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函〔2020〕51号对市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72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浩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部分城中村及改建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第0372号)已收悉,市应急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研究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中村及改建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并及时提出合理性治理建议!当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特别是城镇化以来,城市范围不断延伸扩大,一些原来的城乡结合部或郊区,逐渐变为城市建成区的一部分,“城中村”随之而出现。从目前城中村的现状看,部分城中村建设滞后,人员流动大,居住人员混杂,各类基础设施不完善,脏、乱、差等现象较为突出等,可能成为影响城市发展、文明、稳定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国家、我省、我市都先后部署开展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等。因此,提出加强城中村及改建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符合实际、针对性强,对全面提升部分城中村及改建小区人居环境、完善保障和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等具有实际推动意义。现就您的建议,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一、配合做好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加强城中村及改建小区综合治理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分别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监管职责。按照《西安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升级方案》(市政办函〔2019〕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市老旧小区组发〔2020〕1号)等文件要求,城中村及改建小区基础设施及“三旧”改造等工作,总体上是按照属地负总责的原则,街道和社区实施一线监管,由住建部门牵头,规划、城管等部门按职责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对涉及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大数据共享等社会公共类综合治理工作主要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实施。市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工作分工和职能要求,在督促属地、行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监管责任的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城中村及改建小区综合治理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积极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作用

今年以来,在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市应急管理局以安委办的名义,在全市持续开展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职责,要求有关区县、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并适时组织督查检查和巡查、考评,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指导或参与组织城中村和改建小区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提出事故预防要求和事故整改措施及建议,督促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防范城中村和改建小区综合治理过程中的生产安全事故。

下一步,在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履行市安委办的工作职能,进一步指导协调,推动各区县、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有针对性地督促各区县、开发区和市住建、城管等部门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城中村及改建小区综合治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治、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附件:西安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结果征询意见表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29日