送经费、仓储设施建设经费等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范围,并及时足额安排落实,确保各项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分析、充分论证,全面提出应急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救援、消防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的应急物资装备需求种类、数量和规格参数,科学编制应急物资年度储备计划和“十四五”储备规划,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充足、保障到位。

五是注重支持引导,大力培育应急物资保障产业。生产能力储备是应急物资储备和紧急供应的重要手段。在草拟《关于健全我市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时,我局将会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全面统计了解我市各类应急物资装备生产企业基本信息、产品类别、生产能力等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协商讨论,明确提出项目扶持或政策优惠措施,在我市范围内大力培育应急物资装备研发、生产、经营、储备骨干企业,不断提升生产储备能力和应急转产能力,优化产能协同保障和区域布局,确保在在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填补物资装备供应缺口,与实物储备形成衔接有序的保障合力;必要时,对短期出现的物资供应短缺,实行集中生产调度,统一组织原材料供应、安排定点生产、规范质量标准,确保应急状态下物资保障有序有力。

附件:西安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结果征询意见表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芦涛8651711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度办公厅(建议提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